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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6 10:54:3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在已通车高速公路上进行吹缆施工,应做好交通警示标志布放,引导好交通,以确保施工人员安全,避免安全事故。

1.        施工作业安全控制区域为 2000m—3000m(根据每盘光缆长度而设定),并在施工区外 1000 m摆设前方道路施工、限速、左(右)道封闭、向左(右)行驶等施工标志。拉长弯道、下坡道、隧道布控距离,作业控制区中间每间隔 200 m增设反光锥防止其他车辆驶入施工区。
2.        当移动向前施工时,布控作相应移动,在原作业安全控制区建立第二施工安全控制区同时将施工人员及车辆、机械工具等转移至第二施工安全控制区,待原施工施工安全控制区清理完工,进行拆控转移第二施工安全控制区尾端建立第三施工安全控制区如此循环往复,保证施工作业始终在安全控制区域。布控总长度按每天的气吹光缆施工进度确定。
3.        接续队作业区布控范围为500m。如果施工中需在隔离带两边喷制井号,应在另一车道的此人井处布控100m安全控制区域,接续队及喷制井号要跟随布放光缆施工队进度不断向前方推进。
4.        在高速公路气吹法敷设光缆时,要根据高速公路井孔位置和长度安排吹缆机的位置,可按照从布放区域首端向前2000m气吹敷设光缆。如果中间管孔有气吹不顺利、转弯多、路况上下起伏大的情况,也可选择从中间管孔按每盘2000m光缆长度向两边气吹敷设光缆。
5.        施工在开工前完成交通安全布控,且现场布控所属路政中队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作业原则上安排在18:00前结束,工程结束前将施工现场所有标志和作业设施、材料清理出场,恢复正常交通秩序。确需安排夜间施工时设置明显的黄色频闪灯和采取相应的照明设备,灯光照明方向不妨碍驾驶员安全驾驶。
6.        施工作业人员穿反光背心。施工作业车辆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牌证齐全,悬挂统一标志,在行驶和作业时均开启黄色频闪灯。在隧道内时从入口 300 米处进行布控(封闭半个车道),同时与监控中心配合做好交通信号灯的转换工作。
7.        考虑到工程的特殊性,在施工中加强与交通管理部门、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部门的联系,了解线路环境,做好准备,减少不必要的阻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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