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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2-9-17 22:40
作者: 475523576     标题: 通信专业综合能力

第一章:电信职业道德
(一)通信科学技术的地位和特点                                  了解
1科学技术是生产力
   通信科技,既是整个科学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通信生产力中愈来愈突出和具有重要意义的因素。从世界来看,通信技术向数字化、综合化、智能化、宽带化、个人化和标准化方向发展。
2通信科学技术工作的职业特点
(1)从劳动的特点看;通信科技职业具有实践性、应用性。
(2)从劳动的目的和结果看:通信科技职业具有严谨性、准确性。
(3)从通信科技全程全网、联合作业的劳动过程看:通信科技职业具有高度的集中统一性。
(4)从通信科技劳动的人际关系看:一是具有广和远的特点,二是具有重要的特点。
3、通信科学技术人员职业道德的两重性:
通信科技人员所从事的职业活动,既是科学技术的职业劳动,又是通信的职业劳动。既具有一般科技职业活动的特点,又具有通信职业活动的特点。通信科技人员在通信科技的职业活动中,应遵循一般科技工作者职业道德,又应讲究和遵循通信科技工作者的职业首先。因此,通信科学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具有两重性。
通信科技人员既是整个科技队伍的一部分,又是通信企业的主力军,承担着发展通信生产力,确保通信畅通无阻的繁重任务。
(二)科技人员的职业道德:         
  1、科技人员的职业道德,是科技人员在长期的职业活动中形成的,也是社会一般道德在科技职业劳动中的特殊表现。
  2、造福人民、振兴祖国是科技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是科技工作者进行科技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
  3、热爱专业、忠于职责,是科技职业首先的基本原则,是科技人员从事科技劳动的基本的道德要求。
  4、勤奋求知、严谨治学,是科技工作者向大自然进取的最重要的基本功和品格修养。
5、实事求是,坚持真理,是科技工作者必须具有的基本道德素养。
6、探索就是人们认识、掌握、利用(客观规律)的方法和过程。
7、在社会主义社会里,科技人员的根本任务就是在自己所从事的专业领域里(有所钻研、有所创新、有所发明、有所发现)。
造福人民、振兴祖国;    不畏艰险、献身科学;      热爱专业、忠于职责;
同心同德、团结协作;    谦虚谨慎、尊重他人;      实事求是、追求真理;
勤奋求知、严谨治学;    勇于探索、敢于创新;
(三)通信科技人员的职业道德:                                    了解
  1、树立服务保障观念、不图名利地位
(1)工作第一、服从需要。  (2)质量第一、确保设备的完好率。
2、着眼全程全网、反对本位主义
(1)树立整体观念。(2)发扬协作精神(3)高度的组织纪律性,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本位主义是从本地区、本部门的利益出发,不顾大局、不顾整体、不顾别的部门的不良思想作风,是放大了的(个人主义)
3、服从社会整体利益,不图谋技术垄断
(1)端正竞争态度  (2)不保守技术,搞好传、帮、带  (3)不搞技术***
(4)不以技术权威的地位自居
四)电信职业道德的特点:
1、体现了“人民电信为人民”的根本宗旨
2、体现了电信通讯的集中统一性。
3、体现了电信通讯“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服务方针。
4、电信职业道德与电信法制和职业纪律,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五)通信行业职业守则:                                        了解
1、爱岗敬业,终于本职工作。
2、勤奋学习进取,精通业务技术,保障服务质量
3、礼貌待人,尊重客户,耐心周到
4、遵守通信纪律。严守通信秘密
5、遵纪守法,讲求信誉,文明生产。
1、为什么说造福人民、振兴祖国是科技职业首先的核心内容?
造福人民、振兴祖国是科技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是科技工作者进行科技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科学从属于社会,科学活动受社会发展方向的制约。科学活动又是一种关系社会进步和人类命运的事业。科学的发明、发现,可以造福人类,也可以祸害社会。不管科学技术工作者愿意与否,科学活动总是要受政治潮流的影响。科技工作者都要以直接或音质的方式做出个人根本生活道路和科技活动的目的的选择。没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没有明确的科学目的,就不可能做出正确的选择。
2、科技工作者献身科学的内涵是什么?
