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国务院发布《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提出,2020年建成100个初级智能化示范煤矿,2025年全部大型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 2020年3月,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共同印发了《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煤矿智能化是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技术支撑”。 2020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厅等九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全区煤矿智能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出,到2021年建成50个智能工作面,是实现掘进工作面减人增效、综采工作面少人或无人操作、大部分井下固定岗位实现无人值守、远程控制。到2035年全面建成以智能煤矿为支撑的煤炭工业体系。 2020年8月中旬,内蒙古能源局发布《关于认真做好煤矿智能化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5G建设相关工作推进,2021年3月3日发布《内蒙古自治区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第一批推进88处煤矿智能化建设,第二批127处煤矿智能化建设,第三批推进75处煤矿智能化建设,建设基于5G的信息传输系统,有效提高网络数据传输带宽,降低网络延迟时间,满足人员密集区与设备密集区连接容量需求和算力支撑保障(边缘算力),满足煤矿智能化建设中高清视频大带宽传输、工业控制无线低延时保障、智能化算力支撑保障等关键场景需求要求。 2021年4月4日,为规范自治区煤矿智能化建设,自治区能源局、内蒙古煤矿安监局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结合自治区智能化建设实际,组织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煤矿智能化建设验收办法(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煤矿智能化建设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开展煤矿智能化建设,坚持示范引领、分步建设、统筹推进,以智能平台建设为先导,以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为支撑,加快提升煤矿各生产系统智能化作业能力,提高建设速度和质量,通过减人、降耗、提效,实现煤炭生产安全高效。 2021年6月5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煤矿智能化建设指南(2021年版)》的通知国能发煤炭规﹝2021﹞29号文件,该文件要求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单不限于办公区网络、生活福利区网络、工业控制网络、视频监控网络、安全监控网络、无线网络和融合调度通信系统,鼓励逐步开展5G+矿山物联网系统建设,建设多系统融合的无线接入网关,提升煤矿各系统的综合感知能力、融合交互能力,满足煤矿智能化全面感知、自主决策和敏捷响应的需求。 2021年7月5日十部门关于印发《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要求煤矿加快可适应采矿环境具有防爆等要求的5G通信设备研制和认证,推进露天矿山和地下矿区5G网络系统、智能化矿区管控平台、企业云平台等融合基础设施建设。推广5G在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等各类矿区的应用,拓展采矿业远程控制、无人驾驶等5G应用场景,推进井下核心采矿装备远程操控和集群化作业、深部高危区域采矿装备无人化作业、露天矿区实现智能连续作业和无人化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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