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0.1 本规范是卫星通信地球站设备安装工程中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卫星通信建设工程。
本规范主要根据国内卫星通信TDM/QPSK/FDM(2Mbit/s)系统进网技术要求YD/T613-93、国内卫星通信网工程电路验收指标、国际通信卫星组织的卫星通信地球站标准(IESS—306,lESS—307,IESS—308)和操作指南(SSOG—306,SSOG—307,SSOG—308)等标准文件,结合工程实践编写。 1.0.2 凡本规范未列入的安装规格标准,应按照《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工程设计规范》(GB—××××—××)办理。
1.0.3 各类设备的安装规格及所采用的器材规格程式均应符合本规范和施工图设计的有关要求。原有设备的迁装和换装,其设备指标应根据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的测试项目和指标要求办理。
1.0.4 本规范未包括的特殊项目及其指标要求,可由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协商,拟定临时技术要求,在指定工程中试用并报部备查。
1.0.5 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本规范,施工单位要加强质量检查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建设单位应遵照本规范的要求及时检查施工艺和技术指标测试情况,并组织随工检验及签证。 1.0.6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应执行部颁《邮电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规定,其验收项目和方法应按本规范办理。凡发现不符合本规范的项目,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凡由于施工不良造成的,应由施工单位返修至合格为止。
1.0.7施工单位制订的操作规程应贯彻本规范的要求,不得与本规范相抵触。
2 施工前的准备 2.1 对机房的要求
2.1.1 开工前必须按工程设计对机房提出的工艺及有关要求进行检查,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开工。
a)与机房有关房屋的土建已完成,室内墙壁干燥,地面及机房的内部装修完毕,机房门窗应齐全、严紧,能闭锁; b)预留孔洞、预埋件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 c)天线基础已完成并符合施工图设计的要求; 1)天线基础高度、方位及承载强度符合设计要求。 2)天线基础顶面平整,允许水平偏差为±1.5mm。 3)预埋螺栓的规格、间距及露出顶面高度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 4)在天线工作波束方向上无障碍物,近区场地符合《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工程设计规范》(GB—××××-××)的要求。 d)市电已正规引入工地,机房各种照明设施已安装完毕并能投入使用; e)地槽的规格、位置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盖板严密平整; f)预埋穿线管的管径、弯曲度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管内无堵塞、无积水,并预置有穿引电缆用的引线。 2.1.2 机房通风、采暖、空调、防火告警等设备应安装完毕,并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2.1.3 室外工作接地及防雷、保护接地装置应完工,接地母线已引入室内,接地电阻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2.2对器材的要求
