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条强规保证移动通信基础设施配建 强规一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应与建筑物“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标志着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建筑物必备的项目配套重新回归公用基础设施行列,规范了山东省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秩序,推动了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避免了重复建设。 强规二公共交通类重点场所(地铁、铁路、高速公路、机场、车站)、大型场馆、多业主共同使用的商住楼、党政机关建筑以及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其它大型建筑物,均应建设室内分布系统基础设施,明确要求重点场所等建筑物必须为室内分布建设预留空间。 强规三对通信机房、室分机房、通信电源、通信管线、屋面设施等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标准进行了规范。该技术标准适用于各种新建民用建筑、工业建筑的移动通信基站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室内分布系统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既有建筑物的改建、扩建工程也可参照执行,标志着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从此有据可依。 看点二: 铁塔公司出具验收意见 《规范》规定,建筑物方案设计应充分考虑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需求。拟建建筑物是否需要作为移动通信基站站址,由各地市铁塔公司确定并出具《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意见书》,该意见书应作为后续方案设计审批、施工图纸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在建筑物竣工时由铁塔公司对移动通信基础设施进行验收。 看点三: 明确社会公共设施共建共享 《规范》明确绿地、路灯杆等公共设施,应能根据需要用于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使用。这条标准实现了与政府单位的共建共享,可以在绿地中建设监控、交通信号指示灯、路灯为一体的美化塔,在有效满足三家运营商需求的前提下,同时满足了社会相关单位的需求,有效避免了相关设施的重复建设,实现了国有资产价值最大化,显著提升了行业效益和社会效益,彰显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成效。 看点四: 各方合力推进实施 《规范》自今年7月1日起实施,由山东省通信管理局负责技术方面的解释,山东省住建厅负责管理。其中三条经过国家住建部公示并审批备案的强制性条文,对全省工程建设施工企业均有强制性约束,违反者将不能通过各市住建局质监站工程质量验收。 看点五: “融建行动”成效显著 山东铁塔公司成立之初即充分认识到国家成立铁塔公司的意义和价值,创新提出并开展“移动网络基础设施融入城乡基础设施专项行动”(简称“融建行动”),从纳入城乡规划、融入图纸审查、融入竣工验收、获得政府支持4个方面、65个关键控制点进行突破,达到低成本选址、建站顺利、保站有力的目的。目前已取得明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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