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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0 00:06: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我看吴鹰这个人
    红塔山

一直以来,在国内通讯行业里面,比较敬佩吴鹰和任正非两个人,此两人在通讯行业中,基本上从零起步,将企业做的红红火火,为创业者楷模。特别是能够抓住电信移动分家,而留下的小灵通的机会点,实在是以市场为主导的经典案例。但是从03年沪科案,04年财务报告事件以及他在小灵通上面相关表现,极大的改变了我对他的印象。从这一系列的发言中,充分表现出这个人在技术上面充行家,不能正视本身企业存在的问题,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和中期发展没有明确战略,对外公关上面不冷静,前后说出的话矛盾,完全没有大企业的管理者风范。

1、财务报告事件
    2004年7月28日,UT斯达康(Nasdaq:UTSI)的股价在纳斯达克下跌了29%,收盘于17.74美元『引用1』。该日UT公司发布了04年第二季度财务报告,由于公司第二季度的业绩未能够此前的预期,并且从财务报告上面看出毛利率由于激烈的竞争持续下降,并且调整了第三季度的预期,是造成股价暴跌的主要原因。其实任何一个公司的发展不可能是顺风顺水的,总有因为某些原因而导致股价的波动。从国外成熟的股票市场的企业反映看,一般能够做出相应的解释和今后的改进计划。

    但是此次股价的暴跌,吴鹰认为主要是因为业绩没有能够达到预期,而忽略了其他的两个因素,至少在国内的新闻上面的解释的新闻上面看是如此。我不知道这些解释在美国市场上面是否做了宣传,但是在国内的主要媒体上面都进行了大规模的宣传。“我们只差一分钱!”“跌跌涨涨无所谓了,我们相信它还会涨回去。”“我们今年一至六月共获得4亿美元的海外订单,这条消息的确认比财报公布晚了一天,否则它对业绩的贡献肯定不只一美分。”这些都是从此解释新闻稿出的原话『引用2』。我不知道是不是美国股民特别看中这一分钱,因为一分钱的利润差异而宁可使自己的股票损失30%。从我个人的理解看,其实主要的原因可能还是因为毛利下降以及调低第三季度的预期而导致。UT斯达康预测第三季度的每股盈利为34美分到35美分,低于分析师预测的45美分到52美分。第三季度要降低差不多15美分。我不知道是1美分重要还是15美分重要,股民都不是傻瓜。“跌跌涨涨无所谓了,我们相信它还会涨回去”这句话更加是对投资着极端不负责任话。这个话在国内这么不规范的股市里面,从来没有任何一个企业领导人光明正大的说出来,但是从管理规范的美国上市公司领导人说出来,感觉特别不协调。不知道这个新闻稿是否有英文版,不知道美国投资者看到这句话是什么感受。“我们今年一至六月共获得4亿美元的海外订单,这条消息的确认比财报公布晚了一天,否则它对业绩的贡献肯定不只一美分。”这更加说明他的思路是中国上市公司领导人的思路。中国的股市是消息的股市,而不是业绩和管理的股市。作为一个企业的领导人,他总归应该知道,确认的海外订单,能够记入收入的,肯定是已经算上了,甚至不应该算上的都也已经算上了。UT斯达康在对其第二季度财务状况进行复审时发现,有一笔190万美元的单一销售市场发生的单一设备出售交易,原计划记入第二季度销售,但有可能不符合记入第二季度销售收入的条件。『引用3』,

   就在仅仅相差10天,对企业的国际市场预期有了较大的变化。7月29日的采访中,“我们的目标是三到五年内海外销售占到销售总额的50%”。吴鹰说。而此时UT已经收购了美国Audiovox的手机业务。但是仅仅过了10天左右,8月10日,“明年估计国际市场的收益会有20亿美金,43亿美金的营业额,在这种情况下,在国际市场的收益会达到40%以上”『引用4』。此间的变化,是为了讨好投资者还是因为因为本身对企业的发展没有任何概念?一个企业本身处于风暴中心的时候,对外公关就特别应该注意,但是他还是范了严重的一个公关错误。

   在发布了第三季度的盈利500万美元财务报告之后『引用5』,本来应该针对企业中出现的问题,对投资者作出真实的情况说明。但是此时UT又作出了错误和不真实解释。纽约10月26日消息 通信设备制造商UT斯达康周二汇报了第三季度的财报。其结果与调低了的预期一致,但该公司说它预期它将从最近的合同延迟和赢利下滑中向上反弹『引用6』。但是无情的第四季度的业绩又破坏了此前的预计。这家“无比风光”的小灵通厂家为何今天沦落到如此落魄的地步呢?记者昨日就此电话采访总部设在杭州的UT斯达康公司,其新闻发言人冯光顺表示,2004年第四季亏损主要由于运营商削减资本支出以及高层换班等原因。另外,受美国财务制度限制,部分国际订单未计入第四季度营收『引用7』 。稍微了解财务知识的人都知道,没个季度总归都有上个季度的遗留下来的收入,也有这个季度的订单到下个季度确认。就在第二季度吴鹰也曾经说是因为晚了一天,差一美分,但是这个是财务的正常规律,能够用来作为财务未达标理由吗?