2.2.1 开工前应对到达施工现场的设备及材料的数量进行清点和外观检查,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开工。
a)到达现场的设备、材料数量能满足连续施工的要求,设备、材料的规格程式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 b)按施工图设计核对各种波导及波导器件的种类、型号和数量,且外观平直,无弯曲、扭曲、凹陷、裂纹等损伤,内壁清洁光亮; c)所有设备均开箱检查,主要设备的合格证、说明书、测试记录、备件均齐全。 2.2.2当发现设备有受潮、浸水或破损现象时,应由建设单位会同施工单位、订货单位三方代表共同检查测试并做好记录,三方共同协商,由订货单位联系解决。
2.2.3工程中不得使用未经鉴定的设备和不合格的材料。
2.3对天线施工场地的要求
2.3.1开工前天线场地应平整好。场地面积要满足构件编排、底座组装和主反射面组装及吊装时起重吊车作业的要求,场地内回填土应夯实,以便安全承载吊车作业时的荷重。
2.3.2起重吊车进出通道应清理畅通。
2.3.3天线场地及起重吊车的通路上,如有临时电力线或其他障碍物,应在开工前妥善处理。
3 安装机房设备 3.1 安装电缆走道
3.1.1 电缆走道的位置和高度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
3.1.2 安装电缆走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缆走道与列架保持平行或垂直,安装电缆走道平直,允许每米偏差为2mm; b)水平延伸电缆走道用水平接头卡子连接;垂直接头用垂直接头卡子连接,卡子内应垫衬铁,卡子螺栓一律朝上安装,连接牢固、端正; c)同—机房内,水平电缆走道与垂直电缆走道的连接成直角; d)特殊电缆走道或槽道必须按施工图设计安装。 3.1.3 穿墙洞、穿楼板的电缆走道,必须在洞口加固。
3.1.4 电缆走道终端应用加固角钢加固,加固角钢用膨胀螺栓水平地加固在墙壁上。
3.1.5 过长的电缆走道必须在侧旁加装支撑点,一般支撑点间距在3m左右(视土建结构定),侧旁支撑安装应平直、端正、牢固。
3.1.6进墙槽道按施工图设计要求施工。
3.2 安装机架
3.2.1 机架安装位置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
3.2.2 机架安装工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同排机架列面成一直线,允许偏差为3mm; b)机架安装垂直,允许偏差为2mm; c)机架对地加固、抗震加固的加固方式均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 3.3开箱
3.3.1 开箱时应辨明箱盖方向,不得倒置。
3.3.2 开箱时应先取下箱内对设备的加固件,不得硬敲、硬撬、硬砸。
3.3.3 开箱时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单位按下列要求共同进行检查,并做详细记录。
a)按照装箱单检查,设备型号应符合订货合同和施工图设计要求,零件、部件和说明书等应无短缺,并详细记录检查结果; b)机架无受潮、锈蚀现象; c)机架及其部件应无松脱、变形、破损现象; d)波导器件不应有凹凸或其他变形。 3.4立架
3.4.1 机架的排列顺序应符合工艺施工图设计中设备平面布置图的要求,机架位置如有变更,需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并办理相应的设计更改手续。
3.4.2 立架前应将可拆卸的机盘取下。在调整机架垂直和水平时,不得用力敲击机架;遇有地面不平时可用铅皮或薄铁皮垫角,垫片不得多于三层,并不得露出机架底座外框。
3.4.3 严禁拆卸或随意调整机器或部件的漆封部分和调整螺钉。必须调整时应按说明书规定的调整程序,使用相应的仪表监视下方可进行调整,并作好记录。
3.4.4 凡设计中无明确位置要求的附属设备(如电视解调机、监视机、充气机、交流稳压器等),应由施工单位会同建设单位协商确定。
3.5 安装机盘和分部件
3.5.1 分盘机条和部件应安装平稳牢固,有紧固装置的要锁好紧固件,并使机盘能顺利插拔、转动灵活。
3.5.2 安装插入式机盘时要对准位置缓缓推入,使插接件自然吻合,电器连接件接触良好。
3.5.3 速调管和风机必须严格按说明书的要求安装,通电后不应有异常震动现象,风筒排风通畅,所有保护接地必须有良好的电器连接。
