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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 10:01:00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刘翔让横在平坦跑道上的栏杆障碍,变成了中国人的精彩。而横在中国3G发展道路上的障碍,远远没有110米栏那么简单。

  镜头一:2002年,中国知识产权局网站的专利检索页面,键入“中国移动通信”,显示空白;键入“中国联通”,显示空白;键入“中国电信”,显示3项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键入“中国网通”,显示空白;键入“NTT DoCoMo”,显示122项专利(全部为“通信设备加方法”的发明专利)。

  镜头二:2005年,同样检索条件下,国内相关知识产权网站显示,NTT DoCoMo的专利申请项已经增加400多项,接近600项,几乎全部为“通信设备加方法”的发明专利,而中国移动的专利申请为30项左右,中国联通的专利申请在10项以内。

  镜头三:截至2004年10月31日,国外公司及个人在中国申请专利总数为39007项,国内申请专利数为16万余项(162556)。而在这么多专利中,国外公司有33458项是发明专利,而我们只有30914项是发明专利,分别占各自专利总数的86%和19%……

  数字不能绝对地代表现实,但至少在清楚地提醒着各个行业尤其是集中了无数目光的通信行业里的人,专利问题,已经到了最为紧迫的时候。

  在GSM时代,用户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便利,如全球漫游,用户可以在几乎任何地方接入移动网络,这完全得益于全球标准化。人们对3G的关注也是从手机的普及开始,技术,标准,拍照,终端,应用,无一不是频频出现在视线里的词。在中国的3G进程上,国际巨头企业对自己所掌握的3G技术专利在中国将产生的影响,给予了相当多的关注,而反观国内环境,国内运营企业对3G等未来将足以影响人们生活的移动通信业务的创新意识、专利意识,似乎还远没有达到一个足够的高度。

  从高通公司开始,“IPR(知识产权)许可”逐渐引起人们关注。在CDMA的发展和布局上,中国国内涉及CDMA技术的企业,在CDMA 95以及随后的CDMA 1X系统的专利许可上所付出的费用,得到了一定的优惠,但是业内人士认为,在对待知识产权的问题上,我们不应该仅沾沾自喜于在专利许可费上少花了多少银两,甚至将国外企业的知识产权称之为“专利暗器”并心存不满,而应该更好地利用知识产权谈判,以及企业自身法律体系和专利体系的建设完善,促进移动通信行业长期发展所需要的激励机制的成熟。

  “明枪”还是“暗器”,国家专利局条约法规司的一位人士对此比喻颇为不解:“看到国外公司的专利报表的时候,它们已经明明白白地摆在那里了,还谈何‘暗器’呢?一味的忧虑并没有用,企业最需要的是从现在开始的认识和反省,补上知识产权这一必修课,惟有如此,参与全球化竞争才可能不会变成空话。”

  在市场化和国际化的道路上走得太短,使不少的中国企业形成了这样的思维:不是狭路相逢的危险就算不上危险。甚至在几大电信运营企业中,有着众多的涉外业务和法律人员,同样几乎没有专人负责专利事务。固定运营企业南北分拆的后遗症,使一些很清楚专利威胁的人士心有余而力不足;而身处激烈竞争环境的移动通信运营企业,在互联互通、品牌营销、技术更新、发展用户等等上面花费着巨大的精力,对应用专利、业务专利还没有从意识上进入到更深的层面。或者,这也是中国企业面前独有的一道路障。充分调动起企业的危机意识,并最终在根本上重视专利,是横在致力于专利事业的人们面前的一个巨大的工程。

  中国的通信市场,尤其是竞争激烈的移动通信市场,似乎对很多的企业来说,生存才是最主要面对的压力。国外企业在技术上的领先、在知识产权上的暗中布局,已经渐渐地成为其专利战略体系的坚实的砖瓦。国内企业在尚未遭遇更大的险情之前,对专利问题的认识到了什么程度,局外人实在难以判断。而现实的情况是,对专利的投资不同于对某项产业的投资,一项专利变成产品需要众多工程师的努力和巨大投入,所以,技术开发、应用开发的价值不仅来自专利,更体现在研发投入和使产品(业务)投入市场并实现发展上面。

