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业属于服务行业,通信运营商的收入来源于为用户提供的通信服务。因此,通信服务就是通信运营商的立身之本,就是通信企业的生命。 近年来,随着中国通信业的发展,维护体制、维护机制不断创新,新技术和新业务不断涌现,客户对业务质量和服务质量也提出了更高需求,原有维护体制和一些内容已难以适应新情况、新形势的要求。为用户提供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个性化服务,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提高用户满意度。根据省公司和移动公司提出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驻地网、设备、线路的维护和管理工作,结合温州分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驻地网、设备、线路维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作为通信网的重要组成部分,驻地网、设备、线路、装机维护既是连接客户的“第一关”,又是为客户提供多种业务的基础,移动和铁通市场发展的宝贵资源。为有效支撑新业务的发展,保障传统业务的通信质量,快速响应市场需求,提高服务和客户满意度,提升驻地网、设备、线路、装机维护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驻地网、设备、线路装机维护工作的基本原则 (1)以精确化管理和精确化维护为手段,不断提高设备、线路的运行质量、维护效率和管理水平。 (2)以企业价值与客户价值共同成长为基点,做好客户服务和支撑工作。 第三条、 驻地网、设备、线路、装机维护工作的基本任务 (1)精心管理和维护,保证线路设备完好和运行正常,使各项性能符合维护指标和新业务发展的要求。 (2)加强维护费用管理,在确保驻地网、设备、线路、装机维护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效益。 (3)不断优化流程,快速响应市场,提升客户满意度。 第四条、 各区、县、(市)分公司、维护组、区域维护班、维护主管和维护人员应遵照本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维护和管理工作,维护主管、组长、班长、维护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执行本管理办法,并接受监督和考核。 第二章 维护组织及职责 第一节 维护组织 第五条、驻地网、设备、线路、装机维护的管理原则是集中统一领导和分级负责管理。维护管理组织分市分公司和区、县(市)分公司二级管理设(维护班下设维护组),市公司工程维护部负责驻地网、设备、线路、装机维护的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是驻地网、设备、线路、装机维护网络质量的第一责任部门。其主要职责: (1)贯彻本管理办法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贯彻安全操作管理办法。 (2)组织制定和落实驻地网、设备、线路、装机维护的各项维护作业计划、维护措施,确保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3)依据责权对应的原则,对驻地网、设备、线路、装机维护全程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进行管理、指导、督促和考核。 (4)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和网络运行效率。及时组织处理驻地网、设备、线路、装机维护中的各种故障和问题,定期组织维护质量监督检查,分析运行情况,查找故障和质量下降的原因,提出并组织采取改进措施,保持驻地网、设备、线路运行完好。 (5)负责驻地网机房搬迁、设备、线路割接、搬迁、扩容、抢修等的审批、监督管理工作。 (6)编制驻地网机房搬迁、设备、线路、装机维护费用年度预算和计划,进行过程管控,确保维护费用使用的合理性、均衡性和效果。 (7)积极采用驻地网维护的先进方法和手段,提高维护效率。 (8)每月定期组织质量分析,开展质量监督检查,掌握驻地网、设备、线路、装机维护运行和通信质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及时总结经验,提高通信质量,定期向省公司和移动主管部门报告通信质量、生产情况。 (9)明确合理划分线路维护岗位职责,调动维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维护效率。 (10)负责维护骨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技术、技能培训和经验交流,不断提高维护和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 第六条、各区、县、(市)分公司负责驻地网、设备、线路、装机维护的日常管理工作等其主要职责: (1)贯彻本管理办法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贯彻安全操作管理办法。 (2)组织制定和落实驻地网、设备、线路、装机维护的各项维护作业计划、维护措施,确保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3)依据责、权、利对应的原则,对驻地网、设备、线路、装机维护全程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进行管理、指导、督促和考核。 (4)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和网络运行效率。及时组织处理驻地网、设备、线路、装机维护中的各种故障和问题,定期组织维护质量监督检查,分析运行情况,查找故障和质量下降的原因,提出并组织采取改进措施,保持驻地网、设备、线路、装机维护运行完好。 (5)负责驻地网机房搬迁、设备、线路割接、搬迁、扩容、抢修、另星工程、交接验收等的审批、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移动公司维护费用结算,对各区、县、(市)分公司维护费用结算,装维数据核对。 (7)编制驻地网机房搬迁、设备、线路、装机维护费用年度预算和计划,进行过程管控,确保维护费用使用的合理性、均衡性和效果。 (8)积极采用维护的先进方法和手段,提高维护效率。 (9)每月定期组织质量分析,开展质量监督检查,掌握驻地网、设备、线路、装机维护运行和通信质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及时总结经验,提高通信质量,定期向省公司和移动主管部门报告通信质量、生产情况。 (10)明确合理划分线路维护岗位职责,调动维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维护效率。 (11)负责维护骨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技术、技能培训和经验交流,不断提高维护和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 第七条、各区、县、(市)分公司维护主管职责: 1、负责驻地网、设备、线路、装机维护的日常查修和维护工作。 2、做好各项原始记录,保证各种资料和数据的完整正确。 3、参与线路迁改工程的设计和随工验收工作,保障在用设备的运行安全。 4、负责实施驻地网、设备、线路、装机维护障碍的抢修及恢复工作。 5、负责驻地网、设备、线路割接、搬迁、扩容、抢修另星工程、交接验收等工作。 6、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确保线路维护人员和线路设备的安全。 7、落实驻地网、设备、线路、装机维护资源及用户台帐的编制、动态修改及上报,确保相关资源数据的及时、准确、完整、规范。 8、执行市公司资源管理及资源数据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好驻地网、设备、线路、装机维护资源的管理。 第八条、各区、县、(市)分公司维护人员职责: 1、负责客户的装、拆、移机工作。 2、负责客户申告障碍的查修工作。 3、负责协助驻地网、设备、线路的维护。 4、负责维护资料驻地网、设备、线路、装机维护资源及用户台帐的编制、动态修改及上报。 5、负责协助驻地网、设备、线路割接、搬迁、扩容、抢修另星工程、交接验收等工作。 6、负责驻地网、设备、线路、装机维护设备的日常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7、负责落实机房环境卫生、封堵、门窗防盗情况。 8、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确保线路维护和机房设备的安全。 第二节 技术资料管理 第九条、各区、县、(市)分公司技术资料管理的要求: (一)专人管理技术资料,技术资料应按省公司、移动公司驻地网、设备、线路、装机维护资料管理要求进行编制、归档、管理实施文档和电子文档管理。 (二)技术资料应按有关规定划分标注密级和保管。 (三)驻地网、设备、线路、装机维护的各类障碍报告和质量分析报告等重要维护资料应长期保留。 (四)驻地网、设备、线路、装机维护资源及用户台帐要编制电子文档,进行动态更新修改。确保数据的及时、准确、完整、规范。 第十条、各区、县、(市)分公司至少具备下列资料: (一)驻地网、设备、线路工程的设计文件,竣工资料,验收测试记录,验收文件和工程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 (二)驻地网、设备、线路的障碍报告表和质量报表。 (三)驻地网、设备、线路维护作业计划和考核记录。 (四)防雷、防蚀、防强电测试及保护装置的资料。 (五)各种设备、仪表的使用说明书和固定资产卡等。 (六)各种应急光、电缆和其他设备的资料。 (七)驻地网、设备、线路障碍登记表、质量报表及月、季、年维护工作计划及安全情况统计表和其他原始记录等。 (八)各种维护规章制度,包括各类管理办法、规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这些管理办法的修改、补充通知等文件。 第三节 维护汽车、仪表、机具、材料的管理 第十一条、各区、县、(市)分公司应专人负责管理维护、应急、抢修等汽车、仪表、机具、材料。建立登记卡,定期检查,做到帐卡物相符,存放于安全可靠的地方,确保完好。 第一十二条、 仪表、机具管理要求如下: (一)市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给各区、县、(市)分公司配备必要的维护用汽车、仪表、工器具等。 (二)精密和贵重仪表、机具应由专人或兼职保养,其存放必须依照说明书所列条件进行。仪表、机具的借用与归还应办理手续,并应对性能作必要的交接检查。 (三)精密和贵重仪表、机具的操作者必须掌握其性能及使用时的注意事项,经专门培训和考试合格者方可操作,严禁违章使用。所有的仪表、机具应按说明书要求进行通电检查,潮湿天气时应适当增加通电检查次数。 第一十三条、汽车管理要求如下: (一)为加强对汽车的管理,根据公司工作需要,车辆由综合办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二)司机必须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确保维护车辆正常用车。 (三)注意车辆安全,在出车前做好车辆性能检查工作,不开有毛病的车辆,下班后节假日车辆入库。 (四)司机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切实注意交通安全。 (五)司机要爱护车辆,做好车辆的保养和清洗工作。 (六)未经领导批准司机不得擅自出车,更不得将车辆交给其他人员驾驶。 (七)车辆维修服务,根据温州分公司规定,定点维修。 (八)车辆出行必须向主管报告,认真填写车辆出行记录表,由出车人签字。 第一十四条、备品、备件管理要求如下: (一)为了保证设备和网络的运行正常和故障抢修,所有重要设备和容易损坏的模块应保存有适量的备品备件。 (二)所有备品备件应有专人管负责,出入库有严格的登记手续,主要备件应重点保管,并进行防静电、防盗、防潮、防震、防腐和防鼠保护,保存备件的环境、温湿度应与机房相同。 (三)认真核对,统一登记,注明备件的名称、型号、数量,电路板还应注明本盘的具体编号和代表本盘技术特征的编号。 (四)认真核对电路板是否有跳线、衰耗器等,如有按正式使用的位置跳接好,减少障碍处理时间。 (五)各种备品备件均应保证良好。应及时将更换下的损坏板卡、设备送往上级维护中心或生产厂家维修做好登记,注明送修时间、具体型号、编码特征。 (六)、 接收到返修设备后,属本地备件库的,经试验良好后再贴上相应的标签,进行登记后入库; 第三章 驻地网、设备、线路、装机维护交接内容 第一节 驻地网、设备、线路、装机维护内容 第一十五条、驻地网、设备、线路、装机维护的基本内容包括光、电缆维护、运用和优化、光、电缆资源申请和审批、搬迁、扩容、抢修、割接申请。驻地网、设备、线路由光、电缆及附属设备(光交箱,接头,网络箱、ONU、分光器、交接箱,分线盒,标志牌;杆路、宣传牌;防雷设备;维护管理系统等)组成。驻地网、设备、线路的维护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 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2. 当维护工作涉及到其他部门时,应主动与相应部门联系,制定出维护工作方案后方可实施; 3. 维护工作中应做好原始记录,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请示并及处理; 4. 维护工作方案实施后,应直行详细的检查和妥善年理,并由运维部对光缆线路的传输质量予以验证; 5. 对重要线路及重要通信期间要加强维护,保证畅通。 