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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 11:11:4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文件规定,概预算表二“直接费-措施费”中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和“间接费-规费”中的“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以及表五中的“安全生产费”等七项费用属于不可竞争费用,必须全额计取,不得打折计算。
在实际工程中,如果设备厂商负责安装(交钥匙)、或者少量设备由建设单位安装(无表四材料)、或者集成方式打包,这样就无需再计列表三,同样就没有表二,导致规定的几项费用在预算表中就没有。工信部每季度抽查,又会通报设计单位违规。类似情况,大家是如何处理的,既符合国家法规,又符合工程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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