在探索科学真理的道路上,科技工作者必然会遇到种种困难、障碍、阻力。有困难和失败的考验,有受非议、受打击、受***的威胁,有各种诱惑的考验,甚至有流血、牺牲的危险。害怕困难,难以获得科技上的任何成就。从事科技事业,需要有不畏艰险、献身科学的精神。献身科学,要不畏失败和挫折,要不追名逐利,要不畏牺牲。
3、科技人员的根本任务是什么?
科技人员的根本任务就是在自己所从事的专业领域里有所钻研、有所创新、有所发明、有所发现。这是科技工作者对整个社会所负有的崇高职责和义务。一个科技工作者的成就不仅取决于他的才能,更重要的是取决于他对所从事的专业的热爱和忠诚的态度。
4、同心同德、团结协作,处理好同行关系要注意哪些方面?
同心同德、团结协作,处理好同行关系要注意:一是要通力合作,同行相亲,处理好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注重事业,不计较个人名利;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主动协作,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让给别人。二是实事求是,同行相诚,要以诚共事,以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有了错误敢于承认,勇于纠正。三是推崇他人,同行相谦。在科技活动中不抹杀前人的功绩,尊重前人、推崇前人。当别人超过自己时,不嫉妒、不冷落、热情支持,虚心学习。当自己有了成绩时,不骄傲自满,并感谢别人的帮助。在免得面前推崇别人,克己让人。四是扶植新秀,同行相荐,举荐有才华的青年人,支持不同学术观念的争论。
5、怎样理解坚持真理与修正错误的关系?
坚持真理不容易、修正错误更难。修正错误是坚持真理的特殊表现。科学活动中的错误可能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对正确事实进行抽象概括所犯的错误;二是由于观察的错误,使获得的事实本身不合客观实际。不论哪一种都是主观同客观的不一致,都要勇于修正。勇于修正错误,是坚持实事求是,不为名利所左右,老老实实的求实精神和科学态度的表现,是一切优秀科学工作者应具有的崇高品质。
6、为什么说勤奋求知、严谨治学是科技工作者向大自然进取的最重要的基本功和品格修养?
勤奋,是获得知识的根本途径。严谨是科学治学的思想的需要。严谨治学,是学以致用的要求。严谨治学,要有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作风。
7、为什么说探索创新是科技人才必备的心理品质
只有具有探索创新精神的人,才能勇于思索,敢闯“禁区”,才会有所发现,有所发明。科技工作者的探索创新一经停止,也就失去了从事科学事业的生命力。因此,探索、创新,对科技工作者,是永无止境的,是至关重要的必备品质。
8、通信科技职业首先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通信科技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是:树立服务保障观念、不图名利地位;着眼全程全网、反对本位主义;服从社会整体利益,不图谋技术垄断。
9、怎样不断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科技水平?
不断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科技水平:一是要精通通信科技知识,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和提高自己的通信科技理论水平;二是要精通设备的维修技术,以利于“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在发生故障时能应用自如,及时排除;三是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设备的完好率,以严谨、求实的态度对待可疑的现象和故障,不敷衍塞责,不麻痹轻“敌”,不因个人的失职或疏忽大意而导致通信的中断和传递的差错。
10、着眼全程全网、反对本位主义应从哪几方面努力?
着眼全程全网、反对本位主义应从3个方面努力:树立整体观念;发扬协作精神;高度的组织纪律性,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11、遵循服从社会整体利益,不图谋技术垄断的原则,主要应从哪几方面做起?
遵循服从社会整体利益,不图谋技术垄断的原则,主要应从4个方面做起:竞争态度;不保守技术,搞好传、帮、带;不搞技术***;不以技术权威的地位自居。
12、电信职业道德包括哪几个特点?
电信职业道德具有以下4个特点:电信职业道德体现了“人民电信为人民”的根本宗旨;电信职业道德体现了电信通信的集中统一性;电信电信职业道德体现了电信通信“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服务方针;电信电信职业道德与电信法制和职业纪律,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13、通信行业职业守职主要包括哪几个方面?
