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某分公司纪委向全省通报了三起网络建设领域个别员工利用职权收受合作商贿赂的违法犯罪案件:
1、XX市分公司网络建设部原负责人蔡某案件。经查,2011 年至2016年,XX分公司网络建设部项目经理蔡某(非中共党员)利用职务便利,为合作商承接公司通讯杆租赁业务提供帮助,多次收受合作商贿赂共计186.35 万元。2017年10月XX市XX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蔡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没收财产十万元;同时没收其犯罪所得人民币186.35万元。蔡某受到行政开除处分,并被解除劳动合同。
2、XX市XX区分公司原物业协调岗吕某案件。经查,2012年至2016年,XX市XX区分公司物业协调岗吕某(非中共党员)在负责基站选址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为合作商承接基站站址租赁业务提供帮助,多次收受合作商贿赂共计30.3 万元。2018年7月5日XX市XX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吕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没收赃款30.3 万元。吕某受到行政开除处分,并被解除劳动合同。
3、XX市XX区分公司建设维护部原负责人何某案件。经查,2009年至2012年,何某先后担任XX市XX区分公司建设维护部项目经理、XX区分公司建设维护部团队主任,其利用职务便利,在通信基站拆迁、新基站建设方面为合作商提供帮助,多次收受合作商贿赂共计76.59万元。2018年5月31日XX市XX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何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没收赃款76.59 万元。何某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并被解除劳动合同。
某运营商XX分公司纪委在通报中指出,上述违法犯罪案件发生的原因,是少数关键岗位人员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面对金钱利益的诱惑,丧失了原则,导致滥用职权,把权力当成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最终坠入犯罪深渊,既严重损害了国家和公司的利益,也给个人和家庭带来了巨大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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