3.5.4 安装有微电子元件的分盘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采取防静电损害措施。
4 电源线和信号线的布放 4.1 电源线的布放要求
4.1.1 电源线必须用整条线料,严禁中间接头,外保护层应完整无损。
4.1.2 电源线宜在地槽内布放。如需要在电缆走道上布放时,应与中、高频电缆、信号线分开排列在电缆走道两侧,走向路由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
4.1.3 截面积在10mm2以下的单股电力电缆端头用打接头圈连接,接头圈可略砸成扁平,打圈方向应与紧固螺帽的方向一致。
4.1.4 截面积在10mm2以上的多股电力电缆端头应使用线鼻子连接,做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a)线鼻子的规格与导线线径相吻合; b)线鼻子内壁及导线线头表面打磨干净后,再将导线线头插入线鼻子,用压接钳压接良好。 4.2 信号线的布放要求
4.2.1 信号线的规格和路由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
4.2.2 信号线的编扎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扎线松紧适度,间隔均匀整齐; b) 线束编成圆形,转弯处圆滑,成直角缓弯,不得有曲折、扭绞现象。 4.2.3 信号线端头的处理与焊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a)信号线的屏蔽层不宜松散,严禁损伤绝缘层,无短路现象,按施工图设计或设备说明书要求接地; b)信号线在剖头时不得损伤芯线; c)焊接时可使用松香助焊,严禁使用焊油。焊点均匀光滑,无假焊、短路现象,露铜小于2mm; d)信号线端头宜加装合适的套管,保护焊点。 4.2.4中频电缆的布放要求:
a)在布放中频电缆以前,应按照施工图设计要求的走向路由,实际丈量(曲率半径不小于6cm)、裁剪、编号,并按顺序顺直布放,不得出现交叉扭绞现象; b)中频电缆的端头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缆头端面平齐不变形。 2)电缆芯线与电缆头内导体的焊接端正,焊点光滑,无虚焊、凹陷、凸泡。 3)可用松香酒精溶液做焊剂,严禁使用焊油。焊好以后的焊点要用酒精棉球擦洗干净。 4)电缆与电缆头的组合端正牢固,电接触良好。 5)焊好电缆头的中频电缆内外导体间的绝缘电阻符合相关设备的要求。 c)多条中频电缆应进行扣扎或绑扎,具体要求详见4.3.2条。 4.3 电缆的绑扎
4.3.1 电缆的绑扎可用尼龙锁紧带或浸腊麻线绑扎。
4.3.2 电缆绑扎应符合下列要求:
a)绑扎后的电缆相互紧密排列,外观平直、整齐,下线按顺序,不交叉; b)线束绑扎间隔均匀,松紧适度,特别是对高、中频电缆注意防止线扣过紧使电缆外皮变形; c)电缆束外部绑线与电缆走向垂直,绑线在电缆走道横铁上不得交叉。 4.4 机房地线的布放要求
4.4.1 机房地线与各部件连接方法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
4.4.2 扁钢地线接头搭接长度不小于宽度的二倍,铜皮或铜排接头的搭接长度不小于宽度。
4.4.3 扁钢与扁钢连接至少有三面满焊,焊接处外涂沥青,扁钢与扁钢,铜排与铜排在走线架上宜用螺栓连接;铜排与铜皮宜用焊接或铜铆钉铆接。
4.4.4 扁钢或铜排与机架地线引入线宜用螺栓连接,引入线是否用接线鼻子连接应按4.1.3和4.1.4的要求办理。
5 天线安装 5.1 一般规定
5.1.1 开工前必须将全部构件进行清点编号,规格数量齐全,构件质量符合要求,并按施工顺序排放整齐。
5.1.2 构件如有变形,应在安装前矫正完好。镀锌构件如有镀层脱落生锈,应除掉锈层并进行补漆;喷漆构件如有漆膜脱落也应在安装前补漆。
5.1.3 当环境温度低于-20℃时,不得对构件进行锤击、剪切和冲孔。当环境温度低于-16℃时,不得对钢塔构件进行冷矫正。
5.1.4 构件上如有冰雪、泥土或其他污物,应在吊装前予以清除。
5.1.5 天线防雷接地体及接地线应事先做好,并测试接地电阻值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天线安装。
