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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17 14:27:2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文根据公开信息综合整理,转发请注明“中广互联综合整理”)


微短剧作为新兴网络视听业态发展迅猛,但行业粗放发展衍生低俗内容、未成年人保护缺失、盗版等诸多乱象。为规范行业秩序、推动精品化转型,广电总局半年来先后出台多项管理规定、开展专项治理,全方位完善微短剧监管扶持体系。



一月   广电总局要求遏制儿童类微短剧“成人化”倾向

1月8日,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发布儿童类微短剧管理提示,要求遏制“成人化”倾向,纠偏“工具化”倾向,抵制“娱乐化”倾向。

提示要求,儿童类微短剧不得为制造戏剧冲突或以穿越重生为由,刻意塑造腹黑、心机等儿童形象,宣扬以恶制恶、权谋算计等观念。严禁以儿童身份演绎“霸道总裁”、参与“校园霸凌”、展现“挑动对立”等成人化剧情。

提示要求,儿童类微短剧不得以造星为名进行“啃小”式商业炒作,宣扬成名要趁早、颜值即正义,诱导家庭支付高额培训费、包装费。不得安排儿童演员超负荷拍摄和出演超出其身心承受能力的暴力、惊悚、情感纠葛等戏份。坚决杜绝把儿童当成满足成年人一夜暴富幻想、情绪代偿或流量收割的“工具人”。

提示要求,儿童类微短剧避免以搞笑娱乐之名,制作缺乏基本逻辑、脱离儿童认知的庸俗低俗内容。杜绝假借艺术想象之名,宣扬功利化成长理念。

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提示旨在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防止因创作不当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   



二月   广电总局:将制定实施《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

2月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会上,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司长王小亮表示,广电总局将制定实施《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激发行业创新创造活力。

王小亮表示,微短剧作为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的重要业态,既是网络文艺的“轻骑兵”,又是服务消费的“生力军”,不仅能带动新的视听文化服务消费,更以“微短剧+”赋能千行百业。

广电总局将从三个维度发力,进一步推动微短剧拉动服务消费、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首先是强化政策保障。制定实施《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做到既“放得活”又“管得好”,在守好内容安全底线的同时,大力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激发行业创新创造活力,营造健康向上、规范有序的良好环境。

其次是加强创作引导。引导创作者从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生活的奋斗中,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中,从新时代中国式现代化的火热实践中,找准选题、讲好故事,不断推出更多精品力作,持续扩大优质内容供给。

最后是深化融合创新。深入实施“微短剧+”行动计划,赋能文旅、体育、“三农”等各行各业发展,以业态融合为重点,扩大服务消费。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打造新型服务消费场景,释放服务消费潜能。鼓励服务出口,推动优秀微短剧“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



四月   广电总局启动微短剧精品计划,长征主题创作同步启动

4月15日,在成都开幕的第13届中国网络视听大会上,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微短剧精品创作传播计划,并启动“长征:我们的故事”主题微短剧创作展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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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微短剧已由粗放式增长进入到繁荣发展的关键阶段,正处于迈向精品化、数智化、产业化、国际化的战略机遇期。广电总局牵头构建“总局引领、省局支持、平台激励”的创作引导体系,启动微短剧精品创作传播计划,推动微短剧高质量发展。

其中,广电总局依托网络视听精品扶持专项基金与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传播工程,聚焦重大主题、现实生活、历史文化等方向,为精品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省级广电局结合本地特色和实际情况,打造具有鲜明地域文化特色的精品微短剧。网络视听平台设立精品微短剧专项扶持资金,拿出实招硬招支持精品创作和播出,推动行业从“流量驱动”向“优质内容驱动”转型升级。

在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之际,“长征:我们的故事”主题微短剧创作展播活动旨在组织创作和遴选一批优秀主题微短剧作品集中展播,让伟大的长征精神可感可知、入脑入心,引导广大观众特别是青年一代,在情感共鸣中铭记红色历史、汲取奋进力量,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



五月   事关微短剧!广电总局发布《实施方案》

5月26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微短剧精品创作传播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微短剧精品创作传播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三个基本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守正创新,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坚决摒弃“唯流量”等错误倾向,始终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

《方案》提出,到2026年底,基本建成微短剧精品创作传播扶持体系,完善全流程管理机制,行业生态明显优化,持续推出思想与艺术交融、网感与美感兼备的优秀作品,持续培育涌现优秀创作主体,不断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行业整体创作质量迈上新台阶,全年推出千部优秀微短剧,微短剧精品化取得显著成效。

在创作重点方面——

广电总局实施“微短剧精品创作传播‘五个一批工程’”,聚焦关键时间节点、时代主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向,推出一批精品,形成示范引领。

省局紧密围绕“五个一批”创作方向,深入实施“微短剧+”行动计划,开展优秀微短剧谋划和扶持。

平台要立足“五个一批”创作方向,加大支持和激励反映时代之变、中国之变、生活之变的现实题材作品。

《方案》提到,要坚持系统观念,健全完善“总局引领、省局支持、平台激励”三位一体的协同推进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各方参与、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

要充分用好各类专项资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与“乘数”效应。地方政府加大对微短剧创作生产的投入力度,规范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微短剧精品创作投资。平台履行社会责任,保障专项扶持资金足额到位、规范使用。




六月  广电总局:6月1日起,对8类问题微短剧开展专项治理!

6月1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署开展微短剧有害低俗内容和侵权盗版专项治理。本次专项治理为期2个月,将依法依规集中治理部分微短剧存在的涉儿童有害、软色情擦边、拜金炫富、畸形婚恋观、封建糟粕、暴力复仇、低俗片名、侵权盗版等8个重点问题,规范微短剧创作传播行为,进一步营造清朗健康的行业发展生态。

广电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专项治理对于营造微短剧行业良好内容生态具有重要意义。各省级广电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巡查与抽查机制,对辖区内平台和制作机构实行全周期、动态化监管;相关平台和制作机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积极主动开展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内容即查即改、处置到位。在扎实开展专项治理的同时,深入实施“微短剧精品创作传播‘五个一批工程’”,着力提升微短剧创作质量。专项治理结束后,广电总局将及时总结经验,开展常态化监测监管,制定完善法规制度,进一步营造良好网络视听环境。



  重磅!广电总局发布《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繁荣微短剧,壮大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推动微短剧健康发展,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起草了《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nrcwdj@nrta.gov.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司,邮编100866,并在信封上注明“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




    7月1日起施行!广电总局发布AI微短剧分类分层标准

6月25日,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发布《管理提示(AI微短剧分类分层标准)》。管理提示称,人工智能技术在微短剧领域广泛应用,提高了工作效率、拓展了创作边界、赋能行业发展,同时较大地降低了制作成本。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微短剧分类分层管理有关要求,推动微短剧健康发展,现就AI微短剧分类分层标准提示如下:投资额度达到80万元及以上,或者主要剧情涉及政治、军事、外交、国家安全、统战、民族、宗教、司法、公安等内容的特殊题材的AI微短剧,按照“重点微短剧”管理。投资额度为30万元(含)至80万元之间、且为一般题材的AI微短剧,按照“普通微短剧”管理。投资额度不足30万元、且为一般题材的AI微短剧,按照“其他微短剧”管理。

本标准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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