2、沪科案件中的表现
   沪科案件中,华为对三个人采用行事诉讼而没有采用经常用的民事诉讼,的确让人感觉不是很舒服。从道理上面讲,在国内的知识产权保护还没有达到一定高度的时候,用刑事诉讼是否合适,值得商讨。但是吴鹰以及UT在此案件中的表现实在是令人失望,不管是在对外发言上面,还是在企业的对案件的态度上面,都存在问题。
  
   UT在此次案件中的表现,请参考『引用8』。无论是动用大使馆的力量还是在杭州报诈骗案,都是对中国法律的一种藐视。以海外力量来干涉国内的司法审判,还是地道的一个本土案件,在中国的法律史都是没有过的。
作为UT的这个公司的表现不做评说,此文只针对吴鹰在案件中的表现作出评说。

   “关于报诈骗案,是因为华为起初是以沪科侵犯知识产权起诉的,我们当时已经收购了沪科,所以我们也要对其进行调查,看他们是否诈骗了我们。后来的调查结果没有这种事我们就把案子撤掉了。”UT斯达康总裁吴鹰在接受《IT时代周刊》采访时说道,而UT斯达康2003年8月25日发表的声明表示:“我公司在购买上海沪科公司部分资产之前,邀请了国内外业内技术专家对上海沪科公司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合法性进行了严格充分的认证,并经过了严格的法律审核程序后,双方才达成协议。根据国内外专家的认证,我们认为沪科的产品和技术是创新的、自主开发的,与其他同类产品有着本质的不同。”『引用8』。吴鹰的这个解释在是否太过牵强?

    沪科和UT到底是收购关系还是UT聘用了三个人,到现在也没有搞清楚。2005年1月11日的新闻中:“收购沪科完全是由于偶然”,吴鹰表示,“由于沪科尚小,因此就同上海贝尔有合作,由上海贝尔出钱,他们开发的产品由上海贝尔销售。但是由于阿尔卡特增持了上海贝尔的股份,因此就把自己原有光产品技术拿到新公司来,因此,沪科开发的产品就没有必要继续了,在这一情况下,上海贝尔的人向我推荐了沪科的这三位员工,称赞他们强烈的进取精神。”他还强调,“聘用这些人的目的在于加强UT原有的产品线。而且,我们在并购前曾做过调查,在确认他们没有侵犯任何公司的知识产权的情况下才决定聘用的。”『引用9』。“近期媒体对于沪科事件有大量的报道,其中部分报道涉及到UT斯达康公司。尽管此事件与UT斯达康公司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引用10』

    UT斯达康的法律顾问君合律师事务所赵律师提出,12月7日的宣判中涉及UT斯达康的内容出现了两处与事实不符的情况:第一,宣判中称UT斯达康在2002年整体收购了沪科公司,“当时UT斯达康与沪科公司协议购买的是部分资产,不是整体兼并,因此,沪科和UT斯达康是两个分立的独立法人。”赵律师还表示,“第二,不存在沪科公司整体搬迁到杭州UT斯达康的情况。沪科仍然是上海公司,仍然在上海办公。”赵律师还强调:“深圳南山法院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有误,使UT斯达康对一审判决的公正性持怀疑态度。”“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见过这三名员工”,吴鹰对记者表示,“很遗憾,如果这三个人还在UT里的话,可以为我们做出更大的贡献。这三个人都是很难得的人才,其中有两人还曾经获得过深圳市的科技二等奖。”『引用12』

   “法律环境不好这不会影响UT斯达康公司在中国的投资和发展,但确实影响了我们在深圳的发展”,吴鹰透露,2003年年底,UT斯达康董事会曾作出未来五年在中国内地投资60亿元人民币的计划,其中在杭州兴建的耗资12亿的研发中心已经竣工,但在深圳的预期耗资数亿的研发中心计划则迟迟未见动作。『引用12』 。在公开场合,采用要挟政府的语音,说明吴鹰在攻关上面完全没有一个大企业领导着的风范。

 “如果说在一些员工家里的光盘上找到了以前在华为工作时的资料,这是很可能的。因为,他们三人中有两人曾经获得过深圳市的科技二等奖,对于自己辛辛苦苦开发出来的东西不可能一点资料都不保存,但是这和侵犯知识产权是两回事。只要他们没有拿原来的成果出来赚钱、商业化,就不能认定是违法。”吴鹰说:“我自己也保存在贝尔实验室的技术资料,但是我从来没有把它商用过。”『引用14』。这一句不辩解还好,辩解了更说明了吴鹰根本就没有知识产权的概念。一个人搞出来东西并不是一定是自己的。如果是自己的业余时间搞出来的东西,则是你自己的。但是如果是职务发明,有署名的权利,但是知识产权是公司的。要是大家都能够将技术资料拿出来,企业还要搞保密干什么?电影里面美国什么实验室还要搞那么多层保护干什么?是否UT现在公司里面自己写的文档都是可以随意拿出来?因为是自己搞的嘛。

