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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17 13:18:4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18年本地传输汇聚机房规划
指导意见
广东公司规划技术部
2018年6月



传送网是实现公司网络和业务长久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保障,应按照面向未来、统筹需求、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依托业务、逐步完善提高利用率、盘活资源,坚持网格化、IP化、差异化的规划思路,加快弥补基础资源短板、积极优化系统部署使用、着力提升末端接入能力。为应对传统业务转变为全业务运营、流量经营以及城域大容量OTN、大容量PTN等新技术、新网络的引入需求,进一步适应新的规划环境,满足迅速增长的业务需求,完善快速发展的网络规模,特下发2018年广东移动本地传输网专题规划指导意见(包含汇聚机房、光缆网、管道网、设备网四个部分),以指导2019年及以后的广东移动本地传输网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继续围绕“带宽提速、资源覆盖、效率倍增”3大重点开展网络规划及建设,贯彻落实省内干线超100G演进”、“城域骨干‘微网格深度覆盖’”、“城域接入‘一体化规划’”思路使全省的传输规划更加合理、高效。
本部分为传输汇聚节点机房规划指导意见。
一、规划目标
作为沟通业务接入及核心节点的区域枢纽,传输网汇聚节点机房的建设及部署直接关系到网络整体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属于战略性基础资源,应在满足近期需求的同时,有重点有节奏地适度开展汇聚机房资源储备建设,保证网络长期稳定发展。
远期目标:5年内建立起全面、完备的传输汇聚机房网络。在满足现有各种业务网络需求的基础上,结合未来网络发展需求,从公司整体业务发展角度,面向未来,构造“覆盖全面、接入灵活、安全可靠”的基础网络平台。
近期目标:面向LTE以及集团客户、信息点覆盖接入等网络发展及业务接入需求,与综合业务汇聚区、接入区、微网格紧密结合,按照“一张光缆网”的整体规划,完善城区汇聚机房布局,全省逐步推广开展重要汇聚机房(对应省内原区域汇聚机房)部署,全省全面推进业务汇聚机房(对应省内原综合接入机房)部署。
坚持自建、自购为主,租用为辅原则,以主要满足综合业务接入区建设需求开展建设,不断提升机房自有率。同时对面积、电力资源紧张的机房要尽快搬迁改造及优化调整;在机房网络基础上,开展相关光缆、设备等网络构架的优化,全面提升基础网络资源接入的灵活性、安全性。
2019年规划重点:要求各地市围绕以下重点内容开展规划工作。
1按集团总部要求,规范现有机房架构:现有“区域汇聚机房”更名“重要汇聚机房”,战略定位看齐集团指导意见中“重要汇聚机房”定位;现有“骨干汇聚机房”更名“普通汇聚机房”, 战略定位看齐集团指导意见中“普通汇聚机房”定位;现有“综合接入机房”更名“业务汇聚机房”, 战略定位看齐集团指导意见中“业务汇聚机房”定位。
2)按一张光缆网总体思路逐步推进,城区以“每个综合业务汇聚区至少2个普通汇聚机房,每1-2个微网格至少1个业务汇聚机房”为目标开展汇聚机房规划工作;非城区以“每个综合业务汇聚区至少2个普通汇聚机房,每个综合业务接入区至少2个业务汇聚机房或普通汇聚机房”为目标开展汇聚机房规划工作。
3全省逐步推广重要汇聚机房部署:重要汇聚机房是机楼的延伸,是面向未来网络的大区业务收敛及终结点。重要汇聚机房的管理范围考虑以行政区作为划分,按每县区两个进行整体规划,其中一个为县综合楼改造,未来考虑作为5G CU集中及MEC下沉部署节点。
4全省推广业务汇聚机房部署:为满足传送网业务接入需求,同时兼顾未来无线BBU/DU集中,全省推广业务汇聚机房部署。业务汇聚机房优先选择条件较好的自有物业、基站机房(含室分)或租用机房进行改造。可按照政府/公共物业、小区共有物业、商务楼宇、商铺、住宅楼宇、城中村私人楼宇的优先级别开展物业选取。
5)对被逼迁、需扩容的汇聚机房,有序开展改造工作(搬迁、租用改自建、配套空调/电源改造等)。
