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施工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维护施工类项目的管理,加强维护费使用的监管,完善相关制度和办法,对列支网运类成本的维护施工项目落实设计、施工、监理、审计全过程管控,参考《XXX分公司通信项目建设全流程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维护施工类项目应比照建设类项目执行项目建设程序,按照先立项、后设计;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应急抢修项目可以先实施,但必须在实施完三日内补充设计。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如下; 有线部分:线路抢修、线路迁改、线路优化、线路整治、机房整治、网络优化、网络割接、设备及线路原有资源核查等;(备注:线路包含相关管道、杆路、及光缆线路) 无线部分:基站抽闲补盲、基站整治、基站拆除及搬迁、无线侧优化作业等; 在后端划小承包合同中约定由承包单元实施的额度内项目不在本办法管理范畴。 设备维保、设备硬件维修等专业性较强的、需由相关厂商提供维护服务的另行立项实施,不在本办法管理范畴。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XXX分公司上述范围内的维护施工项目。凡在XXX分公司范围内参与维护施工项目有关活动的设计、施工、监理、系统集成等单位以及各项目发起部门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服务采购 第五条 维护项目施工比照项目建设管理由XXX部门发起设计、监理、施工服务采购动议,经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采购中心负责按照相关合规程序组织招标。若省公司统一组织维护施工项目招标,以省公司招标为准。 第六条 原则上施工服务每年采购一次,在当年12月底前完成采购招标,自次年1月起,最长期限1年;设计、监理服务每2年采购一次,当年12月底前完成采购招标,自次年1月起,最长期限2年。在期限内若份额已满,可以再次发起采购。 第七条 XXX部按照招标结果在时限内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协议书。严格禁止中标单位将中标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 第八条 XXX部负责整体维护施工项目的监督管理,各中心为项目管理及项目供应商监管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章 立项管理 第九条 维护项目立项全流程为:项目需求-勘察设计—设计会审—出具预算—项目发起部门发起审批—MSS运维成本立项—MSS系统委托订单—纸质订单签订/单项项目安全生产协议签订--线下实施;委托供应商实施的应急抢修可以先线下实施,在实施完成三日内完成相关立项流程。 第十条 审批:维护项目在预算确定后,项目发起部门需按照内控权限要求,填写“维护项目预算申请表”/总经理办公会议题单/党委会议题单进行审批。 第十一条 立项:所有维护施工项目必须在MSS系统发起立项,并将“维护项目预算申请表”审批单/办公会会议纪要/党委会会议纪要作为附件上传系统,作为立项依据,同时需上传相应设计预算文件,便于后期查询。维护施工项目立项名称统一为“XXXX年XX月XXXX维护项目”,并按照规范要求选择对应的“成本类型”、“维护方式”、“事由类别”等。 第十二条 订单委托及签订:所有维护施工项目必须在MSS系统选择对应供应商框架协议下发订单,订单生成后,需打印并由项目发起部门领导与对方签订,同时对于每项订单在签订时需同步签订“单项工程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协议参考建设项目模板。 第三章 供应商管理 第十三条 维护施工项目对设计、监理、施工等服务供应商的管理及相关技术要求比照《XXX分公司通信项目建设全流程管理办法》执行严格管理。 第十四条 各部门应在项目施工立项完成后,根据招投标结果,选择范围内的供应商委托实施。 第十五条 设计:维护施工项目采用一阶段设计。设计委托下达后: (一)设计时限要求:视项目规模,5万以内3天内出全套电子版设计。设计会审后,5天内出版纸质设计。5万以上(含5万)5天内出全套电子版设计。设计会审后,5天内出版纸质设计。 (二)对设计单位的考核办法: 1.设计单位在接到设计任务后,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的一次扣罚500元。另外每延迟1天扣罚50元,直到收到设计为止。 2.因设计单位责任或设计预算漏项造成实际决算费用超设计10%以上的项目,扣减设计费的30%;因项目发起部门要求增加工作量造成实际决算费用超设计10%以上的项目,需做补充设计。 第十六条 施工:施工单位是项目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操作规范进行施工作业,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有资质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取得A证、项目负责人应取得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C证)。项目经理必须有建造师证书。 (一)施工时限要求:施工单位应充分与项目项目发起部门沟通项目情况,约定项目施工时限并双方共同遵守。 (二)对施工单位的考核办法: 1、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参考“XXX通知(2019)01号-关于下发《通信建设领域常态化安全生产及施工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执行。 2、施工单位在开工后后,未按约定时限完成的一次扣罚500元。另外每延迟1天扣罚50元,直到完成验收为止。 3、项目竣工3日提供施工草图,每延迟1天扣罚200元;项目竣工10日提供正式竣工资料、每延迟1天扣罚300元。 