5.1.6 各种含有转动关节的构件,应先进行转动试验,确认转动灵活、平滑且无异常声音时才能进行安装。
5.1.7 天线施工中采用精度为六秒级或六秒级以上的专用经纬仪。
5.2 天线底座的组装
5.2.1 基础支座钢板应按施工图设计标高安装,调好水平,必要时可在偏低的基础支座钢板下面垫以钢板或灌注水泥砂浆。
5.2.2 与底座相连的主材及其连接板应在安装前进行预组装或试装。孔位偏差在2mm以内者,可先打过冲后穿入螺栓,超过2mm时应征得设计单位或制造厂家同意后,进行扩孔或焊补后再重新钻孔,焊补孔洞时应使用适用于母材的焊条,每组孔眼焊补数量不得超过总数的五分之一。
5.2.3 主柱安装完毕后,应用经纬仪在两个相互垂直的方向上检验垂直度,并进行校正和固定。主柱的倾斜度不得超过千分之一。
5.2.4 凡用角钢背靠背连接的构件,在紧固时应先将中间连接螺栓上紧,然后再上紧两端的螺栓,以保证两根角钢的边缘相互平行,受力均匀。
5.2.5 连接螺栓应按制造厂家的说明妥善紧固,经检验后作出标记。
5.2.6 天线驱动电机应在安装前进行绝缘电阻测试和通电转动试验,确认正常后再行安装。
5.2.7 检查驱动系统变速箱内润滑油是否充足,必要时应补足润滑油后再行安装。
5.2.8 应保持驱动丝杠的清洁,防止尘埃、雨露侵入。检查丝杠润滑脂是否充足,必要时应补充润滑脂后再行安装,丝杠的防护罩应完整无破损,卡箍牢固。
5.3 骨架及反射器的安装与调整
5.3.1 组装骨架及反射器的场地必须夯实、整平。骨架各支承点应找平,允许误差为2.5mm。中心套筒或中心轴线应为铅垂,顶面应为水平,用经纬仪检查应无可辨别的偏差。
5.3.2 应按制造厂家说明书的顺序组装骨架,在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条件下可采用扩大拼装的方法进行组装。
5.3.3 将经纬仪置于中心筒或中心体顶部中心,检查骨架边缘各支撑点的高度,其偏差应不超出说明书的技术要求。
5.3.4 吊装主反射器面板时,每块面板吊点应不少于四个,用人力安装时,应用力均匀,不得产生塑性变形。
5.3.5 主反射器面板就位后用少量螺栓临时加固,待全部面板安装完毕后再装上其余的螺栓,应采用专用工具紧固螺栓。
5.3.6 主反射器的调整应在风速小于8m/s(四级以下)的连续阴天或夜间进行(为缩短夜间作业时间,可在白天进行初步调整)。经纬仪使用前要认真进行检验校准。观测点在设置后要进行一次复查。
5.3.7 安装副反射器时应有妥善的防护措施,用上下对点器、经纬仪或激光定位仪将副反射器的中心准确地置于主反射器轴线上,同时用钢尺或厂家提供的置位杆测量并校准副反射器与主反射器之间的距离,当两者都满足厂家规定精度后,上紧加固螺栓,再次复查中心位置及距离,如误差超过容限时需重新校正与检验,直到达到要求为止。
5.3.8 吊装反射器前必须切实了解其重量,选用承载能力及吊臂长度都足够的起重机。
5.3.9 根据不同天线型号及结构特点,应尽可能在反射器吊装到底座上以后再进行一次主、副反射器的检查与调整。
5.3.10 对大型天线必须在架上组装时,应按天线安装说明书的技术要求进行。
5.4 安装馈源
5.4.1 必须在干燥充气机和充气管路安装完毕,并可以连续供气的条件下才能安装馈源。
5.4.2 安装前检查连接极化器的直波导应无变形,内壁洁净,无锈斑。必要时用柔软、干净的丝绸沾四氯化碳进行清洁。
5.4.3 极化器及合成器网络已经在厂家精细调测,施工中严禁任意调整,安装时尽可能整体与喇叭辐射器及其他波导元件连接。如限于结构特点必须拆开安装时,应在拆卸前做好标记,重新安装时准确按原标记恢复。
5.4.4 在整个安装过程中严防螺栓、螺帽或其他异物掉进馈源系统。严禁用手抚摸馈源的内壁。
5.4.5 馈源各接口处应用销钉准确定位。密封圈安装正确,螺栓应配套齐全,螺帽紧固。
5.4.6 馈源安装完毕后应及时密封并充以干燥空气。充气机的气压和起动间隔要求应符合馈源及充气机说明书规定条件,以免损坏喇叭辐射器窗口密封片。充气后作气闭试验,应无明显泄漏。
5.5 安装低噪声放大器
5.5.1 安装前的准备
a) 低噪声放大器安装板与天线结构的连接必须在地面进行试装,以便事先处理安装上可能出现的问题。 b) 安装前应对低噪声放大器的增益和带宽特性进行调测,当满足指标要求后方可进行安装。 5.5.2 安装低噪声放大器
