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光缆的分类
接ITU/T G.97X系列标准,海底光缆分为“有中继海缆”和“无中继海缆”两大类而不按敷设或工作水深分类,因为不管是用于浅海或深海的光缆都可以是有中继或无中继的。 1 有中继海缆(repeatered submarine cable)
“有中继海缆”的定义:一种可供电的水下光缆,为有中继应用而设计,适合浅水和深水。大量试验表明它们即使在最坏的气象条件下也能就地安装和修理,而不带来任何光学、电气、机械性能或可靠性方面的损伤。 有中继海光缆的特征是缆内含有向水下中继器馈电的导体,其馈电电流和缆寿命期间的绝缘强度应满足馈电设备和水下设施的要求。 2
无中继海缆(repeaterless submarine cable)
“无中继海缆”的定义:一种水下光缆,为无中继应用而设计,适合浅水和深水。大量试验表明它们即使在最坏的气象条件下也能就地安装、修理, 而不带来任何光学、电气、机械性能或可靠性方面的损伤。
无中继海光缆的特征是缆内可不含导体,即使有也只用于检测,但其直流电阻和绝缘等电参数应满足检测设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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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深
“水深”指海光缆敷设和工作的水下深度,分为“浅水”和“深水”两档。
不管是有中继或无中继系统,除了光缆路由的全程均为浅水,工作在路由中有深水区域的海光缆必然至少会有两个浅水区域的登陆部分。浅水或深水并不是海光缆的特征,只是缆的工作状态,与缆的保护结构有关。
海光缆允许的最大敷设或工作水深并不唯一地取决于缆在水压下的纵向渗水性能,还与缆的其他性能参数有关。
(1)浅水(shallow water)
“浅水”的定义:有引起光缆故障危险的渔业作业或一般海上作业的深度。
通常把小于1000米水深的区域称为“浅水”或“浅海区”,该区域与岸线相连,光缆将主要受到航道运输、捕捞、养殖等人为引起的锚泊、渔具钩牵、偷盗等外力破坏及影响,还要受到人为的污染和海水的腐蚀包括海洋沉积物、微生物、寄生生物的自然因素的侵袭。 由于敷设区域的海底地貌、地质和环境极其复杂,用于浅海的光缆内光纤数量通常较多、缆的保护结构也是最复杂的。 (2)
深水(deep water)
大于1000米水深的区域称为“深水”或“深海区”,该区域虽然相对较平静,受外力破坏的机率较低,但承受的水压也较大,因每增加10米水深相当于增加一个大气压。因而对光缆的横向和纵向渗水性能及海底接头盒的水密性要求很高。 用于深水的海缆内光纤芯数通常相对较少并且保护结构相对较简单,但与各种必要的接头和海底中继器等水下设施密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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