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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的属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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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30 14:28:3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手机号码的属性在现法律上分二种。一是合同法的债权债务,二是物权法的用益物权。
法院根据这二个法律属性去拍卖手机号码。

所以电信用户名下依法记录的手机号码都可以依法过户。
如格式合同中有约定或限制不能过户的、最终解释权归其所有的等,该条款内容无效,因不符合法律相关规定,不是双方怎样约定都行的。
工信部也不会出规定手机号码不能过户,因与上位法冲突,三无商内部的规定更无法约束用户。
现实生活来说,老子花钱买的房、手机号等喜欢给谁用都行,只要其不违法。
有些人有些想法天真固执落后,不合符法规也不合符市场发展,不惜开倒车本未倒置颠倒黑白,只为了符合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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