a) 低噪声放大器的安装应与馈源安装结合进行。低噪声放大器连同安装板吊装到天线后部临时用螺栓固定,然后安装连接馈源与低噪声放大器的波导元件,调整安装板及馈源的相对位置,使各波导口自然吻合,先用销钉定位,垫上密封橡皮圈,再用螺栓连接,螺帽应对称均匀紧固。注意不能吻合的波导口不得用螺栓强行连接。 b) 电源线、信号线、控制线等的布放、连接应正确无误,接触良好。充气管应排在电缆渡槽侧壁,以防挤压变形而影响气路畅通,电缆和充气管在布放时应留出适当余量,以免天线在俯仰或方位平面转动时受拉或挤压。 c) 低噪声放大器的外壳(或衣板)必须用多股铜线或铜编织线与接地体作良好的电气连接。 5.5.3 低噪声放大器的驱湿净化:低噪声放大器是否需要驱湿净化,应根据设备说明书技术要求而定,具体操作方法按操作规程办理。
6 馈线系统安装 6.1 一般规定
6.1.1 同轴电缆及波导馈线的走向、连接顺序及安装加固方式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
6.1.2 波导馈线的安装工艺应符合下列要求:
a)波导馈线连接前先将其位置调好,使法兰盘自然吻合,先用销钉定位,装好密封橡皮圈,然后再用螺栓连接,螺帽紧固。当法兰盘不能自然吻合时应更换波导节,调整相关设备或器件的位置或加工可调波导节。严禁用螺栓强行拉紧合拢,以免波导管受附加应力而损伤。 b)波导口接触面及内壁光洁,无铜屑和其他杂物。 c)波导接口定位正确,销钉、螺栓配套齐全,密封垫或橡皮圈安装正确,装好后橡皮圈不得扭绞或挤出槽外。 d)拧紧连接螺栓时,应对角交替、循环上紧。 e)加固时除可略向上托以消除因重力下垂以外,不允许波导馈线在其他方向受力(如向下压或向左右扳)。 f)整条馈线内充以干燥空气,气压符合施工图设计或设备说明书的技术要求。 6.1.3 同轴电缆馈线的安装工艺应符合下列要求:
a)一般射频同轴电缆转弯的曲率半径不小于电缆直径的12倍,LDF4—50同轴电缆转弯的曲率半径不小于125mm; b)同轴电缆头的组装顺序和工艺符合出厂说明书的技术要求; c)焊接电缆头时可用松香酒精溶液为焊剂,严禁使用焊油,内导体触头与外导体同心; d)室外同轴电缆接头有保护套并用硅密封剂密封。 6.1.4 方向耦合器应安装正确,不得装反。
6.1.5 馈线按施工图设计要求留足余量,以适应天线的转动范围。
6.1.6 波导馈线和低损耗射频电缆外导体在天线附近和机房入口处应与接地体作良好的电气连接。
6.2 安装矩形波导管
6.2.1 矩形波导馈线自身应平直,其走向应与设备边缘及走线架平行。加固时受力均匀稳定。矩形波导馈线的加固点与相邻的软波导、分并路系统及负载应尽量靠近。
6.2.2 可调波导节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a)可调节的长度准确无误; b)锯口平整,波导口无变形,法兰盘选择正确; c)焊接的法兰盘平面与波导纵轴垂直,平整牢固,焊锡均匀,不漏气。波导管接触面及内壁无残余焊剂、焊锡、铜屑及其他异物。 6.3 安装椭圆软波导管
6.3.1 椭圆软波导馈线转弯和扭转应符合下列要求:
a)转弯 1)长轴方向(相当于矩形波导的H弯),曲率半径应符合馈线出厂要求; 2)短轴方向(相当于矩形波导的E弯),曲率半径应符合馈线出厂要求。 b)扭转角不大于馈线出厂说明书的允许值。 6.3.2 椭圆软波导馈线与法兰盘的连接加工应遵照出厂说明书的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a)锯口平整、无损伤,波导口不变形; b)翻边剪口距离均匀,翻边后平整,波导口不变形; c)包胶密封、平整、美观。 6.3.3椭圆软波导馈线引入机房前,必须按施工图设计要求接地,并在剥除护套处做好密封。
7 天馈线系统调测 7.0.1馈线系统衰减和驻波比测试
a)发信波导及收信同轴电缆的衰减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馈线和部件的参数值参见表7.0.1。
表7.0.1波导、波导元件和同轴电缆衰减值 名 称 | | | 矩形波导管WR137 椭圆软波导管EW52 HPA输出波导开关 同轴电缆LDF4-50 同轴电缆接头 带通滤波器 合 成 器 | | ≤6.7±5% dB/100 m ≤3.96±5% dB/100 m ≤0.2 dB ≤17 dB/100 m ≤0.35 dB ≤0.2 dB ≤3.2 dB |
b)整条发信馈线的驻波比≤1.32(在575MHz范围内),个别点允许≤1.35。 7.0.2 系统噪声温度测试
通过检测负载与冷空两种状态下热噪声功率的比值(即Y因子)求得系统噪声温度,实测值与计算值之差应不大于10K。 7.0.3接收方向图测试