6)适时对新建的重点业务区(如新开发区、新政府职能区等)以汇聚机房为网络延伸部分进行建设。同时合理考虑汇聚机房的功能和业务定位,避免在业务未覆盖区域盲目建设,综合利用投资。
二、指导意见
2.1功能定位
汇聚机房用于区域业务收敛,是传送网系统组网中承担承上启下作用的关键节点,汇聚机房安全配置应综合考虑业务接入规模、网络组网等各种因素,在充分满足业务汇聚、接入需求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整体网络的安全性。
为实现汇聚机房的规划目标,应根据业务需求,结合各地市本地网管道、光缆资源情况,合理布局新增的汇聚机房。
根据业务需求和业务接入类型,本期汇聚机房规划分重要汇聚机房(原区域汇聚机房)、普通汇聚机房(原骨干汇聚机房)、业务汇聚机房(原综合接入机房)三类建设需求。尤其为满足微网格的整体规划,全省统一推进业务汇聚机房建设。具体可详见“广东移动本地传输网一张光缆网规划指导意见”以及“广东移动本地传输光缆网规划指导意见”
汇聚机房具体分层示意图如下:
重要汇聚机房(原区域汇聚机房,下文不再重复):重要汇聚机房是机楼的延伸,是面向未来网络的大区业务收敛及终结点,主要用于大区域业务的汇聚以及BNG、CDN等设备的下沉,并实现与核心机楼互联,管理范围考虑以行政区作为划分。作为骨干机楼的补充,主要部署大容量OTN、PTN、BNG、CDN等设备,未来考虑作为5G CU集中及MEC下沉部署节点。
普通汇聚机房(原骨干汇聚机房,下文不再重复):用于单个综合业务汇聚区业务收敛并实现与区域汇聚机房或核心机楼互联,负责对汇聚区内所有微网格的业务收敛,主要根据无线基站、集团客户、信息点覆盖等业务接入需要选定,此类机房主要部署PTN、OTN、BNG、CDN、OLT等设备。对应光缆网规划中的综合业务汇聚区。
业务汇聚机房(原综合接入机房,下文不再重复):用于单个或多个微网格内业务收敛的汇聚节点,具体包括家集客OLT的部署节点,并兼作未来无线BBU/DU集中部署节点,选取条件较好的自有物业、基站机房、或租用机房等进行部署,向下主要采用星型结构,实现末端物理点接入。对应光缆网规划中的微网格。
2.2规划策略
2.2.1重要汇聚机房规划策略
重要汇聚机房网络定位是面向未来网络的大区业务收敛与终结点,介于骨干机楼与普通汇聚机房之间,起到承上启下作用,为规划期L2/L3 PTNBNG、三级CDN的下沉提供局房基础资源,缓解现网骨干机楼的承载压力
1)同一区域内节点分布
规划重要汇聚机房时还应根据机楼、普通汇聚机房等机房分布,全局考虑同一区域内不同汇聚节点的分布,满足覆盖区域内低时延、大带宽传送、业务收敛和业务网元下沉部署的需求。为内容源下沉、网络扁平化提供局房基础资源。
2)综合考虑重要汇聚机房的机房建设投资、管线资源配套投资及维护成本等因素,充分考虑投资的经济性。
重要汇聚机房的选点应结合光缆网及管道网现状,在其覆盖范围的中心区域选取,不宜处于边界位置。重要汇聚机房尽量选取物业稳定、无逼迁风险的机房,所选机房的配套管道、光缆进出便利,并具备2条及以上不同路由的出入局路由物理条件。
2.2.2普通汇聚机房规划策略
普通汇聚机房是全业务运营网络中承担业务汇聚/收敛功能的节点机房,满足全业务的汇聚收敛要求。
1)综合业务汇聚区划分
根据各地市的规划、分区性质和自然形式作汇聚区域的整体规划,划分应能适应各地市的市政建设计划,并考虑中长期的业务发展需求,避免频繁进行汇聚区域的优化调整
关于“综合业务汇聚区”的具体规划以及划分步骤,详见“广东移动本地传输网一张光缆网规划指导意见”。
2)综合业务汇聚区节点密度
汇聚区域内普通汇聚机房的密度应结合业务需求及网络安全两方面作整体规划。
汇聚区域内普通汇聚机房应重点满足区域内的无线基站等汇聚需求,并兼顾区域内的集团客户、信息点覆盖等业务。为保证网络安全性及业务带宽充足,在独立的县、区等一级行政区域内,汇聚区普通汇聚机房规划应考虑“双节点”接入及上联需要,因此同一汇聚区域内至少应有2个普通汇聚机房,满足物理接入点双归组网需求,避免因单个普通汇聚机房发生电力故障等因素而影响区域内的所有接入业务。
3)同一区域内节点分布
规划普通汇聚机房时还应根据基站、家集客等业务分布,全局考虑同一区域内不同汇聚节点的分布,尽量扩大该普通汇聚机房在汇聚区域内的覆盖范围,便于业务汇聚节点的接入,降低接入成本。
4)综合考虑普通汇聚机房的机房建设投资、管线资源配套投资及维护成本等因素,充分考虑投资的经济性。