  一些国外企业一针见血地指出,不管用什么办法,掌握专利的国外企业对国内企业给予较低的专利许可费用,国内企业虽然获得了短期效益,但从长远发展角度看,这类做法并不能促进国内企业依靠研发去真正培育和建立自身专利体系的目的。与其说国内企业发展的障碍是较高的专利使用费,不如说真正的障碍是企业没有压力和动力做研发,并通过研发来提高自身竞争力。

  在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谈判上,国内企业总是期望合同期越长越好。国外公司花了超过十年的时间和资金投入才获得了今天的专利竞争优势,所以中国企业获得一定的专利地位,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较低的专利许可费、较长的合同期并不能解决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不断的创新和全面的研发投入是企业获得市场、获得竞争优势的必要手段。

  谈到通信行业的知识产权的问题,信息产业部科技司副司长张新生强调:“‘国内竞争国际化,国际竞争国内化’是目前通信市场的一大特点,面临全球经济的大发展的趋势,国内企业必须面对和正视这一点,一方面要在立足国内市场的前提下,大胆走出去,另一方面要加大研发投入,重视专利和知识产权,增强自己的核心竞争力。目前,政府也正在做‘十一五’规划和通信业远景规划,政府会加大对企业的扶植力度,和企业共同努力,使国内企业真正具备在市场上竞争的实力。目前,中国加入WTO已有时日,加之3G市场即将来临,企业只有重视专利技术的研发,重视知识产权,才能在3G市场中有所作为。”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专家同时指出,政府产业促进部门应该在运营部门和制造部门间发挥协调作用,利用产业协调能力帮助国内制造商完成知识产权谈判。由于发展环境的变化,在第三代移动通信设备制造中知识产权成为国内制造企业无法回避的问题。国内制造商在知识产权谈判上居于被动的地位,政府的协调有助于加快谈判的进程。

  专利谈判决定3G进程

  ——专利之于标准

  与技术、终端等等热门词相比,有关3G标准的知识产权许可费的专利谈判一直是隐藏在幕后的话题,虽说很少被提及,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不彻头彻尾地梳理清三大标准的专利脉络,3G牌照的发放便会流于形式。

  从记者与信息产业部、运营企业相关部门的接触中不难看出,有关与“3G”和“专利”的问题,无论外界有什么样的说法和观点,政府和运营企业都尽量回避了对知识产权问题的看法。除了对外界言论保持高度敏感性之外,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在专利问题上,国内企业在国际环境中还处于被动地位,同时,知识产权的谈判进程和结果,也直接决定着中国的3G进程,

  对于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承担3G标准间的专利谈判任务,很多企业表示,这要比国内企业直接面对谈判方单独协商的结果有利得多,除了企业单独解决知识产权问题过于烦琐外,由电信研究院统一口径,最大的益处就是能最大程度地降低知识产权许可费率。

  毫无疑问,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的错综复杂,中国3G的三大标准所涉及的专利往往被众多的制造商交叉持有,其中的基本专利又被少数制造商交叉持有。一套完整的3G标准实现方案涉及到上千项专利,其中基本专利就达到数百项。国内一家手机企业的负责人说,3G手机的最大技术难点之一就是有WCDMA、CDMA 2000、TD-SCDMA三种制式手机要研发,没有底层研发平台根本无法做到。不同的3G技术标准在中国将同时使用,如果不能采用具有共性的研发平台,而使用不同的技术架构,会造成许多模块不能通用,对提高研发资源利用率和3G手机的成本带来许多负面影响。

  3G牌照发放前解决IPR专利许可的问题,才能让3G牌照发放后的企业更有保障,如果历经的时间较长,谈判对象间的较量将无疑是一场马拉松式的对抗。而大唐电信提出的TD-SCDMA将是博弈中一个不可忽视的筹码。

  “从理清多年来国内外企业间的3G专利纠纷角度出发,政府发放3G牌照,运营商上马3G等,这都不是全部,而更重要的是可以彻底解决包括3G标准在内的专利方面的一揽子问题”,从事专利工作的一位人士说道。