a)在验证测试以前可利用卫星信标信号测试天线的接收方向图。由于信标信号电平很低,一般只能测得主瓣及第一旁瓣,以主瓣峰值为标准,两侧第一旁瓣电平的平均值应不高于-14dB;两侧第一旁瓣电平之差应不大于2dB。 b)半功率波束宽度应符合设备出厂说明书的技术要求。 c)根据半功率波束宽度估算天线的接收增益应符合设备出厂说明书的技术要求,并可根据第 7.0.2条测得的系统噪声温度估算G/T值。
d)如上述各项测试值基本符合规定指标,就可以申请进行验证测试;如果与规定指标相差较多就要分析原因,必要时重新调整副反射器或主反射器。 e)口面直径大于13m的天线,用射电星法测试。 7.0.4自动跟踪性能检查
a)低噪声放大器进入正常工作状态后,应立即转动天线接收卫星信号,天线主波束中心对准卫星后调整跟踪接收机,使接收的卫星信标电平达到规定值; b)按设备出厂说明书技术要求校准跟踪控制单元; c)人工驱动天线使接收到的信标信号达到最大值。在俯仰(上、下)及方位(左、右)四个方向上人为转动天线使之偏离卫星方向,直到信标信号电平下降2dB为止,启动自动跟踪系统,经过一个扫描循环应能使信标信号电平恢复到最大值; d)天线跟踪精度、指向精度应符合设计指标要求。 7.0.5天线平均转动速率测试
利用卫星信标信号使天线从波束中心驱动天线在方位和俯仰两个平面内分别转动±5°,测量二至三次求出平均转动速率; 8 微波设备系统测试 8.1 高功放分系统测试
8.1.1功能操作:
应符合设备出厂说明书的技术要求。 8.1.2增益和输出功率:
a)额定输出功率:达到设计及出厂指标要求; b)额定输出功率下的增益:满足设备说明书的技术要求; c)功率稳定度:指标≤±0.25 dB(24小时)。 8.1.3幅频响应和互调产物:
应满足设计和设备出厂指标要求。 8.1.4高功放输出频谱应满足SSOG—308的要求,如图8.1.4所示。
归一化频率 R 为传输速率,它被定义为由于比特率进入调制器后又增加了前向纠错(FEC)和报头信息比特。 注:相对功率0dB相当于最大功率密度。 图8.1.4 HPA输出频谱模框图 8.2低噪声放大器分系统测试
8.2.1 功能操作:
包括倒换系统均应符合设备出厂说明书的技术要求。 8.2.2 增益、频率响应:
应满足设计和设备出厂指标要求。 8.3 上变频器分系统测试
8.3.1 功能操作:
包括倒换系统均应符合设备出厂说明书技术要求。 8.3.2 输出电平:
应符合设计和设备出厂指标要求。 8.3.3 增益:
10~30dB范围内可调,或按设备出厂指标。 8.3.4 中频到射频频率响应:
正常输入电平时射频输出幅度允许偏差为±0.4dB。 8.3.5 频率稳定度:
在24小时内允许偏差为±5×10-9。
8.3.6 相位噪声:
100Hz≤-65dBc/Hz
lkHz≤-75dBc/Hz
10kHz≤-85dBc/Hz
100kHz≤-95dBc/Hz
1MHz≤-112dBc/Hz
10MHz≤-13dBc/Hz
8.3.7 杂散输出电平:
与信号相关的杂散输出电平<-65dBc; 与信号无关的杂散输出电平<-80dBm。 8.4 下变频器分系统测试
8.4.1 功能操作:
包括倒换系统应符合设备出厂说明书的技术要求。 8.4.2 增益:
在20~40dB范围内可调(射频输入-75dBm~-30dBm,3625~4200MHz频率范围内任一频率),或按设备出厂指标。 8.4.3射频到中频的频率响应:
输出幅度允许偏差为±0.4dB。 8.4.4频率稳定度:
在24小时内允许偏差为±5×10-9。 8.4.5相位噪声:
100Hz≤-65dBc/Hz
lkHz≤-75dBc/Hz
10kHz≤-85dBc/Hz
100kHz≤-95dBc/Hz
1MHz≤-112dBc/Hz
10MHz≤-130dBc/Hz.
8.4.6杂散输出电平:
与信号相关的杂散输出电平<-75dBc; 与信号无关的杂散输出电平<-80dBm。 8.5 线性放大器分系统测试
8.5.1功能操作:
包括倒换系统应符合设备出厂说明书的技术要求。 8.5.2增益、频率响应:
应符合设计或设备出厂指标要求。 8.6 调制解调器分系统测试
8.6.1功能试验:
各项指标达到设备出厂说明书的技术要求。 8.6.2相位噪声(只测调制器):
1kHz≤-76dBc/Hz
10kHz≤-101dBc/Hz
100kHz≤-11ldBc/Hz
8.6.3频谱图:
符合CCITT标准,如图8.6.3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