普通汇聚机房的选点应结合光缆网及管道网现状,在其覆盖范围的中心区域选取,不宜处于边界位置,从而便于业务节点的接入。普通汇聚机房尽量选取自有产权机房,所选机房的配套管道、光缆进出便利,并具备2条及以上出入局路由的物理条件。对两条出局光缆线路同时中断概率较高的汇聚机房,因地理环境等客观原因,无法通过优化改造提升安全性的,应规划建设第三条路由。
2.2.3业务汇聚机房规划策略
1、机房选择:优先选择条件较好的自有物业、基站机房(含室分)或租用机房等进行部署。
2、物业选择:要求物业情况稳定,不存在业主经常主动拉电的情况,要求供电稳定。可按照政府/公共物业、小区共有物业、商务楼宇、商铺、住宅楼宇、城中村私人楼宇的优先级别开展物业选取。
3、机房建设:
1)原则上应自建出局管道衔接现网资源。对于不具备建设出局管道条件的,需提供架空、槽道等安全路由布放机房出入局光缆。
2)具备288芯以上的入局光缆资源(如具备双路由出局条件优先建设双路由出局光缆)。
3)业务汇聚机房的电源配置应满足1台PTN设备、1台OTN、1台机架式OLT、无线8-16个BBU/DU(按照单BBU/DU功耗500W估算)集中部署的需求。
4)蓄电池后备时长应符合《中国移动广东公司通信局站电源空调配置指导意见》规范和《广东移动C-RAN规划建设指导意见》
5)为便于安装机架和布放电缆,综合接入机房净高要求2.8米以上。
三、建设要求
1、机房布局:重点满足综合业务接入区及微网格的业务汇聚需要,同时对面积、电力资源紧张的机房尽快进行搬迁改造,充分挖潜利用现有基站、营业厅机房资源。2、建设方式:应按照“购、建、租相结合”的原则,但基于现今汇聚机房自有率较低的现状,近期规划的新增及迁改汇聚机房宜采用“自购、自建为主、租用为辅”的方式,保证新增汇聚机房的自有率(自有产权或征地建设的机房),重点解决业务量大或剩余租期短的汇聚机房的后续建设。对于购置、自建的局房,项目选址必须按照集团公司“依法用地、合法用房、权证完善、规避风险”的原则执行,必须保证取得国土证、房产证等相关权证,规避任何的法律和财务风险;对于租用机房,租用年限一般不低于10年。
3、物业选择:在新增汇聚机房的物业选择上,可按照政府/公共物业、小区共有物业、商务楼宇、商铺、住宅楼宇、城中村私人楼宇的优先级别开展物业选取。
4、机房规划:汇聚节点机房的选择应符合各地市本地传输网总体规划,按照综合业务接入区及微网格的划分进行整体规划;同时结合地理位置,在业务需求多、发展快的重点区域选取,并尽量位于其覆盖范围的中心区域,便于业务节点的接入。所选汇聚节点的管道、光缆资源应较为丰富、进出局便利、便于维护。
5、机房建设:结合管道网、光缆网的发展布局综合规划,便于业务节点的接入。在满足业务需求及技术要求的情况下,尽量降低管道、光缆、外电引入等配套资源的建设投资及机房的维护成本。
6、在条件允许下,重要/普通汇聚机房优选自主产权的机房(含购买或自建机房)。对于城区 (含县城) 购买的机房,优先选择商业楼宇及商铺,亦可以选择符合条件的民房、车库、写字楼等,也可以考虑与回购服务厅同时建设,不建议选择进出条件不便的住宅小区、中小学校等区域。机房楼层优选一层、二层,如选三层及以上,需具备足够弱电井空间,满足线缆进出,在可能发生浸水的区域,不宜选择一层和地下楼层。乡镇/农村区域可根据土地、房屋使用条件、光缆资源以及组网要求等进行选址,对存在浸水隐患的一层或一层以下楼层机房,需加强防水措施
汇聚机房站址应优先选择管线资源丰富、进出便利、便于维护管理的位置。



附:汇聚节点机房规划要求
(一) 汇聚机房部署建设要求
1)选址要求
机房位置可结合覆盖区域内管线资源分布、相邻汇聚点位置综合确定。对于城区汇聚机房,宜设置在道路边、小区临街等管线建设条件较好的位置;对于乡镇汇聚机房,可根据土地、房屋使用条件、光缆资源以及组网要求等进行选址。   
机房楼层优选一层、二层,如选三层及以上,需具备足够弱电井空间,满足线缆进出,在可能发生浸水的区域,不宜选择一层和地下楼层。乡镇/农村区域可根据土地、房屋使用条件、光缆资源以及组网要求等进行选址,对存在浸水隐患的一层或一层以下楼层机房,需加强防水措施
汇聚机房站址应优先选择管线资源丰富、进出便利、便于维护管理的位置。
2)环境要求
汇聚机房应设置于外部环境较为安全的区域,应防盗、防火、防水等,远离易燃、易爆、强电磁干扰(大型雷达站、发射电台)。机房不应与水泵房及水池毗邻,机房的正上方不应有卫生间、厨房等易积水建筑。在可能发生水浸的区域不宜选择一层和地下楼层。
