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规范为中国移动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内部使用,主要供我公司集团专线工程管理人员和项目参与者参考使用。 (2) 本规范内的质量标准遵循国家、集团上级单位下发的相关规范。 (1) 光纤成端应按纤序规定与尾纤熔接,预留在ODF架盘纤盒中的光纤及尾纤应有足够的盘绕半径,并稳固、不松动,尾纤在机架内的盘绕应大于规定的曲率半径要求。自光缆终端接头引出的尾巴光缆或单芯光缆所带的连接器,应按设计要求顺序插入ODF架(分配盘)。暂时不插入ODF架(分配盘)的连接器应盖上塑料防尘帽。 (3) 本规范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组织编制并归口管理。 (1) 由客户指定设备安装位置,保证新增设备的安装空间,最低满足示意图所示的设备间距要求,以满足设备散热、维护要求。 (2) 新增设备集中区域设置,避免分散设置,方便维护及管理要求。 (3) 严格按照具体工程设计布置要求进行设备安装。 (4) 安装设备根据机架条件,通过挂耳或托盘固定,优先选用挂耳与机架的加固立柱进行固定,宽度小于机架左右加固立柱标准间距的设备可以放置在机架内的托板上,但是必须采取紧固措施,避免设备在机架倾斜时发生位置移动。 (5) 机架内电源线与信号线应分开布放。 (6) 线缆的规格、型号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7) 所放线缆应顺直、整齐,线缆拐弯应均匀、圆滑一致,走线按顺序。 (8) 所放线缆应绑扎、固定。 (9) 线缆两端应有明确的标识。 (1) 机架(机柜)的平面位置、机面朝向应以客户需求为准,并结合机房总体布局要求。 (2) 机架安装后各直列上、下两端垂直倾斜误差应不大于3mm。 (3) 所有紧固件必须拧紧,同一类螺丝露出螺帽的长度应一致。 (4) 机架上各种零件不得脱落或损坏,漆面如有脱落应予以补漆。 (5) 设备机架内部的电源分配系统应有物理上的防直接碰触措施。 (6) 机架应作保护地线连接。 (7) 机架前后距离应能满足机框门的开关以及人员的施工。 (8) 对于机房环境有渗水可能的机房,需对机架增加底座,底座高度应高于机房内排水位置的垂直高度。机架加固底座采用膨胀螺栓直接加固在水泥地面上,机架加固底座必须保持水平。 (1) 严格按照具体工程设计布置要求安装主设备及配套设备和器材,并要注意对机柜内光纤进行保护固定,便于施工、维护和管理。 (2) 安装设备根据机架条件,通过挂耳或托盘固定,优先选用挂耳与机架的加固立柱进行固定,宽度小于机架左右加固立柱标准间距的设备可以放置在机架内的托板上,但是必须采取紧固措施,避免设备在机架倾斜时发生位置移动。 (3) 机架内的设备安装间距、托板设置应不影响设备散热,架内设备与设备之间应留有足够的散热空间,至少保证设备间间隔1U以上。 (4) 机架内电源线与信号线应分开在机架两侧单独走线。 (5) 线缆的规格、型号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6) 所放线缆应顺直、整齐,线缆拐弯应均匀、圆滑一致,走线按顺序。 (7) 所放线缆应绑扎、固定,线缆两端应有明确的标识。 l 机架内选用漏电保护开关或漏电保护插座。 (1) 敷设局内光缆的规格程式、走向、路由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不宜与电力电缆交越,若无法满足时,需进行相应的保护措施。 (2) 入户光缆应尽量选择在槽道、暗管或线槽内走线。 (3) 客户侧光缆施工应顺直,无明显扭绞和交叉,不应受到外力的挤压和操作损伤,转弯处应均匀圆滑,其弯曲直径不小于光缆外径20倍的规定。 (4) 客户侧光缆在经由走线架、拐弯点(前、后)应予绑扎,垂直上升段应分段(段长不大于1米)固定,上下走道或墙壁应每隔50cm用2~3圈绑扎,绑扎部位应垫胶管,避免受到侧压力。 (5) 客户侧光缆采用明线敷设时,应钉固在隐蔽且人手难触及的墙面上,严禁贴前面沿直角弯转弯,转弯处应采用保护措施。 (6) 局内光缆预留盘圈绑扎固定在走线架、墙壁上、地板下或棚内等。 (7) 客户端光缆两端应有明显标识,符合标签的相关规定。 (1) 网线必须按设计方案要求合理布放,布放要求走线合理,绑扎牢固。走线时不得有扭曲、裂损的现象,缆线中间不允许有接头。 (2) 网线终接后,应有余量。避免多次插拔RJ45头,以免造成与设备接触不良。应留有一定空余长度建议5cm~10cm,便于后期检修及维护。 (3) 网线的绑扎,在槽道内隐蔽走线,绑扎的间距不应大于40cm;网线必须用扎带绑扎,扎带颜色统一,绑扎牢固,不应绑扎太紧,防止伤害网线内芯。 (4) 网线应避免与强电,高压管道,消防管道等一起布放。确保其不受强电、强磁的干扰。 (5) AP到交换机的网线的长度不应超过100m(实际80米),如实际单根布放长度大于100 米应采用其他合适方案解决,可以多加交换机。 (6) 布放的网线使用直连网线,网线两端制作RJ45头,WLAN工程主要用T568B标准,T568B标准接线线序是: 1、白橙,2、橙,3、白绿,4、蓝,5、白蓝,6、绿,7、白棕,8、棕,不能随便更改线序,一定要按标准制作。 (7) 网线制作好后必须用测线器对网线的8根芯进行测试,保证测通。 (1) 对于线井和天花吊顶中布放的线缆,套用PVC走线管时,要求所有走线管布放整齐、美观,其转弯处要使用转弯接头连接。 (2) 走线管进出口的墙孔应用防水、阻燃的材料进行密封。 (3) 两根PVC管直联,必须使用PVC直通管接,PVC管进行直角转弯时,应该采用PVC直角管接,严禁使用波纹软管转接。 (4) 强电电缆必须使用蛇形金属管进行防护。 (1) 管道管孔穿放5孔塑料子管,每一根子管可布放一根光缆;一个管孔内安装的5根子管应一次性穿放,子管在两人(手)孔间的管道段应无接头;子管在人(手)孔内应伸出适宜的长度,可为200~400 mm;本期工程不用的子管,管口应安装塞子。 (2) 管道光缆敷设前,先在子管中穿引线,敷设时,光缆本身已装配有牵引头时,将引线与牵引头连接即可。否则要制作牵引头,即将光缆折回绑扎。 (3) 管道光缆人工敷设时,每个人孔应有人值守协助送光缆,尤其在有转弯、高差人孔中光缆敷设通过时要保持一定余度。 (4) 光缆敷设长度一次以1000m为宜。光缆牵引端、发送端和随光缆牵引头行进的人都要配置无线电话机,以便敷设工作能协调进行。 (5) 管道光缆用牵引机敷设时,要在牵引端、发送端、中间辅助牵引机等加装敷设装置。在机械设备的点均应有专人看守,尤其转弯人孔要防止光缆从引导装置中滑出损伤。各点配置无线电话进行联络。 (6) 光缆敷设完毕,从光缆一端逐个人孔留出余量,把光缆置放在规定的托板上做好光缆在人孔中的保护,光缆与子管要进行堵塞,以防泥沙进入;人(手)孔内的光缆应固定牢靠,宜采用塑料软管保护,并有醒目的识别标志或光缆标牌。 (7) 光缆接头盒在人(手)孔内宜安装在常年积水水位以上的位置,采用保护托架或其他方法承托;要把接头留长的光缆进行盘放,端头包好防水带,将余缆挂在人孔托架上。 (8) 管道光缆设计遵循《通信线路设计规范》(YD 5102-2010),施工遵循通信行业标准《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121-2010)。 (9) 如果无法按照以上标准实施,在勘察设计阶段予以说明,并经工程及维护、施工单位共同确认后,方可实施,施工和验收标准参考确认后的标准。 (1) 直埋光缆的敷设采用人工挖沟及抬放方式,同沟敷设的光缆,不得交叉重迭,宜采用分别牵引同时布放的方式,光缆的埋深应符合附表5的要求。 (2) 光缆沟回填光缆上方应铺20厘米厚的细土。严禁将石块、砖头、冻土等推入沟内,并应人工踏平。回填土应高出地面10厘米;公路边缘及路肩上的光缆沟采用夯填,回填土后保持原地面高度。 (3) 光缆穿越可开挖的公路时采用φ80钢管保护;光缆穿越铁路、县级以上及不便开挖的公路时采用顶钢管(φ80)的方式通过。以上两种钢管内同时穿放二孔塑料子管(φ28mm)。 (4) 光缆穿越农场、乡镇、村屯和机耕路时采用铺砖保护,光缆穿越农场、乡镇、村屯内的土路及零星沼泽地时采用φ63塑料管保护,敷设在动土性较大地方的光缆采用水泥盖板保护,光缆穿越公路放水沟、河流、沟渠、水塘时采用φ63塑料管保护并加盖水泥盖板。光缆穿越大于50米的沼泽地时采用硅管(Φ33/40mm)保护,并在有水面的沼泽部分加混凝土袋保护,在沼泽地中有河流时可采用冲槽方式通过。 (5) 光缆在(坡度大于20°,坡长大于30米)的斜坡地段敷设时,宜采用“S”型敷设。若坡面上的光缆沟有受到水流冲刷的可能时,应采用堵塞加固或分流等措施。在坡度大于30 °的较长斜坡地段敷设时,宜采用特殊结构(一般为钢丝铠装)光缆。 (6) 直埋光缆设计遵循《通信线路设计规范》(YD 5102-2010),施工遵循通信行业标准《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121-2010)。 (7) 如果无法按照以上标准实施,在勘察设计阶段予以说明,并经工程及维护、施工单位共同确认后,方可实施,施工和验收标准参考确认后的标准。 (1) 除地下光缆引上部分外,严禁在墙壁上敷设铠装光缆。 (2) 光缆标签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3) 墙壁光缆设计遵循《通信线路设计规范》(YD 5102-2010),施工遵循通信行业标准《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121-2010)。 (4) 如果无法按照以上标准实施,在勘察设计阶段予以说明,并经工程及维护、施工单位共同确认后,方可实施,施工和验收标准参考确认后的标准。 (1) 除地下光缆引上部分外,严禁在墙壁上敷设铠装光缆。 (2) 吊线式墙壁光缆的吊线程式采用7/2.2,支撑间距为8~10米,终端固定与第一只中间支撑间距应不大于5米,建议1条吊线上所挂光缆条数不高于5条。 (3) 吊线式墙壁光缆的吊线在墙壁上水平或垂直敷设时,其终端固定、吊线中间支撑应符合《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 (4) 吊线式墙壁光缆的钉固螺丝必须在光缆的同一侧。光缆不宜以卡钩式沿墙敷设。不可避免时,应在光缆上加套子管予以保护。光缆沿室内楼层凸出墙面的吊线敷设时,卡钩距离为1米。 (5) 光缆标签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6) 墙壁光缆设计遵循《通信线路设计规范》(YD 5102-2010),施工遵循通信行业标准《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121-2010)。 (7) 如果无法按照以上标准实施,在勘察设计阶段予以说明,并经工程及维护、施工单位共同确认后,方可实施,施工和验收标准参考确认后的标准。 (1) 如果跨越街坊或院内通道等,其缆线最低点距地面应不小于4.5米。 (2) 吊线式墙壁光缆的吊线程式采用7/2.2,支撑间距为8~10米,终端固定与第一只中间支撑间距应不大于5米,建议1条吊线上所挂光缆条数不高于5条。 (3) 吊线式墙壁光缆的吊线在墙壁上水平或垂直敷设时,其终端固定、吊线中间支撑应符合《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 (4) 吊线式墙壁光缆的钉固螺丝必须在光缆的同一侧。光缆不宜以卡钩式沿墙敷设。不可避免时,应在光缆上加套子管予以保护。光缆沿室内楼层凸出墙面的吊线敷设时,卡钩距离为1米。 (5) 光缆标签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6) 墙壁光缆设计遵循《通信线路设计规范》(YD 5102-2010),施工遵循通信行业标准《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121-2010)。 (7) 如果无法按照以上标准实施,在勘察设计阶段予以说明,并经工程及维护、施工单位共同确认后,方可实施,施工和验收标准参考确认后的标准。 (1) 引上钢管采用Φ80镀锌钢管,管内穿放3根Φ28/32塑料子管。 (2) 引上钢管的上口应用油麻或防水胶带封堵,塑料子管的上口用热塑管封焊(或用防水胶带包封),并安装标志牌。 (3) 引上钢管地面上端距地高度应不小于2米。 (4) 引上钢管应以钢管卡子固定在墙壁上。 (5) 墙壁光缆设计遵循《通信线路设计规范》(YD 5102-2010),施工遵循通信行业标准《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121-2010)。 (6) 如果无法按照以上标准实施,在勘察设计阶段予以说明,并经工程及维护、施工单位共同确认后,方可实施,施工和验收标准参考确认后的标准。 1、 电杆与其他建筑物间的最小净距详见附表6。 2、 电杆的埋深与杆距详见附表7。 3、 架空光缆设计遵循《通信线路设计规范》(YD 5102-2010)、《架空光(电)缆通信杆路工程设计规范》(YD5148-2007),施工遵循通信行业标准《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121-2010)。 4、 如果无法按照以上标准实施,在勘察设计阶段予以说明,并经工程及维护、施工单位共同确认后,方可实施,施工和验收标准参考确认后的标准。 1、 尽量利用已有入户暗管或入户孔敷设入户光缆,对无暗管的楼宇等应尽可能通过布放波纹管方式敷设入户光缆。 2、 对于有垂直布线桥架的楼宇,在其桥架内布放蝶形引入光缆,应绑扎保护活包扎绕线管。 3、 入户光缆原则上以钉固布放方式为主,对品质较高或用户有特殊需求的,可采取线槽方式布放光缆。 (1) 光纤入户孔优先选择管道、槽道及原有入户孔等入户方式。 (2) 光缆在采用墙壁、吊挂方式入户时应选择安全的位置,当处于易受外界损伤的位置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3) 如新开入户孔,在光缆引入客户楼宇墙体时应套管保护,并修补进线管孔,不得渗水、漏水。 (2) 进入机房内光缆在经由走线架、拐弯点(前、后)应予绑扎,垂直上升段应分段(段长不大于1米)绑扎,上下走道或墙壁应每隔50cm用2~3圈绑扎,绑扎部位应垫胶管,避免受到侧压力。 (3) 进入机房内光缆不改变程式时,采用PVC阻燃胶带包扎作防火处理,进线孔洞要求用防火泥堵塞。 (4) ODF架端子板上应清楚注明各端子的局向和序号。 (5) 局内光缆预留盘圈绑扎固定在走线架或墙壁上。 (6) 局内光缆一般从局前手井经地下进线室引至光传输设备。 (7) 光缆在进线室内应选择安全的位置,当处于易受外界损伤的位置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8) 局内光缆应布放整齐美观,沿上线井布放的光缆应绑扎在上线加固横铁上。 (9) 按规定预留在设备侧的光缆,可以留在传输设备机房或进线室。有特殊要求预留的光缆,应按设计要求留足。 (10) 光缆引入局站后应堵塞进线管孔,不得渗水、漏水。 (11) 光缆应在ODF架或单设的光缆终端盒内作成端,并在ODF架内绑扎固定。光缆内的金属构件应与ODF架保护接地装置接触良好,接地装置至机房防雷接地排的接地线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地线布放时尽量短直,多余的线缆应截断,严禁盘缠。 (4) 本规范内容将不定期予以更新,使用时请注意参考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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