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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1 15:46:2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次股票激励对象的范围:
1、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以及由公司控股股东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
2、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3、公司控股股东的企业负责人在公司担任职务的,可以参加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但只能参与一家任职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4、激励对象根据公司业绩考核相关办法的考核结果应在“称职”及以上。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作为首期授予方案的激励对象: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
(7)国资委、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如在首期授予方案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以上任何规定不得参与首期授予方案的情形,公司将按激励对象的授予价格回购已经授予该激励对象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终止其参与首期授予方案。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预留部分)包括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以及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管理人才及专业人才(不包括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超过 7550 人。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以及由公司控股股东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予以明确。

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 24 个月,为限制性股票禁售期。禁售期内,激励对象通过激励计划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被锁定,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PS:总共有不超过7550人有资格授予股票,人均10.1万股,如按3.79买入的话,需要38.3万元(普通员工饭都快吃不起了,哪有这么多钱买?),那么平均下来每个省200来人(北10省每个省多点,南21省每个省少点),这个数字基本和每个省14岗以上人数差不多,小编认为14岗(含)以上领导和部分12,13岗的核心技术人员与营销骨干将有资格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领导,赶紧准备钱低价买入吧,嘿嘿~)

中国联通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关情况的专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 2015 〕 22 号)及相关文件的指导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混改十六字方针,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通”、“公司”)拟试点引入其他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 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市场化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产业链、价值链关键业务重组整合,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推动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现将本次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方案总体思路和拟改革 内容要点介绍如下 (除特别指明,本公告 中涉及用语的含义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中该等名词的含义相同) :

一、总体思路
中国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拟通过整体设计,积极引入境内投资者, 降低国有股权比例,将部分公司股权释放给其他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实质性地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市场化为导向健全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机制, 聚焦公司主业、创新商业模式,规模发展基础业务和创新业务, 全面提高企业效率和竞争能力 ,实现公司战略目标,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旧动能转换做出积极贡献。

二、 将引入具有协同效应和领先优势的战略投资者
本次混改采用非公开发行和老股转让等方式, 引入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与公司具有协同效应的战略投资者, 包括大型互联网公司、垂直行业领先公司、具备雄厚实力的产业集团和金融企业、国内领先的产业基金等,具体为中国人寿、腾讯信达、百度鹏寰、京东三弘、阿里创投、 苏宁云商、 光启互联、淮海方舟、兴全基金、 结构调整基金等。

本次混改引入的战略投资者与中国联通主业关联度高、互补性强,有助于将公司在网络、 客户 、 数据、营销服务及产业链影响力等方面的资源和优势与战略投资者的机制优势、创新业务优势相结合, 实现企业治理机制现代化和经营机制市场化。 通过与新引入战略投资者在云计算、大数据、 物联网、 人工智能、家庭互联网、数字内容、零售体系、支付金融等领域开展深度战略合作, 聚合资源、整合优势、能力互补、互利共赢, 推动重点业务和产业链融合发展, 扩大中国联通在创新业务领域的中高端供给,培育壮大公司创新发展的新动能。

2017 年 8 月 16 日,中国联通的子公司联通运营公司在北京分别与腾讯、百度 网讯、 京东世纪贸易 、阿里巴巴等合作方,以书面方式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相关方本着友好务实、协商互利的原则,拟在相关领域建立并进一步深化合作伙伴关系。

三、 拟将募集资金用于 4G 及 5G 相关业务和创新业务建设, 聚焦重点业务, 推进战略转型
移动互联网业务和移动视频业务高速发展, 4G 用户的规模和占比持续提高, 移动数据流量的消费量高速增长, 对 4G 网络进行持续扩容和能力提升刻不容缓。 虚拟现实技术、物联网、车联网和工业互联网等新兴业务也对公司网络的速率、连接数、时延和可靠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中国联通必须聚焦核心业务、提高 4G 网络服务能力, 满足数据流量高速增长的需求,为客户提供高速上网 的 良好体验。 同时,中国联通需要发展和建设更加智能化和灵活化的 5G 网络,以满足未来日益多样化的业务需求,并通过提前布局 5G 网络建设、抢占市场先机。

创新业务是中国联通当前及下一阶段发展的重点业务,是公司持续增长的重要引擎。创新业务集中性、专业性特征明显,要以市场化为导向,聚焦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产业互联网、支付金融、视频业务等关键领域,提升资源配置和运行效率,开放平台,强化产业链合作,实施创新业务特区制度,创新运营模式,开展资本运营,加快培养和引进高端优秀人才,不断提升创新能力。

优化 4G 网络、建设 5G 网络以及实现创新业务规模突破,需要大量资金支持。 本次混改中,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约 617.25 亿元, 拟通过联通 BVI 公司以认购联通红筹公司配售、供股股份等方式最终投入联通运营公司 , 由联通运营公司用于 “4G 能力提升项目”, “5G 组网技术验证、相关业务使能及网络试商用建设项目 ” 和 “创新业务建设项目 ”,有助于提升公司核心业务竞争力、加快推进公司战略转型,为国家实施网络强国战略、拓展网络经济空间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有力支撑。

四、 拟建立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公司治理机制
本次混改前,公司总股本为约 211.97 亿股。在本次混改过程中,公司拟向战略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约 90.37 亿股股份, 募集资金不超过约 617.25 亿元; 由联通集团向结构调整基金协议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约 19.00 亿股股份, 转让价款约 129.75 亿元; 向核心员工首期授予不超过约 8.48 亿股限制性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约 32.13 亿元。上述交易对价合计不超过约 779.14 亿元。 上述交易全部完成后, 按照发行上限计算, 联通集团合计持有公司 约 36.67%股份;中国人寿、腾讯信达、百度鹏寰、京东三弘、阿里创投、 苏宁云商、 光启互联、淮海方舟、 兴全基金和结构调整基金将分别持有公司 约 10.22% 、5.18% 、 3.30% 、 2.36% 、 2.04% 、 1.88% 、 1.88% 、 1.88% 、 0.33% 、 6.11%股份, 上述新引入战略投资者合计持有公司约 35.19%股份, 进一步形成混合所有制多元化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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