汇聚机房应设置在相对稳定的区域,避免因市政建设、拆迁、农村征地等导致汇聚机房搬迁。应尽量避免在河流、湖泊等不稳定区域及附近设置汇聚机房。
汇聚机房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重要汇聚机房及普通汇聚机房内应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和气体灭火系统。机房内严禁使用自动水喷洒装置,以防止系统误动作损坏设备。购置机房内若设置消防喷淋,需进行支管拆除主管道保留操作,且所有接头需全部堵死。
汇聚机房需配置动环监控系统,对机房动力设备及环境进行遥测、遥信、遥控,实时监控系统和设备的运行状态,记录和处理相关数据,及时侦测故障,通知人员办理,实现汇聚机房无人值守,以及动力、环境的集中监控维护管理,提高动力系统维护的可靠性,保障通信设备的安全运行。
(二) 汇聚机房配套建设要求
1)机房面积要求
新建设的汇聚机房应满足近期及中远期业务发展需求。其中,重要汇聚机房传送网使用面积应为150-400平方米(在一类地市/二类地市城区部署的重要汇聚机房面积应为200-400平方米、在二类地市县域/三类地市部署的重要汇聚机房面积应为150-300平方米);普通汇聚机房传送网使用面积应在100平方米及以上(如受条件限制,最小不应低于80平方米);新建业务汇聚机房使用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对于现网基站升级的业务汇聚机房,电源区以外的设备区空闲面积不低于4个600*600或8个600*300机架位。
上述要求的汇聚机房面积应为有效装机面积,包括机架、电池等相关设备的装机面积,不应包括因建筑结构而形成的死角、偏角等无法合理使用的面积,不包括油机、高低压配电等机房配套占用的空间。当汇聚节点与城域数据网节点、基站、营业厅等共址设置时,非传送网相关的使用面积需在上述面积要求基础上单独增加。
2)机房平面布置及缆线布放
汇聚机房的传送网汇聚设备区域、有线接入设备区域、无线设备区域及城域数据网设备区域等应尽可能分离,按设备功能分区集中设置。综合接入机房满足不同专业设备分开机架放置的要求。
机房应采用上走线方式;应尽量保证电力电缆、信号电缆、尾纤及光缆走线的分离;宜采用尾纤槽道保证光跳纤的安全。
(三) 进出局管道
重要汇聚机房进出局管道具备2条及以上不同物理路由,应采用管道方式进出。出入局管道建议6-8(等效Φ110标准孔)/路由。且要做好防水、防蚁防鼠等防护措施。
普通汇聚机房进出局管道具备2条及以上不同物理路由,应采用管道方式进出。出入局管道建议4-6(等效Φ110标准孔)/路由。且要做好防水、防蚁防鼠等防护措施。
业务汇聚机房原则上应自建出局管道衔接现网资源, (如具备双路由出局条件优先建设双路由出局),出入局管道总容量建议不少于2(等效Φ110标准孔)。对于不具备建设出局管道条件的,需提供架空、槽道等安全路由布放机房出入局光缆。
(四) 电源专业配套要求
1)市电引入
市电引入需考虑中远期传送网设备配置的要求,重要汇聚机房要求使用二类市电,容量应为200-350KW以上(在一类地市/二类城区部署的重要汇聚机房不低于350KW,在二类地市县城/三类地市部署的重要汇聚机房不低于200KW)普通汇聚机房要求使用二类市电,容量不低于60KW在配置固定油机的情况下,容量不低于50KW);业务汇聚机房要求市电级别不得低于三类市电,原则上不低于30KW,在条件确实较为困难的情况下,需在25KW以上。机房市电容量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至少要满足10年期用电规划需求。
对于重要汇聚机房及普通汇聚机房的交流电引入,在条件允许下建议采用专用变压器重要汇聚机房需部署固定油机,如无法满足部署固定油机条件,需提供一类市电,并预留应急油机接口。对于普通汇聚机房及业务汇聚机房,均应预留应急油机接口。
2)开关电源
机房开关电源要综合考虑机房设备对电源端子及容量的需求。
重要汇聚机房需选用分立式开关电源,开关电源系统规划不低于2套独立电源系统,建议容量不低于-48V/2000A,直流屏按中远期容量配置,整流模块采用N+1冗余方式配置其中N主用整流模块数量,N≤10时,配置1块备用整流模块N>10时,每10主用整流模块配置1块备用整流模块