第十七条 监理:项目监理单位和监理项目师应按照法律、法规和项目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项目施工的隐蔽部分、关键工序/环节,监理人员必须旁站监督。总监理项目师和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取得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取得A证、项目总监理项目师应取得B证、现场监理人员应取得C证)。总监项目师和监理人员必须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证书。 (一)项目监理要求:项目发起部门自项目设计会审起,应通知监理介入,项目开工前,监理协同设计必须到现场实施安全交底;项目开工后,监理每天要进行现场巡检,并做好监理日志,直至项目结束。 (二)对监理单位的考核办法: 不定期抽查监理单位的现场巡检记录是否完备。如检查发现监理人员不到施工现场,电话询问施工单位项目施工进度和施工情况的,发现一次扣罚500元。 第十八条 完工管理:项目完工后,项目发起部门应督促施工、监理等单位按规范要求编制项目竣工文件、施工结算书和项目监理资料。提交时限为:立项金额5万以下的,5日内提交;立项金额5万以上的(含5万),10日内提交。项目发起部门负责对项目竣工文件、项目施工结算书和项目监理资料的审核。 第十九条 以上供应商管理未尽事项,参考《XXX分公司通信项目建设全流程管理办法》及省、市公司相关通信建设项目要求文件执行。 第四章 安全生产费及规费 第二十条 安全生产费的计取:维护施工项目比照通信建设项目管理。安全生产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全额计取。通信项目现行规定的安全生产费按照建筑安装项目费的1.5%计取。应将构成建筑安装项目费的全额(含甲供材和乙供材)作为安全生产费的计取基数。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明确安全生产费的金额和支出时限,安全生产费的支付时间应不迟于最后一笔项目款的支付时间,并及时和足额向施工单位支付。 第二十一条 规费的计取:规费不能直接或间接打折。取费方法:建筑安装项目量预算表(表三甲)工日全额计列,不作折扣;用工日全额计算出人工费费用,按照工信部通信[2016]451号文件规定的人工费比例全额计取规费。 第五章 项目物资管理 第二十二条 项目发起部门要加强物资及余料的管理。在做设计会审时,要加强材料准确性审核力度。项目管理员要不定期抽查施工单位现场物资的使用情况,抽查的物资使用量与监理填报的物资管理文档记录应保持一致。 第二十三条 项目完工后,项目发起部门项目主管(或监理单位牵头)应组织相关人员按项目设备器材使用记录清理项目节余物资, 15日内向采购中心部门办理节余物资及废旧料退料手续。 (一)线路施工工余料100米(含100米)以上的, 要求全部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除光缆外的其他剩余材料,复核数量后做退库处理并办理退库手续。 (二)设备施工所有剩余设备及其附属设施要求全部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三)所有项目拆旧料必须按照采购中心《废旧物资回收与处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XXX〔2019〕200号),足额交回库房,交由采购部门处置。 (四)审计单位在项目审计过程中应按比例现场抽查工作量和材料使用情况;对虚报冒领材料,结余材料未及时办理退库手续的进行审减。项目发起部门对施工服务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第六章 项目验收及审计 第二十四条 维护项目可采用一次性验收。由项目发起部门组织接收、使用、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或部门参与验收。对于验收提出的项目质量问题、安全问题,项目发起部门要组织实施整改,在10日内完成,并重新进行验收。 第二十五条 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项目验收通过率的考核办法: (一)单项项目验收未通过、一次扣罚500元; (二)单项项目整改后仍未通过的一次扣罚2000元。 第二十六条 所有维护施工项目必须进行结算审计。 第二十七条 项目发起部门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结算书进行审核、签字确认后,提交审计单位进行结算审计。 第二十八条 审减率考核办法: (一)审定后设计费、施工费审减率在5%以内的(含5%),所发生的审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二)审定后施工费用审减率在5%以上-10%之间的(含10%),所发生的审计费由施工单位承担;审定后施工费用审减率在10%以上的,所发生的审计费由施工单位承担并扣减施工费的50%。 (三)审定后设计费用审减率在5%-10%之间的(含10%),所发生的审计费由设计单位承担;审定后设计费用审减率在10%以上的,扣减设计费的50%。 第二十九条 设计费和监理费的计列。 (一)设计预算中设备费和材料费的计取应以公司采购部门当月集采的设备、材料最新价格为依据。 (二)利旧设备或材料的项目,在使用项目费取系数计算设计费和监理费时,应以同类设备或材料最近一次采购价格作为计算设计费和监理费的依据。 (三)项目设计费、监理费:结算审计定案前不支付,在结算审计定案后可按定案金额一次性支付。 (四)项目施工费:在结算审计定案前进度款支付不得超合同金额的50%。结算审计定案后,可按定案金额支付余款(不含质保款)。 第七章 项目档案归档 第三十条 项目完工后,项目发起部门应将项目全套设计/监理/竣工/送审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存档,涉及资源变动的资料要长期保存。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中所引用的管理办法如有修订,按修订后的办法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XXX分公司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