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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之日起2日内通过“管理平台”向通信行政监督部门提交《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备案行招标备案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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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 |
|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 | |
|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 | |
|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 | |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过“管理平台”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 |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 | |
|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通过“管理平台”向通信行政 部门提交《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报告表》 | | |
| 招标人进行集中招标的,应当在所有项目实施完成之日起30日内通过“管理平台”向通信行政监督部门报告项目实施情况 | | |
|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