普通汇聚机房选用分立式开关电源,开关电源系统容量建议不低于-48V/2000A,直流屏按中远期容量配置,整流模块采用N+1冗余方式配置其中N主用整流模块数量,N≤10时,配置1块备用整流模块N>10时,每10主用整流模块配置1块备用整流模块
业务汇聚机房可选用组合式开关电源,开关电源系统容量建议不低于-48V/600A,选择满配系统,与无线专业共用,具备二次下电功能,保障传输设备后备时长要求。
3)蓄电池
考虑到中远期传输设备配置的要求,蓄电池容量配置建议如下:新建重要汇聚机房内,每套开关电源对应配置一套蓄电池组,其容量可选择3000AH 容量,满足45-50KW的设备功耗需求,或选择4000AH容量,满足60-65KW的设备功耗需求(上述核算的标准为满足设备3小时后备时长,其中开关电源容量为2000A,蓄电池容量3000AH/4000AH为主备用合计);新建普通汇聚机房内的蓄电池容量,在不配置固定油机的情况下,建议选择2000AH-4000AH (主备用合计),在配置固定油机的情况下,建议选择1200AH-1600AH (主备用合计),满足 16KW的设备功耗需求;新建业务汇聚机房蓄电池容量建议选择1000AH-1600AH (主备用合计),满足 8KW的设备功耗需求。新建蓄电池需同步考虑承重、体积等因素,优选铅酸蓄电池组,在空调、承重条件受限情况下可酌情使用铁锂电池。
综合考虑投资效益及初期设备功耗等因素,新建汇聚机房亦可按照当期的实际需求进行蓄电池的配置,但必须满足集团及省内关于汇聚机房的后备时长要求。
蓄电池后备时长应符合《中国移动广东公司通信局站电源空调配置指导意见》规范和《广东移动C-RAN规划建设指导意见》
4)应急油机接口箱
新建汇聚机房位于地下室、一层商铺,且离公路或停车场50米以内,油机接口箱安装在汇聚机房内;新建汇聚机房不在地下室或一层商铺时,油机接口箱需安装在室外,离公路或停车场较近的地方,考虑到安全因素和维护便利,油机接口箱建议离地2000mm,方便维护人员为机房发电。
所有汇聚机房需配置油机接口箱。
5)动环监控:
汇聚机房需配置动环监控系统,对机房动力设备及环境进行遥测、遥信、遥控,实时监控系统和设备的运行状态,记录和处理相关数据,及时侦测故障,通知人员办理,实现汇聚机房无人值守,以及动力、环境的集中监控维护管理,提高动力系统维护的可靠性,保障通信设备的安全运行。
(五) 防雷与接地要求
机房防雷应严格执行《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GB 50689-2011相关规定,相关问题强调如下:
1)通信局站应采用系统的综合防雷措施,包括:直击雷防护、联合接地、等电位连接、电磁屏蔽、雷电分流和雷电过电压保护等。
2)通信局站必须采用联合接地方式,即工作接地、保护接地、防雷接地、屏蔽接地、防静电接地共同合用一个接地体。
(六) 抗震要求
1)通信设备抗震
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通信设备的安装应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在要求抗震设防的通信局站,通信设备安装应满足当地的抗震设防要求,其加固措施应按《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抗震设计规范》(YD5059-2005)设计。
2)通信电源设备抗震
地震基本烈度为7度及以上地区,通信网络中使用的通信电源设备,应符合《通信电源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YD5096-2005)的要求。
设备抗震性能检测不合格的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三、汇聚机房其他建设要求
(一)建筑设计要求
房间形状尽量为矩形。对于购买用房,要求产权清晰,能提供独立的房屋三证。
重要汇聚机房、普通汇聚机房及业务汇聚机房布局:一般要求梁下高度净高3.0m左右,最低不能低于2.7m,加固机房梁下净高应不低于2.8m,能满足安装2200mm高机架的要求。当机房设置两层或两层以上走线架时,有效层高宜大于3200mm。
机房使用面积应充分考虑设备排列及维护空间。
机房不应选择带有变形缝的房间
