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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8-27 22:17:5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26年8月26日,辽宁省通信管理局连发两条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相关条目出现在局官网"通知公告"栏。而处罚决定日期,均落在2026年8月17日。

两份罚单,两个警示。

一、两张罚单,事实与依据

第一张:辽通罚字〔2026〕1号

处罚对象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公司。违法事实为擅自使用、转让、出租电信资源或者改变电信资源用途。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六十九条。处罚结果为没收违法所得10.0156万元,并处违法所得3倍罚款30.0468万元,合计罚没40.0624万元,同时责令立即改正。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8月17日,官网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26日15:58。

第二张:辽通罚字〔2026〕2号

处罚对象为武汉市乐数聚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违法事实为违规使用固定电话号码开展外呼营销。处罚依据为《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第四十八条。处罚结果为警告,责令立即改正。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8月17日,官网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26日16:02。

二、为什么这个案子值得关注?

1. 国企供应商并非"法外之地"

中国电信作为国内头部运营商,其地市分公司在属地监管面前同样被严格执法。这传递出一个明确信号:合规监管不看"出身",只看行为。

2. 3倍罚款,量罚规范

《电信条例》规定,擅自出租电信资源的,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本案处以3倍,属于法定幅度内的标准裁量,监管依据清晰、量罚规范。

3. 外呼营销持续收紧

武汉乐数聚品案中,固定电话用于商业外呼营销被明确认定违规。这与近年来工信部持续推进的骚扰电话治理一脉相承。

三、对行业的三个提醒

① 号码资源不是"私产"

电信资源属于国家统一管理,企业仅有使用权,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改变用途。任何"线路买卖""号码转租"行为都踩在红线之上。

② 外呼营销合规门槛越来越高

无论是固定电话还是移动电话,未经用户同意的商业外呼都面临被查风险。企业应尽快转向合规的客户触达方式。

③ 罚单只是开始

随着《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深入实施,通信行业的合规监管只会越来越严。与其被动应对处罚,不如主动建立合规体系。

四、结语

40.0624万元的罚没款不算天文数字,8月17日作出决定、8月26日公示,程序清晰。但其背后的监管逻辑值得每一家通信行业企业认真对待:合规不是成本,而是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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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省通信管理局官网"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发布时间2026年8月26日),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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