    “UT斯达康公司相信法院会秉承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审理本案,我们也期待着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中国法院能够依法独立地对本案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 UT斯达康公司相信法院会秉承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审理本案,我们也期待着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中国法院能够依法独立地对本案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引用10』。但是仅仅过了一个月不到,吴鹰就公开宣称判决不公。“我认为一审是非常明显不公正的,”UT斯达康中国公司董事长吴鹰今天对记者表示,“(法律环境不良好)这不会影响UT斯达康公司在中国的投资和发展,但确实影响了我们在深圳的发展。”『引用11』。那么就说明中国存在公开的司法腐败,还是这么受关注的案件。这里就不谈在媒体在03年以及04年上半年中,一边倒的认为是华为的不是。新闻战请参考『引用12』

3、关于小灵通上面的表现
   “ 吴鹰:其实,小灵通是用来引导用户体验3G服务的最好技术。3G系统数据接入的速度最高可达384K,但其成本很高;而小灵通在中国市场普遍是64K的传输速率,虽然与3G相比较低,但就目前来看这个传输率还是很高的。而且小灵通在成本较低的情况下,数据增值业务,如传送照片、电子邮件、上网等应用,实际上都具备3G功能。”『引用15』。 从上面的采访上面,我虽然不能说吴鹰对3G的概念是什么都不知道,但是肯定能够说明吴鹰愚弄大众,用偷换概念的方法将来告诉大众,3G有的东西,我小灵通都有。其实什么是3G,业界是有明确定义的,大概的意思就是“在静止状态下,数据业务的速率能够达到2M,能够在高速移动下面进行语音和数据业务”,这里的高速移动是指140Km/H。小灵通不要说140公里,就是60公里,能够通话不断就算是很好的运气了。

    我们要做的是开发一种小灵通和WCDMA双模的手机,然后在内容和使用上做一个平滑的过渡。『引用15』。完全不同的空中接口,怎么样来实现平滑过渡?此也是误导大众一个地方。普通大众有多少知道空中接口标准的?有多少知道两者之间的差异的?

   吴鹰给出UT斯达康脱困药方:救主还需小灵通『引用16』 新闻中,“2003年总收入27亿美元,这个15年历史的公司稳稳跻身全球10大电信设备商之列”完全是一种欺骗的自己抬高自己的假数据。了解通讯的人都知道,爱立信,诺基亚,西门子,思科,阿尔卡特,北电,摩托罗拉,朗讯,这些都比UT高,再加上国内的比UT高的华为,中兴,已经满10个。如果将终端厂商算上,还有三星,LG。日本国内还有一些有实力的一些厂商,比如NEC,富士通,以及做路由器的Juniper。 如果不加终端,UT的仅仅是网络侧设备,那么销售只有15亿美元以下,在通讯厂商里面能够排到前20名里面就算很幸运了。

   小灵通从目前来看还有一定的市场,但是市场下滑是一个肯定的事实,但是吴鹰却从各个方面来误导大众,并且自己给自己的企业贴上10大设备商的标签,简直就是贻笑大方。

   以上的观点仅仅是有感而发,说明吴鹰基本上没有一个大企业管理者的风范,给大家参考!
   

        

『引用1』 http://www.c114.net/news_new_040706/ZZHtml_20047/N2004729920070155-1.shtml
『引用2』 http://www.c114.net/news_new_040706/ZZHtml_20047/N20047311739070156-1.shtml
『引用3』 http://www.c114.net/news_new_040706/ZZHtml_20048/N20048111339070160-1.shtml
『引用4』 http://www.c114.net/news_new_040706/ZZHtml_20048/N2004816943070201-1.shtml
『引用5』 http://www.c114.net/news_new_040706/ZZHtml_200410/N20041027107679697-1.shtml
『引用6』 http://www.c114.net/news_new_040706/ZZHtml_200410/N2004102710421779712-1.shtml
『引用7』 http://www.c114.net/news_new_040706/ZZHtml_20051/N20051109223983922-1.shtml
『引用8』 http://tech.sina.com.cn/t/2005-03-07/1531543742.shtml
『引用9』 http://www.chinabyte.com/NetCom/218439975090257920/20050111/1899532.shtml
『引用10』 http://tech.tom.com/1121/1367/2004624-107208.html
『引用11』 http://tech.sina.com.cn/t/2004-12-10/1748474517.shtml
『引用12』 http://www.pconline.com.cn/news/hotpick/hy/10308/212880.html
『引用13』 http://www.c114.net/market/ZZHtml_20051/M200511295809422-1.shtml
『引用14』 http://tech.sina.com.cn/t/2004-12-10/1703474481.shtml
『引用15』 http://tech.tom.com/1121/1367/200438-85316.html
『引用16』 http://comm.ccidnet.com/pub/article/c1537_a219615_p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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