主机房和辅助区不应布置在用水区域的垂直下方,不应与振动和电磁干扰源为邻。围护结构的材料选型应满足保温、隔热、防火、防潮、少产尘等要求。
机房应安装外开防火防盗门。
(二)机房内装修要求
(1) 主机房室内装修,应选用气密性好、不起尘、易清洁、符合环保要求、在温度和湿度变化作用下变形小、具有表面静电耗散性能的材料,不得使用强吸湿性材料及未经表面改性处理的高分子绝缘材料作为面层。
(2) 主机房内墙壁和顶棚的装修应满足使用功能要求,表面应平整、光滑、不起尘、避免眩光,并应减少凹凸面。
(3) 地面要求:机房面层根据具体情况,满足绝缘、抗静电、耐久、不起灰、保暖和防火等功能;做到容易清洁、耐磨、抗静电、吸噪声;平整度应能满足:用2m直尺检查时,空隙不大于6mm。
(4) 基础夹层的墙壁和顶棚表面应平整、光滑。当采用轻质构造顶棚做基础夹层时,宜设置检修通道或检修口。
(5) 机房应无漏雨、无渗水,并保证墙壁及地面充分干燥。
(6) 机房内应配置用于放置汇聚机房内必需的文档、资料、常用工具和工程材料的铁皮柜,其高度宜考虑用作简易桌面,且不宜过大。
(7) 机房内应配备必要的卫生打扫用具。
(8) 机房应避免阳光直射,以防止长期照射引起电路板等元件老化变形。机房如设窗户,应有遮光措施。
(三)机房建筑设计防火要求
(1) 在机房与其他房间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0.5h的不燃烧体隔墙,与疏散走道之间的隔墙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小时的不燃烧体隔墙。机房耐火等级随所在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按相应等级选用相应耐火等级的材料。机房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 内装修选用的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5第3.1.4条规定。顶棚及墙面的燃烧性能等级要达到A级,地面及其他装修应不低于B1级。
(3) 隔墙上的门,如本层均为机房,可采用乙级防火门,如存在其他功能用房,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4) 机房配置灭火器的数量,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10的要求计算确定。
(5) 机房房间门的数量应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2005的相关要求计算确定。
(6) 机房门的安全疏散距离是否满足要求,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2005的相关要求计算确定。
(7) 报审条件:公共聚集场所楼宇内对原有消防系统或防火分区做重大改动时,必须进行消防报审;另有报审需求时,根据具体要求进行报审。
(四)承重要求
机房内应按照功能不同设置电力电池区和传送网设备区,分别满足各自承重要求。不同场景下机房荷载需按照《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YD 5003-2014)相关规定。
(五)空调专业建设要求
(1) 机房应配置一个温湿度计,应保证机房温度量程满足要求:-5~+50℃,机房相对湿度量程满足要求:5~95%。
(2) 机房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空调。以保证长期工作条件下的温、湿度条件符合要求。
(3) 空调必须具备断电恢复自启动功能,重要汇聚机房应根据机房内热负荷进行空调系统的配置,空调主机按N+1台进行配置。普通汇聚机房每个机房应至少安装3台空调,按N+1进行备份。业务汇聚机房每个机房应至少安装2台空调,按N+1进行备份。空调外机必须牢固可靠、方便维修,空调内机根据合适位置安装,底部配置高度为0.2米镀锌角钢底座,应符合防震要求。针对特殊情况,空调只能安装挂机或吸顶机的应另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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