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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10 19:46:0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终于要来了?工信部明确加强电信领域立法!

| 环球通信| @好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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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信部:加强电信等重点领域立法

9月9日,国新办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乐成介绍我国推进行业治理现代化有关情况。其中第一条就提到要坚持依法治理。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要加强电信、道路机动车等重点领域立法,抓好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立法研究储备;加强不同层级法规制度立改废释,补齐法规空缺,健全法规体系,实现良法善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持续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在法治轨道推进新型工业化。了解电信行业的都知道,加强电信领域立法毫无疑问就是指的是行业期盼45年的电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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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立法工作计划,在23件初次审议的法律案名单中,那个被行业期盼了45年的名字——《电信法》依然缺席。它被留在"预备审议项目"的清单里,如同过去五年那样,继续着没有时间表的等待。此时距离1980年邮电部首次组织起草《电信法(草案)》,已经过去整整四十五年。
二、这部法律的难产史,几乎与中国电信业的发展史等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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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刚成立一年的邮电部着手起草《邮电法》,三年内完成三编38条的修订稿。但1958年因战备需要调整电信体制,立法进程中断。1969年邮电部撤销,电信系统划归军队管理,立法工作彻底搁浅。

当改革开放的春风吹来,1979年恢复邮电部管理体制后,立法工作重新启动。1980年11月,《电信法》起草工作再次启动,次年7月完成初稿。谁也没想到,这部法律的起草会跨越半个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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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法》背后牵扯的部门利益之争,成为阻碍立法进程的核心症结。如何协调发改委的投资审批权、工商总局的反垄断监管权、国资委的国有资产管理权、商务部的外资审批权,需要艰难的部门协调。最棘手的是电信与广电的业务之争,从手机电视到IPTV的业务管辖定性,两大体系争执不下。直到2010年三网融合战略启动,矛盾才有所缓和。

但此时互联网革命已然到来。3Q大战、十月围城、滴滴与蚂蚁上市风波……技术伦理、资本边界与公共价值的碰撞,不断改写着行业格局,也让电信立法的复杂度呈几何级增长。

2003年,《电信法》列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信产部部长王旭东亲自担任起草领导小组组长。2004年7月,15章190条的送审稿报请国务院审议,列入2005年度一类立法计划,但次年6月未能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

这段时间争议也不断,比如在《电信法》征求意见中,各运营商的意见很难达成一致:中国移动:坚决反对《电信法》向弱势运营商倾斜,要求一视同仁;中国联通:要求对弱小运营商予以保护;中国铁通:希望开通新业务;中国网通和电信:希望获得全业务经营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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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年,有媒体报道了六大障碍阻拦:(一)产业处于培育初期,不确定性强,而立法需要相对确切的知识为依托。(二)经济社会发展变迁快速,法律必须要经常性调整,否则容易造成法律的滞后。(三)在电信产业改革时期,政企高度合一,无法用“激进”的方式进行体制改革。(四)立法是专业化行为,管制部门对管制企业的信息认知困难,尤其对产业的投资、价格、服务质量、财务等重要信息依据缺乏了解,使管制立法缺乏正确的判断。(五)行政立法模式是电信立法的最大障碍。(六)既得利益阻碍法律生成。

2013年再次被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一类项目,次年却被调整为第二类"预备项目"。2021年"电信法草案"列入预备审议项目,《"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明确要推动立法工作。但四年过去,依然停留在预备阶段。

期间在2019年1月,电信法立法专家组第一次研讨会在北京召开。电信法立法专家组组长刘多主持会议。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司司长梁志峰表示:“电信法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未来五年是电信法立法的关键时期,要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大力推动电信法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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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电信发展史,立法滞后曾让中国付出沉重代价。2G时代因标准选择犹豫错失先机,3G时代被迫接受TD-SCDMA这一不成熟标准,4G时代才逐渐赶上。在卫星互联网、量子通信等新赛道,中国不能再重蹈覆辙。

三、权宜之计的《电信条例》承担了二十六年的过渡期

世纪之交,面对市场化改革和加入WTO的双重压力,1999年《电信条例》被紧急提上日程。2000年9月,这部暂行条例颁布施行,成为电信业的核心法规。尽管在2014年和2016年两度修订,但二十六年来,暂行条例始终扮演着"临时工"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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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层面开始自下而上的探索。2014年贵州出台《信息基础设施条例》,明确规定市政动迁需补偿通信设施;广东汕头推进《电信设施建设保护条例》,将通信基站纳入城乡规划。但这些局部创新,难以解决系统性问题。
有网友说,当中国AI迎来DeepSeek时刻,当"TikTok难民"涌入小红书,当星链卫星划过中国领空,当无人机改变战争格局,我们仍在用20世纪的规则管理21世纪的生态。1954年确立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方针,仍在指导着5G、AI和量子通信时代的监管。

四十五年过去,曾经参与起草的年轻官员已银发苍苍,中国电信业也从当年那个需要"战备保密"的薄弱行业,成长为拥有全球最大5G网络、最多互联网用户、最强通信设备制造能力的数字大国。但那条通往《电信法》的道路,仍然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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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工信部提出加强电信领域立法,恰是对这一困局的回应。在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超40%的今天,暂行条例已难以应对AI生成内容监管、算力资源分配、太空频谱争夺等新挑战。部分运营商开始探索基于区块链的频谱共享模式,科技企业尝试通过智能合约实现数据流通,这些创新都游走在现有法律边缘。
站在2025年的历史节点,当我们目睹无人机配送成为日常、脑机接口开始商用、太空互联网加速部署,或许更应思考:如何让法律这个慢变量,跟上技术这个快变量?如何用21世纪的规则,管理下个世纪的生态?这不仅是电信立法的问题,更是整个数字时代治理体系面临的共同挑战。

你觉得《电信法》的出台会解决恶性竞争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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