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是根据信息产业部信部规函[2004]508号文“关于安排《通信工程建设标准》修改和制定计划的通知”要求,由中国通信建设第四工程局组织人员,在原《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5079—99)基础上修订改编的。 在修订的过程中,编制人员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总结了通信电源设备安装的实践经验,以多种形式征求了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参考了相关标准的内容,对部分章节、条文和条文说明进行了增删和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1章,包括总则、机房环境和安全、走线架、配电和换流设备安装、蓄电池、太阳电池、柴油发电机组、馈电母线、电源线和信号线、接地装置、监控系统、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及附录。 本规范对于涉及到通信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环保、公共利益等方面的内容作了强制性的规定,并以黑体字标志。 本规范主管部门: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负责解释、修订和监督执行。 为了提高规范的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发现问题时,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发给中国通信建设第四工程局[郑州市中原东路102号,邮编450052,Emai:yly50@163.com],以供今后修改时参考。 本规范原主编单位和修订主编单位:中国通信建设第四工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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