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第四册 (报批稿) 通信线路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二00八年三月 总说明 册说明 一、《通信线路工程》预算定额适用于通信线路的新建工程。当用于扩建工程时,其扩建部分的工日定额乘以1.10系数。 二、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和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通用图、标准图等编制的。 三、本定额只反映单位工程量的人工工日、主要材料、机械和仪表台班的消耗量。 1.关于人工工日:定额工日分为“技工工日”和“普工工日”。 2.关于主要材料:定额中的主要材料包括直接消耗在建筑安装工程中的材料使用量和规定的损耗量。 3.关于机械、仪表台班:凡可以构成台班的施工机械、仪表,已在定额中给定台班量;对于不能构成台班的“其他机械、仪表费”, 均含在费用定额中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内。 四、通信线路工程,当工程规模较小时,以总工日为基数按下列规定系数进行调整。 1.工程总工日在100工日以下时,增加15%; 2.工程总工日在100-250工日时,增加10%。 五、本定额光(电)缆拆除,不单立子目,发生时按附表规定执行: 序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架空、墙壁、室内、通道、槽道、引上光(电)缆(清理入库) | | | | | | |
六、各种光(电)缆的敷设定额中,主要材料的数量已包含定额损耗率,但不包括设计中规定的预留等用量,可依据规范规定在设计时据实计列。 七、敷设光缆中,OTDR台班是按(单窗口)测试取定的,如果按(双窗口)测试时,其人工和仪表定额分别乘以1.8的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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