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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工作场地 一、在下列地点施工,必须设立信号标志,白天用红旗,晚上用红灯或萤光纸,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种车辆的注意。必要时应设围栏,并请交通警协助,以保证安全。 (一)街道拐角或公路转弯处。 (二)在街道上有碍行人或车辆处。 (三)在跨越马路架线、放缆需要车辆暂时停止时。 (四)架空电(光)缆接头处。 (五)已经揭开盖的人孔。 二、信号标志应随工作地点的变动而转移,工作完毕应立即撤除。 三、凡需要阻断公路或街道通行时,应事先取得当地有关单位批准。 四、铁路、桥梁及有船只航行的河道附近施工,不得使用红旗和红灯,以免引起误会造成事故,应使用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志。 五、在施工进行时,应制止一切非工作人员尤其是儿童走近施工地区。注意禁止接近和触碰下列事物: (一)揭开的人(手)孔盖、吊架、立起的梯子和悬挂物。 (二)点燃的喷灯、照明灯、热的焊锡、电热器具、有毒性的化工材料等。 (三)正在使用的绳索、滑车、紧线钳及其它工具。 (四)使用着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如发电机、充气机、各种气瓶、吊车、抽水机、绞盘、射钉枪、电钻等。 (五)正在放设的线索、电(光)缆和杆根部的一切临时设施等。 (六)凡在通信的公路和街道上挖沟、坑、洞,除需设立标志外,必要时应用盖板盖好或搭临时便桥,以保证交通安全。 第二节 车辆行驶一、驾驶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都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载人载货严禁超载。 二、汽车接送工人、不得过于拥挤,人应从后槽梆上下。行驶时,切勿伸头露臂于车厢外。注意沿途电线、树枝及其他障碍物,防止碰伤。禁止在车内吸烟打闸,汽车停稳后方可上下。 第三节 消防设备一、电(光)缆进线室、机房、有人和无人站、材料库房等处,应设置消防设备,如灭火器、消防带、水栓及其它用具等。 二、消防器材应置于明显地方以便取用。 三、对消防器材、设备应定期检查以保证有效。 四、所有施工人员对各种消防器材的性能均需了解,并熟知其使用方法。 第四节 野外工作一、遇有地势高低不平的地方切勿冒险下跳以防摔伤。 二、进入山区施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攀登山岭应注意活动的石块,更不能站在有裂缝的土石地方。 (二)在护林防火区内,注意防火,不准吸烟。 (三)向当地群众了解有无毒蛇等物。必要时应打裹腿,以防伤害。 (四)不食野果野草,不喝山中流水。 三、在水田、泥沼中工作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在水田和泥沼中长时间工作须穿长统胶鞋,以防吸血动物和蚂煌咬伤。 (二)涉水渡河时应以竹杆探测前进。 (三)洪水暴发时禁止过河。 (四)在船只和木排上作业时,要有熟悉水性的工作人员负责安全,并备有救生用具。 四、在铁路沿线工作,注意下列要求: (一)不许在铁轨、桥梁上休息和闲谈。 (二)不准在铁轨当中行走,火车临近时,应停止前进,并注意防止列车挂伤自己,火车过去后再继续前进。 (三)携带较长工具时,工具要与路轨平行。 第五节 其他注意事项一、施工作业现场,首先应详细观察周围环境情况,对可能发生的灾害应采取有效防止措施。 二、所有施工用机具设施必须安全牢固,不可随意使用不合标准的材料; 三、在离开施工地点时,应清除工地、杆下、沟坑内等地方的杂物,并清点工具防止遗失。 四、携带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作业时,根据不同的情况至少二人一同工作或携带,并做好隔热,防火、防爆或防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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