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米法务部在微博发布声明,公布了小米与聚好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商业诋毁案件的最新进展。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驳回聚好看公司的上诉。
声明指出,近日,我司收到法院终审判决,驳回聚好看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法院认为:从语义、语境、特定主体对应性分析,再结合公众认知,一审法院认定聚好看公司发布的微博内容指向小米结论正确;聚好看公司将小米公司视为竞争对手,将与小米公司类似的“年轻人第一台好电视”、“我们的征途是真正的星途大海”作为宣传口号,在此背景下,通过标注拼音试图掩盖指向性,主观存在恶意,且在双十一节点发布,进一步证明其通过诋毁竞品提升自身销量的意图。
此前在2023年8月31日,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聚好看公司通过其微博账号“Vidda官方微博”发布侮辱、贬损小米公司的虚假信息和误导性信息,损害了小米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构成商业诋毁。法院判令:聚好看公司在“Vidda 官方微博”账号置顶位置,连续七日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另赔偿小米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5万元。
小米公司在声明中对公众的支持和关注表示感谢,并强调将持续采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抗网络空间中的各类侵权行为。
据了解,Vidda是海信集团于2019年推出的子品牌,主打“年轻人的科技潮牌”,产品覆盖智能电视、激光投影等品类。 其产品设计强调“潮酷”属性,如音乐电视、壁纸电视等差异化形态,并通过高刷新率屏幕、三色激光技术等硬件配置强化竞争力。 2021年,Vidda为宣传电视新品,在官方微博发布了上述争议性图片。
小米公司认为Vidda的行为损害了其企业声誉,遂将Vidda品牌所属公司聚好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爱集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