通信行业职业守则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爱岗敬业,忠于本职工作;勤奋学习进取,精通业务技术,保证服务质量;礼貌待人,尊重客户,热情服务,耐心周到;遵守通信纪律,严守通信秘密;遵纪守法,讲求信誉,文明生产。


时间:  2012-9-17 22:42
作者: 475523576     标题: 通信专业综合能力

第二章: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掌握
(一)电信条例概述
1、制定电信条例的必要性。
2、起草电信条例的指导原则。
(1)体现我国电信改革的成果
(2)解决电信发展中的主要突出问题。
(3)处理好电信发展与电信改革等方面的关系
(4)研究、借鉴国际惯例和外国经验
3、电信条例的立法目的
(1)规范电信市场秩序
(2)维护电信用户和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合法利益
(3)保障电信网络和信息的安全
(4)促进电信实业的健康发展
(二)电信条例相关概念及监管体系
1、电信条例的定义及其直行范围
电信条例其适用范围:一是空间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二是对象范围:包括从事电信活动或者从事与电信有关的活动两种。
2、我国的电信电信管理体制
指我国电信管理组织的机构设置、所处地位、职能权限划分和活动方式的总和。
(1)     设置现行电信管理体制的理由
一是通讯关系到国家主权和信息安全,属于敏感性兴业,必须加强集中统一管理。
     二是电信业是全程全网联合作业,必要时还要进行全国统一指挥调度。
     三是通信行业监管的技术性、专业性很强,需要有一支相对稳定的专业干部队伍,不宜实行属地化管理。
四是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是由中央政府直接管理。
(2)     现行电信管理体制的特点:
第一 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了政企分离。电信管理机构变成了单一的行政管理机构。
     第二 中央通信行政管理机关与省级通信行政管理机关的设置原则上对口。
     第三 通信行政管理机构上下级之间职能权限分工,遵循集中与分级管理的原则。
3)  现行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与原有机构的异同
     第一  现行电信管理机构与原有机构都是本行政区域的电信业的管理机构。但原机构的基本性质是通信企业,同时依法履行地区通讯管理职能。现行机构的性质是在信息产业部领导下,依法对本行政区域的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的行政机构。
     第二  原电信管理机构是双重职能即通信企业职能与行政管理职能。现行电信管理机构为单一的本行政区域内的电信业行政管理机构。
(4)现行电信管理体制的结构、职责分工和关系   
A、中央电信管理机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负责对电信业的监督管理。
      B、地区电信管理行政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的行政机构,受信息产业部的直接领导。                                                                                                                                                                                                                                                                                                                                                                                                                                                                                                                                                                                                                                                                                                                                                                                                                                                                                                                                                                                                                                                                                                                                                                                                                                                                                      
(三)电信条例确定的各项基本原则
  1、电信监管的基本原则
(1)政企分开、破除垄断、鼓励竞争、促进发展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经营基本原则
依法经营,遵守商业道德,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3、电信业经营者为电信用户提供服务的原则
迅速、准确、安全、方便、价格合理。
(四)电信条例确定的若干规定
  1、电信业务许可制度。
(1)电信业务许可管理(2)不同电信业务的许可制度(3)经营电信业务必须具备的条件。
2、电信资费
(1)电信资费标准的制定原则
      实行以成本为基础的定价原则。同时考虑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电信服务业的发展电信用户的承受能力等因素。
(2)电信资费定价形式和分类目录
基础电信资费定价由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为主,市场调节价为辅。
增值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或者政府指导价。
(3)       听证会制度
电信资费属于公共事业价格的一种,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密切相连,请电信经营者、电信用户和社会其他有关方面对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合理性进行论证,是电信资费标准实行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和形式,有利于各方面的沟通与联系,提高政府制定电信资费标准的科学性、正确性。
3、电信服务质量
电信服务质量评判标准是用户的满意程度。包括电信服务性质量和网络性能质量。
4、电信用户缴费和查询的规定