  此前,国内的某数据调查机构将3G专利分布图表公开,包括WCDMA、cdma2000及TD-SCDMA三大标准。最有争议的是TD-SCDMA专利的结构分布,其中大唐作为提出TD-SCDMA标准的主导者持有了部分核心专利,而国外的诺基亚、西门子、高通等企业也在该标准的发展过程中掌握了部分专利,这意味着,TD-SCDMA标准也需要在专利方面与这些国外企业进行协商。

  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通信政策研究所所长陈金桥博士曾在某公开场合表示,在3G的三大标准层面,除了竞争上的差异,还存在资源利用和共享程度上的差异。技术的优劣已经不成为障碍,目前在选择上出现的困难是巨大的商业利益所区别的几大利益群体在不同层面的影响。3G的知识产权初步评估已经有了结果,对国内外主要技术提供商、设备制造商所掌握的3G的核心专利的情况,信息产业部已经有了全面的了解。下一步所涉及的是这些专利如何应用,专利费用的问题如何解决,是否专利会构成国内企业实施3G产业的障碍等等。

  谈到中国自己的3G标准,陈金桥说:“中国自己的标准TD-SCDMA研发和产业化的进程相对滞后,这个标准下的知识产权问题,也影响了下一步进程的发展。中国第二代移动通信网络还有增大负载的能力。国内的固网运营商从全业务竞争的角度出发,并不愿意扩大TD-SCDMA的范围。”他同时强调:“三大技术标准在中国市场都可能存在自己的生存发展空间,但是中国政府会坚决支持国产标准和扶持国内厂商。信息产业部正在考虑集中统一知识产权的谈判,降低知识产权费用门槛,资助国产标准研发,鼓励组建国内厂商和运营商的联盟。”

  重要的是给自己打地基

  ——专利之于终端

  新技术每天都在出现,专利体系建立在技术积累上才更有竞争力。激烈的市场环境中,惟一可以肯定的是,落后的弱者将很快出局。

  标准的选择、专利的博弈,最终的目的是让移动通信给每一个用户带来丰富的应用,让手机不再是一个简单的通讯工具,而成为一个足以改变现有生活模式的掌上终端。

  在这个目标的实现过程中,一个最重要的因素是设备厂商、终端厂商在技术研发、专利体系上的投入,以及由此形成的自主知识产权战略体系。

  水清木华研究中心的分析师杨瑞谈及专利战略时说:“在国外的通信发展历史上,标准形成在先,技术、应用、运营以及设备生产都随之同时发展起来,而大型通信公司在专利上的布局更具有长远的规划。国际巨头公司的专利体系正在形成,一些基本专利已经分配好,例如WCDMA、cdma2000都已经形成了大体的专利分配体系,随后涉及的就将是业务专利、产品专利等非核心专利问题了。”

  一份国内的相关预测报告显示,3G网络建设投资在500亿美元左右,若以其中涉及知识产权的主设备投资占50%计算,涉及知识产权方面的专利许可投资规模约为250亿美元。如果国内有三大厂商占有50%的市场份额,以“百分之一”作为一个知识产权许可费单位并假设企业在五年内分期付款,那么国内厂家为知识产权每年交纳的费用为2500万美元。

  信息产业部花大力气参与IPR谈判,如果能够降低IPR费率,相当于国家为企业每年补贴费用上千万美元。如果再考虑终端市场这一规模会扩大3倍左右,而费用又会被众多的国内手机企业分摊。较低的知识产权费率,更有助于众多的手机企业参与国际化竞争。

  因为专利,感到“痛”的不止是国内的手机企业。截至2004年底,与GSM手机相关的400项技术专利99%由外国厂商持有,在CDMA标准上强大起来的韩国手机企业,不得不在欧洲制式3G手机上面支付相当于手机价格20%的专利费。三星电子、LG电子和PANTECH这三家韩国最大的手机厂商通过与国外厂商签署交叉授权许可证协议,目前需要支付10%的GSM专利费。然而有预测显示,这些厂商一旦与上述外国公司就GSM专利费问题进行重新谈判的时候,专利费肯定上涨,韩国的二流手机厂商将会遭到沉重打击。为了缓解厂商的负担,韩国政府正在绘制一个“GSM专利地图”,并且向韩国手机厂商提供咨询服务。