第一十六条、 线路维护人员应熟悉线路的路由径,光缆接头位置、埋深及周围环境和线路的状况;发现危及结路设备安全的情况时,应努力设法排除。 第一十七条、 做好护线宣传、对外联系和施工配合工作,确保线路设备的安全。严格按维护周期进行各项预检预修工作,保证线路设备完好。并做好线路设备的原始记录、变动登记和反馈工作。 第一十八条、 驻地网、设备、线路的技术档案和资料应齐全、完整、准确(GPS的径路、光交、接头定位、含图纸资料)。应有辖区所有线路工程的设计文件、竣工资料、验收文件及工程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线路传输性能统计分析资料、障碍报告表等。防雷、防蚀、防强电及防鼠等资料;灾害性和维护有关的气象、水文资料。 第一十九条、 驻地网、设备、线路的维护工作按规定的周期进行,确保线路经常处于完好状态,线路应坚持定期巡回。在市区、村镇、工矿区及施工区等特殊地段和大雨之后,重要通信期间及动土较多的季节,应增加巡回次数。主要工作:检查线路附近有无动土或施工等可能危机线路安全的异常情况,检查直埋线路路由上有无严重坑洼或裸露光缆的情况及护坡等防护措施有无损坏情况;检查标石、标志牌和宣传牌有无丢失、损坏或倾斜等情况;发现问题时应详细记录及早处理,遇有重大问题时及时上报,当时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列入维修计划尽快解决;开展护线宣传对外联系工作。 第二十条、 直埋线路的维护工作,标石;分为直线、转角、接头、监测、预留等标石。标石应位置准确、埋设正直、齐全完整、编写正确、字迹清楚,并符合以下规定:标石尽量埋在不易变迁位置。直线标石埋在线路的正上方,面向传输方向;转角处的标石埋在线路转角的交点上,面向内角;接头处的标石埋在直线线路上,南向接头;监测金属护套对地绝缘电阻的接头处采用监测标石;预留标石埋在预留处的直线线路上,面向预留;地下障碍物标石面向始端。障碍处理后,在增加新的线路设备点处应增加新标石。 第二十一条、 管道线路的维护工作,定期检查人孔内的托架、托板是否完好,标志是清晰醒目(每个人井光缆必须有挂牌),光缆的外护层接头盒有无腐蚀、损坏或变形等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定期检查人孔内的走线排列是否整齐、预留缆和接头盒固定是否可靠。发现管道或人孔沉陷、破损及井盖丢失等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清除人孔内缆上的污垢并垢并配合管道维护人员抽取人孔内的积水。 第二十二条、 架空线路的维护工作,整理、添补或更换缺损的挂钩,清除线路上和吊线上的杂物。检查光缆外护套及垂度有无异常情况(与公路交越离地面最底距离要求不小于5.5米)、标志是否清晰(第隔100米必须标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检查吊线与其他线缆交越的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及符合规定。逐杆检修。检查架空线路接头盒和预留处是否可靠。 第二节 驻地网、设备、线路障碍处理 第二十三条、 驻地网、设备、光、电缆的故障抢修,由抢修队伍负责,并配比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抢修工具和交通工具要保持随时可用状态。光缆抢修的负责人和抢修队员的联系电话必须10分钟内努力设法倒通备用光纤,同时在20分钟内判明障碍线路段落,抢修的负责人和抢修队员必须保证在接到抢修令30分钟内赶到集合地点。立即前往故障地,配合查修;若难以判明是无人光放站或线路障碍时,设备与线路维护人员双方应同时出查,直至确定故障段落。 第二十四条、 遵循“先抢修、后修复”的原则,不分白天黑夜、不分天气好坏、不分维护界限,用最快的方法临时抢修通传输系统,然后再尽快修复。线路障碍未排除之前,查修不得中止。障碍一旦排除并经严格测试合格后,立即通知工程维护部和移动公司主管部门对线路的传输质量进行验证,并尽快恢复通信。 第二十五条、 障碍处理中要换的光缆,其长度一般应不小于100米,尽可能采用同一厂家、同一型号的光缆,单模光纤的平均接头损耗应不大于0.01dB/个。迁改工程中和更换光缆接头盒时单模光纤的平均接头损耗不大于0.05dB/个。障碍处理后和迁改后光缆的弯曲半径应不大于15倍缆径。 第二十六条、 障碍抢修完成后,抢修队伍负责人对本次抢修所发生的材料和费用单独进行核算,上报至上级主管部门和移动公司主管部门。 第二十七条、 障碍处理必须建立闭环管理流程,要求集中受理、统一派单、集中销障,集中回访。 第二十八条、 障碍未排除之前,查修不得中止。障碍一旦排除并经严格测试合格后,立即通知工程维护部和移动公司主管部门对线路的传输质量进行验证,并尽快恢复通信。 