(1)电信业务经营者的义务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为电信用户缴费和查询提供方便,免费为用户提供各种费用清单查询。电信费用交纳有两种方式,即先交费使用后结算交费和先预存后使用,采用哪种方式,用户自行选择。
    巨额电信费用是指突然出现超过电信用户前三个月平均费用5倍以上的费用。
(2)电信用户的相关义务
     电信用户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足额的向电信业务经营者交纳费用。超过30日仍不交费的,可暂停服务,在暂停服务60日内仍不交费可终止提供服务,并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5、因企业原因影响服务的有关规定
影响用户使用在24小时以内的,应在72小时以前告知所涉及的用户,并向省、自治州、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报告,影响超过24小时或影响重要用户使用的,应事先报电信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进行。
6、保障公益电信服务的规定
经营本地电话业务和移动电话业务的电信经营者,应免费提供火警、匪警、医疗急救、交通报警等公益性电信服务并保障通信线路畅通。
7、电信用户申述及其受理的规定
    应自接到用户投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答复。对较为复杂或需要观测的尚未处理完毕的申诉,不能按时答复用户的,应告知用户未处理完的原因及再次答复的时间,直至最终答复处理结果。
8、经营者不正当行为的规定
(1)以任何方式限制用户选择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依法开办的电信业务
(2)对其经营的不同业务进行不合理的交叉补贴。
(3)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低于成本提供电信业务或者服务,进行不正当竞争。
9、电信建设
(1)电信建设统筹规划问题
(2)协调、配套建设电信设施的规定
(3)与保障电信设施安全有关的一些规定
(4)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的法律权利。
10、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制度
   国家对电信终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涉及网间互联的设备实行进网许可制度
11、禁止扰乱电信市场秩序的规定
四项扰乱电信市场秩序的行为
(1)       采取租用电信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电信业务的行为。
(2)       盗接他人电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网号,使用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施和码号的行为。
(3)       伪造电话卡及其他各种电信服务有价凭证的行为。
12、电信用户通信自由的规定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人身自由权
13、电信法律责任
是指行为人对其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公用电信网间互联管理规定                         熟悉
(一)概述
(1)电信需求的网络外部性    (2)解决网络外部性的方法
(二)互联互通的产生与发展
互联互通是指电信网间的物理连接,是一个电信的用户能够与另一个电信的用户相互通信
1、互联互通的产生P29   2、互联互通的产生、发展  3、我国互联互通的现状。
(三)网间互联费用的产构成
1、广义的互连费用主要以下几点
(1)连接费  (2)接续费  (3)电路租费  (4)辅助服务费  (5)接入赤字补偿费。
非主导电信公司向主导电信公司交前三项费用,双方矛盾的焦点是互连的接续费和电路的租费。
(四)网间接续的管制
   1、互联互通与电信管制
  电信管理体制是指我国电信管理组织的(机构设置、所处地位、职能权限划分、活动方式)的总和
运营商所经营的电信业务,可以将网络之间的关系分为两类。即垂直关系和水平关系。
垂直关系因为是业务互补,双方盈利,运营商会自动互连。
水平关系因为是业务竞争,运营商不会自动互连,需要政府进行管制实现互联。
2、目前的管制条例
  互连管制主要是针对主运营商与非主导运营商之间的互连,非主导运营商之间的互联,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加以解决。
  网间接续费标准直接影响运营商之间的利益分配是最容易产生争议的地方。
互联费标准还在测算中,现电信网间通话费结算是以资费为基础并兼顾故有关情况制定的。
(五)网间互联争议解决
1、网间争议解决的基本程序
协商,电信主管部门协调,公开论证及裁决,裁决的执行
三、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坏其他经营着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的内容
  1、经营者不行采用假冒、伪造、冒用标志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乐称和名或商品特有与相近似的名称,损害竞争对手。
2、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进***L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3、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4、经营者不得侵犯商业秘密。
5、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6、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都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7、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
①采取谎称有奖或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②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③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的。
8、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9、公用企业或者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公平竞争。
10、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11、投标者不得串通投标、抬高或压低标价。投标者和招标者不得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一)简述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用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商品,接爱不接受服务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获得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当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有要求赔偿的权利;消费者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消费者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消费者享有批评、监督的权利等。