  “重要的是别忽视给自己打地基”,水清木华研究中心的杨瑞说,“通信巨头公司在专利体系上不断完善和发展,建立了强大的专利体系,但是整个通信市场的技术变化很快,一个核心零部件,只要企业掌握了它的优势,也同样能在市场上站住脚跟,例如手机的拍照等功能手机的兴起和普及,就给日韩厂商带来了巨大的收益。”

  “3G在世界上的发展时间并不长,就算中国的企业现在慢了一点,但专利问题并非不可解决,重要的还是要拥有自己的技术和知识产权,尽管韩国三星等企业在GSM手机标准上有缺失,但是它们在手机的关键零组件上把握住了优势,形成了自己的强势,提高了韩国企业在全球的竞争力。日本在2G时代发展了自己的PDC标准,通过运营企业和设备厂商、终端厂商的合作,为今天在3G应用上的成功打下了基础。中国的企业应该更为重视和提高TD-SCDMA产业链的竞争力,同时在WCDMA终端上主动发现机会,建立自己的优势点”,杨瑞总结说。

  对此有同样感触的Frost & Sullivan(中国)总经理王煜全说:“高科技不一定意味着高回报,我们不必要去害怕核心技术对我们形成强大壁垒,如果能够看到产业链上的其他盈利环节,在支持性的、补充性的产业环节做得出色,一样可以形成自己的专利优势。当手机的技术已经不再是壁垒之后,更多要考虑的是工业设计、用户需求把握、用户行为研究、人机界面设计等。把手机当成一个游戏机、玩具、遥控器、时尚的象征、档次身份的象征,这些都不是核心技术能够决定的。通信巨头所掌握的核心技术,我们在一定程度上很难超越,但是在对用户的需求研究上,有很多值得我们国内企业挖掘的盈利点。”

  行动比思考更重要

  ——专利之于业务

  技术不断更新,业务内容却乏善可陈;“用户导向”的口号一直在喊,用户却难以找到合适的应用;话音市场趋于薄利,而数据业务市场欠缺人气……如果每一个用户都是一面镜子,那这就是今天的电信业务的实际现状。

  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几年内,在电信、IT、金融等领域,中国依然是国际巨头企业的主战场。而NTT DoCoMo的诸如“通信方法加设备”的近600个专利就如同埋在中国的一颗颗地雷,在开放后的中国电信市场,国外运营企业施展拳脚的同时,国内电信企业在开发和推广新业务的每一步上,都有可能触及这些暗中的专利壁垒。

  “电信业的兴奋点之一在于每年总是有不少新技术推出来。短信、彩信、WAP、彩铃、定位业务……让业界目不暇接。然而奇怪的是,在谈到未来电信市场的发展时,大多数电信运营企业的决策者和电信业的舆论领导者们认为,3G市场存在最主要的问题是能否发掘用户需求和有针对性地设计电信产品以满足这些需求。这似乎是个悖论,2G、2.5G的业务不断推出,用户的需求并没有得到满足,我们就已经在着重谈论3G应用了”,Frost & Sullivan的王煜全谈到电信业务现状时说,“没有丰富的业务成功运营经验,我们将面临的更大问题是未来开放型市场上的应用专利问题。很多业务应用的国际化扩散速度非常之快,这也是全球本土化的一个趋势。原来我们认为业务应用是本土的,外国力量进不来,现在看起来这已不成立。应用是本土的,但是国外电信企业进入国内市场可能更有生命力。国际化的东西越来越被本土的人接受,如果这其中我们的防御能力不够,自身不强,将难以抵挡的业务上的层层入侵。”

  完整的业务产品,是能够满足一项或多项用户需求的包含了服务提供(其中可以包含硬件、软件和内容)、服务条款与协议和收费方式等在内的一套完整的系统。短信、彩信、GPS定位等技术只能是服务提供的一部分,并不是一个完整的产品,没有完整的服务产品作为平台,用户难以看出这些技术和用户的需求有何关系。

