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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0-6 20:33:5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明朗杂谈 于 2026-10-6 20:38 编辑

“丛林法则”,不是商业文明

最近在论坛里,看到不少关于“移动限速广电”的讨论。有人说,这是“市场竞争”,天经地义。有人说,这是“弱者活该”,没什么好抱怨的。

我既不是广电人,也不是广电用户,作为第三方,我觉得,这不是“市场竞争”,这是“丛林法则”。

“丛林法则”的逻辑,是“弱肉强食”。大的,可以随便拿捏小的;强的,可以随时“限速”弱的。这种逻辑,不是“商业文明”,是“恃强凌弱”。

人与人之间,恃强凌弱,没品位;企业与企业之间,恃强凌弱,没格局。

真正的“商业文明”,是“竞争”,但不是“欺凌”。是“比拼”,但不是“绞杀”。大的,可以“竞争”,但不能“霸凌”;强的,可以“领先”,但不能“使绊子”。

“直通车”和“用电视”要做的,就是“跳出丛林法则”。不靠“体量”压人,靠“服务”赢人。

这是一个“商业文明”的“底线”。也是“用电视”的“初心”。

大家怎么看?欢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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