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地址分配原则如下:
a. 所分配的地址尽量一次满足需要,使地址尽量连续以减少路由表的规模。
b. 地址需要统一管理,按需分配并确保有效利用。分配地址数量按应用系统IP地址的利用率初期达到25%、一年内达到50%以上的原则分配。
c. 网络设备(路由器和GGSN)必须支持无类别域间路由技术(CIDR,Class Inter Domain Routing)和可变子网掩码(VLSM, Variable Length Subnet Mask)技术,对网络主机数少于127的一般采用子网地址进行分配,并根据应用系统实际的主机数量确定子网掩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