  这对电信企业如何推出真正有价值、有持久生命力的自主知识产权型的业务,无疑是个巨大的考验。

  相比拥有成功业务经验的国际企业,在拥有3亿多移动用户的国内移动通信市场,运营企业的业务产品设计能力,还处在一个比较低的水平。缺少专业的业务产品设计部门,就更难以在业务开发、推广、运营上获得有益经验的积累。“一个标准的产品设计部门,要有专人研究自己的目标客户群,并对他们的生活行为、性格特征、价值取向和消费习惯等进行深入研究,并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相应的业务产品设计。而在电信运营企业,建设部门负责建网,业务部门根据网络能力营销业务,而市场部门请形象代言人扩大影响,真正的业务产品研究、开发、用户体验、市场反馈等,都没有一个专业的团队来执行。运营商的研究往往和运营商的日常业务缺乏紧密联系,而相应的研发也基本上以技术为主,研究技术如何能实施到网络中,和真正从用户需求出发的‘产品设计’有较大的差距”,王煜全一针见血地指出。

  无论上述观点是否代表了电信业务研发的现状,从接触过数据业务的大部分用户反馈情况来看,不断增大的带宽、不断出现的增值业务品牌,实际上并没有在大范围内得到用户的认可以及利润的显著回报。

  高科技融入到最终的业务产品中,才是价值的最大体现。再以日本的运营商NTT DoCoMo为例,在其移动增值业务用户数量达到百万数量级之前,NTT DoCoMo没有称自己所提供的业务是“无线互联网”,NTT DoCoMo所推广的是通过手机订阅新闻、计算星座运程、下载铃声图片等等。技术只是这些应用的实现手段而已,是用户没有必要了解的藏在幕后的东西。NTT DoCoMo的成功,印证的不过是“应用重于技术”的一个道理。

  一个事实是,在关于3G专利的讨论中,争论的焦点还是围绕3G技术上的专利即网络技术、设备专利等内容,而被忽视的专利问题,同时也是非常重要的业务专利问题来源于3G应用上。

  警惕引来思考,思考的结果是我们不得不承认乃至学习NTT DoCoMo对整个业务开发、推广、运营的产业链的良好掌控:按照企业制定的发展计划,将用户需求分析落实到实际的行动上,按步骤实现自己的业务发展布局。

  有观点认为,“世界上,普遍都是先进技术由发达国家先推出来,谁抢得快,谁就能在市场上获得主动,建立专利优势,3G是由国际上的发达国家率先推出的,所以其他国家难以赶超”,实际上这并不是绝对的。韩国的通信或者互联网技术并非在世界上是最领先的,但基于出色的网络游戏产业,他们把互联网的娱乐业务推向全球,在市场上占据了主动地位。游戏,这一内容为王的产业,使得韩国的网络游戏企业成为它的出口导向型企业。

  “对业务专利重视与否,归根结底是运营企业的认识高度的问题”,王煜全说,“从市场潜力来讲,中国比很多欧美发达国家的市场潜力都大得多。同时,中国现阶段,设备商轰轰烈烈地在做国际化,而运营商对此的反应很慢,很淡。中兴、华为在欧美国家打开市场遇到很大的障碍是,巨头企业例如诺基亚、爱立信,身后站着运营商,他们与运营商协同建网,交流上互通有无,共同为了一个目标发展业务,建立了无比牢固的产业链关系。而国内企业走向国际,缺乏国际市场经验,更缺乏业务运营经验,是短时期内难以得到改善的劣势。将业务运营经验转化为自己的业务开发经验,甚至是技术应用、设备选择、建网扩网的经验,是国内运营企业在2G、2.5G很明显缺乏的,是否还要延续到3G时代,这是一个问题。”

  3G的机遇和挑战同时存在。建立自己的业务专利体系,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必然是用户需求到底在哪,以及运营商、设备商和SP如何形成一个有利和谐的生态环境。一个被忽略的环节是,3G时代,诸多新兴的业务,可以对相关产业的腾飞形成非常有力的支持,而这些产业是21世纪争夺的焦点。这些产业是“体验经济”的产业,被称为第三产业、第四产业、第五产业等等。而现在最为关键的是企业把业务开发、专利战略体系的建设任务交给谁,谁来为运营企业的业务专利体系建设付诸行动。

  业务的专利之战,创新是灵魂。而如何让企业保持创新、开发的动力,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方式能否推进“股市式”的监管模式,让市场保持一定的温度,而又最大限度地减少问题的出现,则变得尤为重要。

----《通信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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