(二)解决消费争议的途径
消费争议的途径有:协商和解;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按仲裁协议提起仲裁;向法院起诉。
五、合同法
合同,通常又称为契约,是当事人双方达成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而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为合同法。
合同法的概念:指调整合同当事人之间、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技术合同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合同的履行和合同履行的原则
合同的履行是指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条款,全面完成各自所承担义务的法律行为。合同履行的原则包括实际履行和适当履行原则。
根据合同标的进行分类,可以分为转移财产、提供劳务、完成一定工作的合同。

电信运营商互联原则
1、主要运营商有义务在技术上可行的网络中的任一点上提供互联。                     2、主要运营商有义务按照非歧视及透明的条款和条件(包括技术标准和规范)提供互联。               3、主要运营商有义务使其所提供互联的价格不带歧视性,其互联质量应不低于其向自身的           同类业务或自身的分支机构或其他无分支机构的运营商的同类业务所提供的互联。    4、主要运营商有义务及时提供互联并进行诚意协商。如果主要运营商不能按时履行其义务,管制部门具有解决争议的途径,其中可以包括一般的或行业专用的竞争法及相关的罚则。  5、主要运营商有义务以面向成本的价格提供互联。                                                5.1管制部门应建立机制,以增加面向成本的价格的透明度。                         5.2要通过成本核算方法或其他通过相关各方广泛协商的机制来实现面向成本的价格的合理性和经济的可行性。                                                        5.3主要运营商有义务以非绑定的方式提供互联,以使其他运营商不必为不需要的网络元素或设施支付费用。                                                                  5.3.1参与竞争业务的运营商如要进入市场,需要确定与主要运营商网络进行互联的技术上可行和经济上合理的互联点。                                                          5.3.2为了使运营商能接入非绑定的网络元素,管制部门要求主要运营商以合理的条款和条件提供关键通行权的使用,包括杆路、槽道和管道等。                                       5.4主要运营商有义务应要求在向大多数其他运营商提供的网络终接点以外的各点上提供互联,收费应反映出与增设必要设施相关的合理成本。                              6、要防止主要运营商从事反竞争活动,如进行反竞争性的交叉补贴及从其他运营商获取反竞争性的补贴。                                                                   6.1要防止主要运营商从事反竞争活动,如滥用从竞争对手手中获得的信息。             6.2要防止主要运营商从事反竞争活动,如不及时向其他运营商提供有关必要设施的技术信息及其提供服务所必需的相关商业信息。                                           7.要保证公开主要运营商与其他运营商之间的互联协议或互联费用的报价。               7.1要公开所有与主要运营商进行互联谈判的程序。                                8、与主要运营商进行互联的其他运营商可以(a)在任何时候或(b)在合理的期限内向管制部门上诉,以便在合理的时限内解决有关互联的条款、条件和价格方面的争议。              8.1为了能有力地促使有关方面进行诚意谈判,管制部门要事前清楚地说明其所用的争议解决方法。                                                                              8.2管制部门有权处罚不能本着诚意和不及时进行谈判的互联各方。
问答题
1.起草电信条例的指导原则是什么?
起草电信条例的指导原则是:一是体现我国电信改革的成果;二是解决电信发展中的主要突出问题;三是要处理好电信发展与电信业改革开放等方面的关系;四是研究、借鉴国际惯例和外国经验。
2.我国的电信管理体制是什么?
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依照电信条例的规定对全国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在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依照电信条例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
3.什么是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经营基本原则?
电信业务经营者经营活动的基本原则是:依法经营,遵守商业道德,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4.什么是电信业务许可?
电信业务许可是电信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给电信业务经营者并赋予其拥有电信业务经营资格的一种凭证。
5.电信资费标准的制订原则是什么?
电信资费标准实行以成本为基础的定价原则,同是考虑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电信服务业的发展和电信用户的承受能力等因素。
6.什么是电信服务质量?
电信服务质量是电信用户对电信服务性能达到持续的满意程度的综合效果,包括服务性能质量和网络性能质量。电信服务质量评判的标准是用户满意程度。
7.电信业务经营者的义务是什么?
电信业务经营者的义务是应当为电信用户交费和查询提供方便,电信用户要求提供国内长途通信、国际通信、移动通信和信息服务等收费清单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免费提供。
8.电信建设行业管理的重点是哪些?
电信建设行业管理的重点是公用电信网、专和电信网、广播电视传输网的建设中属于全国性信息网络工程的建设项目和在国家规定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上述建设项目在征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按照国家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进行报批。
9.什么是电信设备?
电信设备是指利用有线、无线电、光学或其他电磁系统,发送、接收或传送语音、文字、数据、图像或其他任何性质信息的设备。
10.电信网络的外部性是什么?
电信网络用户的效用与电信网络规模有关的特征被称为电信网络的外部性。
11.一般地说,电信网间互联互通的主要障碍是什么?
电信网间互联互通的主要障碍有两个,一是技术问题,二是经济问题。就目前的电信技术而言,技术上的困难已不会阻碍互联互通的实现,所以互联互通问题的关键在于运营商之间的利益如何分配。
12.阐述电信网间互联争议解决的基本程序。
电信网间互联争议的基本程序包括协商、电信主管部门协调、公开论证及裁决、裁决的执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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