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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6 18:51:4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电源系统蓄电池组后备时间计算方法

(一)直流电源系统蓄电池组后备时间计算方法
通信电源系统的蓄电池组容量与电解液温度有着密切的关系(见附表1),其标称容量是指在25℃时10小时率放电容量,当电解液温度小于25℃时,蓄电池容量将低于标称容量;蓄电池的容量还与其放电率有关,当以1小时放电率放电时,蓄电池的容量仅为0.55倍的标称容量;另外,蓄电池容量还与使用时间、维护保养有关。
因此,计算使用中的蓄电池的后备时间,必须考虑上述各种因素。首先应分别对蓄电池组进行10小时率容量试验,得出每套直流电源系统蓄电池组的总容量(Ct),然后按照下面的公式换算成25℃时的容量(Ce)。


式中K为温度系数,
10小时率时K=0.006/℃,
3小时率时K=0.008/℃,
1小时率时K=0.01/℃;
t为蓄电池进行容量实验时电解液的温度。
同时记录交流停电时直流电源系统的总放电电流(I),以蓄电池容量Ce和总放电电流I为依据,查蓄电池放电曲线确定蓄电池放电时间(后备时间)。
若是新建局点,依据信产部通信行业标准YD/T799-2002《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满足不同后备放电时间的蓄电池总容量计算方法如下:
1小时后备时间的蓄电池组总容量(C1)=预计两年内负载电流的最大值/5.5×10/0.55
3小时后备时间的蓄电池组总容量(C3)=预计两年内负载电流的最大值/2.5×10/0.75
10小时后备时间的蓄电池组总容量(C10)=预计两年内负载电流的最大值×T10(T10为10小时率放电时间)。
依据蓄电池生产企业通信用GFM蓄电池维护手册上的数据得出:
5小时后备时间的蓄电池组总容量(C5)=预计两年内负载电流的最大值/1.6×10/0.84
(二)UPS系统蓄电池容量后备时间计算方法
在UPS系统的应用设计中,合理配置蓄电池组的容量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若容量配置过大,由于UPS总容量有限,容易造成充电电流过小、电池充电时间过长,从而影响蓄电池寿命;若蓄电池容量过小,则不能保证停电时UPS的正常工作时间。
新建UPS系统的蓄电池组容量配置计算方法:
公式1:C=Q×t×ψ/ UC×n×K×η
式中:
C:蓄电池组容量,单位Ah;
Q: UPS容量,单位VA;
t: UPS蓄电池后备总时间,单位h;
ψ: 负载功率因数;
UC :单槽蓄电池电压,单位V;
n: 蓄电池数量;
K:蓄电池放电容量系数(见附表2);
η:UPS整机效率。
公式2:蓄电池数量n=UUPS(UPS直流电压)/UC(单槽蓄电池电压)
对于使用中的UPS系统,应分别对各组电池进行容量放电实验,得出系统总的蓄电池容量(C),然后利用公式1计算UPS蓄电池组后备时间。
附表:1. 10小时放电率下的电解液温度和蓄电池容量关系表
2.
蓄电池放电容量系数



附表1:
10小时放电率下的电解液温度和蓄电池容量关系表
电液温度
(℃)
电池安时容量百分数(%)
(以25℃容量为额定容量100%)
备注
40
35
30
25
107.5
106
103
100
按规定液温高于25℃时,实际放电量应不大于额定容量100%。
22.5
20
17.5
15
12.5
10
7.5
5
98
96
93.5
91
88
85
82
78
2.5
0
-5
-10
75
72
65
58
按电池室内温度规定蓄电池工作温度应不低于5℃。
-15
-20
-25
50
42.5
34
比重1.160~1.210范围内液温低于-15~-25℃时,蓄电池将因硫酸溶液结冰而工作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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