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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oux 于 2024-7-5 15:53 编辑
中国台湾省 中华电信 1G/1G 家庭宽带 月费1899新台币 初装费1500新台币
備註:
1.參加中華電信暖心方案不再享老客戶折扣
2.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者申請,優惠2年,期滿恢復牌告價,惟期滿仍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者,憑證可辦理續享2年優惠,依此類推。
3.身心障礙者申請,優惠5年,期滿恢復牌告價,惟期滿仍具身心障礙證明者,憑證可辦理續享5年優惠,依此類推。
4.申請【暖心方案】者,需憑證向本公司提出申請,每人限裝設一路,不限裝機地址。
5.於112年10月4日起推出適用身心障礙客戶之暖心方案,原自95年起實施之關愛方案(身心障礙者適用)同步停止受理申請,已申請關愛方案(身心障礙者適用)之客戶不受影響,可持續享有優惠至終止租用,或可臨櫃辦理申租10月4日起實施之暖心方案。
注意事項
一、HiNet光世代收費標準說明
費用
1.客戶申請HiNet寬頻上網以本公司設備裝妥可供使用之日為起租日;HiNet異動之計費方式,以本公司竣工日為生效日,生效日
之前以變更前之收費標準計收。
2.臨時租用之月租費,每日以全月費用十五分之一計收。
3.客戶申請租用HiNet每次收取HiNet系統設定費1,500元;異動HiNet計費方式(固定制改非固定制、非固定制改固定制、多機 型改網路型、網路型改多機型、固定制300M(含)以上速率固2改固6、固定制300M(含)以上速率固6改固2等)、變更HiNet連 線速率、異動HiNet IP位址(數量)等,每次收取HiNet異動設定費200元,市內電話或ADSL電路/光世代網路部分另依市內電 話或ADSL電路/光世代網路收費標準計收。
4.使用HiNet加值服務,以各加值服務之收費標準另計。
5.HiNet應收各項費用及加值服務各項費用採四捨五入以元計,皆併入本公司電信業務帳單計收。
6.申請保留原HiNet撥接E-mail帳號者,其申請之證照號碼及客戶名稱應與申請之HiNet撥接帳號相符,始得享有該HiNet撥接帳號
免收最低通信費之優惠,並自次月起生效,且不適用其他之優惠方案;客戶使用該帳號撥接上網服務或使用其他加值服務時,
其費用仍依章計收。客戶如申請終止租用HiNet撥接帳號時,原申請保留之E-mail帳號亦隨之終止;客戶如終止租用HiNet寬頻
上網時,HiNet撥接帳號將自動回復計收最低通信費。
IP設定
1.HiNet非固定制/雙向消費型客戶連線帳號限定於其申請之寬頻(ADSL/光世代)電路上使用,同一帳號同一時間最多連線數(即動 態IP數)依本公司指派為準,且每一連線時間分別計算,另系統為有效分配IP資源及進行維護措施等,連續連線72小時而未離 線者,系統將予以自動斷線,客戶如需使用應自行重新連線而不得抱怨或為任何主張。
2.光世代申請非固定制者,本公司系統均自動設定動態IP 8個(惟進階型設定動態IP 16個),因應客戶需求,客戶得申請將動態IP 轉換成固定IP,以轉換1個為上限,如有需求者,請自行至中華電信官網(www.cht.com.tw)提出申請;亦即,4M/128K(含)以 上至2G/1G商用型速率,有動態IP 8個或固定IP 1個+動態IP 7個此二種型態供客戶選擇;2G/1G進階型則有動態IP 16個或固定 IP 1個+動態IP 15個此二種型態供客戶選擇。本公司對於客戶申請前述固定IP,有權於下列情況發生時,重新配發新的固定IP 取代原本之固定IP: (1)客戶申請辦理本服務之申裝或異動者(如:移機、升速、非固定制轉換固定制等)。
(2)本公司系統進行 異動時(如:電路、設備改接等)。
客戶權益適用範圍
1.1G/1G家用型或2G/1G家用型僅供自然人以個人證號提出申請,如連續3日每日訊務量(上下行加總)分別超過150GB或 200GB時,本公司得於通知後,於其後連續2日調整服務速率上限為100Mbps/40Mbps(Best Effort),調整速率期滿後恢 復申辦速率。
2.1G/1G商用型或2G/1G商用型不限自然人申請,如連續5日每日訊務量(上下行加總)分別超過200GB或250GB時,本公司 得於通知後,於其後連續2日調整服務速率上限為300Mbps/300Mbps(Best Effort),調整速率期滿後恢復申辦速率。
3.客戶如終止租用或欠費致停止使用HiNet業務時,原配發之上網帳號(用戶號碼、用戶識別碼)、會員帳號、e-mail帳號及其 4.申請各式加值服務之空間等,本公司有權得隨時終止租用或停止其使用。
5.申請年繳或年約月繳方式者需注意以下兩點:(1)中途不得改為月繳方式,前述期間屆滿時,若不繼續參加原繳費方式者,須 於期滿前1個月內提出申請異動;若未辦理異動作業視同繼續參加原繳費方式。
(2)若遇調升收費標準時,於期間不另補收價差;若調降收費標準時,其價差於期滿後,可沖抵次月應繳付之費用。如前項差 額,若客戶已辦理終止租用本服務時,於沖抵應付費用後仍有餘額時,亦可於終止租用日起30日內,自行前往中華電信營運 處辦理退款作業。
6.本業務依國際標準網路品質分類歸屬為盡力而為(Best Effort)模式。實際上網速率會因客戶之終端設備軟硬體、距離、使用者 所在位置之環境及到訪網站之連外頻寬、同時使用影音加值服務等因素之影響而有所變化。
7.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者申請暖心方案,優惠2年,期滿恢復牌告價,惟期滿仍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者,憑證可辦理 續享2年優惠,依此類推。
8.身心障礙者申請暖心方案,優惠5年,期滿恢復牌告價,惟期滿仍具身心障礙證明者,憑證可辦理續享5年優惠,依此類推。
申請【暖心方案】者,需憑證向本公司提出申請,每人限裝設一路,不限裝機地址。
二、光世代電路業務收費標準說明
1.本服務以本公司機線設備及相關技術可供裝範圍為限。
2.臨時租用電路之月租費,每日以全月十五分之一計收。
3.光世代電路月租費包括客戶接取設備及市內交換局間中繼電路、設備等費用,不包括上網費用。
4.客戶申請租用光世代每台收取接線費1,500元,客戶同意租用二年者,接線費僅收500元,若租用未滿期退租時,依未滿租期 天數比例補收接線費,每天補收金額為1.37元[1000元/2(年)/365(天)],最高補收1,000元。 移設費(每次)宅外500元,宅內 200元。設定費(每次)200元。自備終端設備之障礙檢查費(每次)700元。
三、本服務不提供客戶與ISP業者(含HiNet)分屬不同區域彙集網路之服務。
1.本服務每路電路同一時間最多提供8個MAC (MediaAccess Control)位址供連網使用。
3.本服務之各速率係指最高可提供之線路速率(Line Rate),實際傳輸速率依網路環境及使用情況而變,因此於提供用戶上網服務3.時依國際標準網路品質分類歸屬為「Best Effort」模式,上網時連線速率會因上網終端設備、距離、所在位置之環境及到訪網4.站之連外頻寬等因素之影響而有所變化。
5.本公司帳單費用項目金額採四捨五入以元計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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