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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 共享机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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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5 16:56:5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按照国资委注资范围的要求,未纳入注资范围的机房,原则上要划出20平米左右的工作区域供铁塔公司使用。针对“混用机房”划分问题,山东分公司根据总部资产交接工作的总体精神,制定了《运营商混用机房使用面积划分指导意见》,明确各种情况下铁塔公司对混用机房的划分及使用原则,并与山东联通、山东电信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以保证存量资产接收后的共建共享需求。具体从两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方面,细分场景,逐一对应。在尊重 “混用机房”现状的基础上,将混用机房划分为剩余面积大于20㎡可用、剩余面积小于20㎡可用、剩余机位空间可用、剩余墙面空间可用、剩余院内空间可用、无可用空间六种不同场景,明确机房空间条件、出入条件以及接电条件等详细要求。对于剩余地面面积大于20㎡的混用机房,划分出不包含走道、维护空间的20㎡面积或闲置区域;对于剩余地面面积小于20㎡的,依次划分地面、机位、墙面、院落等可用区域,不足20平方米以最大面积计算。在用电方面,明确如当前具备接电条件可直接接电;如当前不具备条件,运营商在铁塔公司需求时配合解决接电问题。另一方面,联合通知,保证落地。经过与运营商业务层面、管理层面进行了多轮次沟通,山东联通、山东电信已联合下发通知,与山东移动正在积极洽谈中。各市公司正在与运营商正在逐站核实,签订《混用机房使用面积划分确认表》,以保证存量接收后共享工作的开展,有效支撑山东省2015年4G新建会战工作。联通、电信的3900个混用机房划分工作计划在10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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