第二十九条、 在障碍查修过程中,测量人员应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第三十条、 对火警、匪警、医疗急救、交通事故报警等公益性电话及重要客户障碍的申告须立即派修,并在规定时限内排除线路障碍,以保证在对客户承诺的时限内恢复通信。 第三十一条、客户障碍的处理: (一)当障碍处理与其他工作发生矛盾时,应优先确保在规定时限内修复障碍。 (二)与客户有约定时间的,维护人员必须在预约的时间准时到达障碍现场,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障碍的查修。 (三)对客户申告的障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修复的,应及时回复障碍派单部门。 第三十二条、 严重障碍和重大通信阻断障碍,在障碍排除后应编写故障分析报告,分析障碍发生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的防范措施。 第三节 扩容、迁移、割接管理 第三十三条、 工程维护部是驻地网、设备、线路扩容、迁移、割接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各类扩容、迁移、割接的审批、考核等管理工作。 第三十四条、 割接工作应在满足移动、铁通公司服务质量承诺的前提下,按照统筹管理、分批进行的原则组织实施。 第三十五条、驻地网、设备、线路扩容、迁移、割接原则上应采用不中断业务方式进行,施工时间原则上要求安排在话务闲时或网络流量低峰时段,以尽量减少对通信的影响。驻地网、设备、线路的扩容、迁移、割接安排要关注重要客户的特殊要求。 第三十六条、 对于影响正常移动、铁通公司服务的扩容、迁移、割接,应提前3天采用适当的方式告知客户。 第三十七条、扩容、迁移、割接完成后,实施单位应按扩容、迁移、割接方案的要求做好测试工作,尤其对大客户、重要用户、及数据业务客户必须当场测试验证,并对重要客户10050、10086进行回访确认。 第三十八条、 实施单位在扩容、迁移、割接完成后,应及时按资源动态管理要求完成网络资源数据及实物标识的修改。 第三十九条、 因扩容、迁移、割接引起的客户故障由实施单位负责在规定时限内修复;工程割接引发的其它故障,工程管理部门负责跟踪、解决。 第四十条、 驻地网、设备、线路上安装的各种支撑系统如、防盗报警系统等应每天检查系统运行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第四节 驻地网、设备、线路交接要求内容 第四十一条、交接内容: 1) 资料:竣工资料、布线图纸、工程手册、现场照片 现场:施工工艺规范、环境安全检查,主、配设备(ONU至用户侧)运行状况检查,所交接的自建有线宽带工程符合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自建有线宽带工程验收规范(符合AB类问题原则)。说明: A类问题主要指是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问题。例如:1)设备安装现场存在漏水、漏电等现象;2)设备安装位置不安全,固定不牢固存在隐患;3)电源线径、空开容量不安全可靠;4)入ONU侧光缆未加装保护套;5)新建电缆和电力线交叉处无保护套等直接威胁网络和人身安全的隐患问题。 B类问题主要指不影响正常使用,但可整改的问题,要求在正式交接前整改完毕。例如:1)网络箱无独立引下接地系统;2)网络箱至用户端未加装线槽或隔电子等问题。 2) 第四十二条、交接要求: 1、 自建有线宽带业务开通运行15天内完成预交接。 2、 自建有线宽带业务开通运行45天内完成正式交接。 3、 自建有线宽带业务减、扩容改造工程完工后15天内完成正式交接。 4、 正式交接前自建有线宽带业务的故障由代维与承建厂家共同负责处理。 5、交接原则 《一》预交接原则 (1)网络箱运行正常,确认线缆连接正确; (2)提供完整的设计图纸; (3)光缆光功率测试正常; (4)验收中发现的A类问题坚决不给予交接和开通,B类问题在正式交接的时候必须给与处理,否则不予以正式交接。 《二》正式交接原则: (1) 竣工文本齐备,文本内必需包括供配线资料、布线图纸、电缆性能资料,资料内容与现场相符; (2) 设备按规范接地(因特殊情况无法规范施工的除外); (3) 设备各类电源线线径、空开容量及安装工艺符合工程规范; (4) 设备安装现场无漏水、漏电等现象,安装位置合理,设备固定牢固; (5) 现场无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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