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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0 18:27:5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1.0  目的
为推进代维管理精细化,落实代维单位培训工作,持续提升代维人员的维护技能和管理素质,确保代维工作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2.0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省公司网络部、各市州分公司对与我公司展开合作的基站(包括配套设备、基站传输设备)、线路代维、数据接入的第三方公司的培训管理。本管理规范为基本管理要求。各分公司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此管理规范基础上予以完善和细化。
3.0  职责
3.1 省公司网络部的工作职责
3.1.1 对全省代维公司培训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和指导,负责完善代维框架协议,增加针对本规范的支持性条款。
3.1.2 负责建立并完善初、中级代维技术人员标准课程体系和测试题库。
3.1.3负责批复各代维公司制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人员年度培训计划。
3.1.4负责收集、分析、评定各代维公司培训计划整体执行情况,并在组织代维招标、谈判、入围选定时作为参考依据。
3.1.5 负责协调解决各市州代维公司年度培训基金建立和使用过程中的问题。
3.2 分公司网络部的工作职责
3.2.1 负责在签定年度代维合同时,与代维公司协商细化对本规范的支持性条款。
3.2.2负责批复各代维公司本地分支机构制定的初级技术人员半年培训计划、管理人员年度培训计划。
3.2.3负责及时审核各代维公司本地分支机构的中级及以上技术人员年度培训计划,以便各代维单位汇总上报省公司网络部批复。
3.2.4负责监督各代维公司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和培训质量,并根据年度代维合同规定进行考核。
3.2.5 负责组织代维公司本地分支机构新进员工上岗考试。
3.2.6 负责管理代维公司年度培训基金的建立和使用。
4.0  代维公司年度培训基金的建立及使用
4.1根据代维框架协议规定的培训费在代维费中所占的比例(简称“占比”),由各市州分公司在合同有效期内,以当月全额代维费为基数,每月扣减各代维公司相应比例的代维费,用作年度培训基金。各代维公司年度培训基金只能用于支付本代维公司获批复培训计划内的当地维护人员的培训费用。
4.2代维公司每月根据双方认可的考核结果,交纳足额发票;市州分公司在办理代维费支付流程时,采用多次支付方式,第一次支付金额=应支付代维费-当月全额代维费×占比。
4.3代维公司按批复计划每成功组织一次培训,可持本次培训所产生费用的票据复印件,向市州分公司提出报销请求。市州分公司审核通过后,利用代维费多次支付流程,从各代维公司年度培训基金中支付本次培训费用。培训实际产生费用超过代维公司年度培训基金余额的部分,由代维公司自行承担。
4.4 各市州公司年底关帐时,如代维公司年度培训基金有结余,则按以下原则处理。
4.4.1 代维公司完成全部培训计划,市州分公司退还全部结余款项。
4.4.2 代维公司未完成全部培训计划,且次年续签代维合同的,结余款项转入该代维公司次年度培训基金。各市州公司可先行全额支付结余款项,然后在次年度1月支付代维费用时,扣减同等金额代维费,归入次年度培训基金。
4.4.3 代维单位未完成全部培训计划,且次年不续签代维合同的,结余款项不予退还。各市州分公司可在年底12月考核时,按结余金额扣减相应分数。
5.0  代维公司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审批
5.1 时间要求
5.1.1 各代维公司分支机构应分别在1月15日、7月15日前将制定好的初级技术人员半年培训计划上报市州移动分公司,各市州移动分公司应在1月31日、7月31日前完成与代维公司的沟通和培训计划的批复。
5.1.2各代维公司分支机构应在1月15日前将制定好的管理人员年度培训计划上报市州移动分公司,各市州移动分公司应在1月31日前完成与代维公司的沟通和培训计划的批复。
5.1.3 各代维公司分支机构应在1月15日前将制定好的中级以上技术人员年度培训计划上报市州移动分公司,各市州移动分公司应在1月31日前完成与代维公司的沟通和培训计划的审核。各代维公司应在2月15日前将汇总的中级以上技术人员年度培训计划上报省公司网络部,省公司网络部应在2月28日前完成与代维公司的沟通和培训计划的批复。
5.1.4 代维公司各类人员定义(可根据代维公司岗位体系修订)
新进员工:试用期未满的新招聘人员。
初级技术人员:通过试用期培训和考核的基站、数据接入维护技术人员、线路维护技工/技术员。
中级技术人员:通过四川移动省公司中级认证的基站、数据接入维护技术人员、线路维护技技术员。
高级技术人员:通过四川移动省公司选拔的各级技术专家。
管理人员:基站、数据接入代维公司的经理、技术主管、区县维护组长,线路代维公司的经理、技术主管、维护段长。
5.2 新进技术人员培训和考核
5.2.1代维公司根据招聘计划自行组织新进技术人员的培训,由各市州移动分公司组织考核。培训及考核必须在试用期内完成。
5.2.2 新进人员在被聘1月后必须参加理论笔试,在被聘2月后必须参加现场测评。初次考核不及格的,可参加由各市州移动分公司在其被聘3月后组织的补考(同时参加理论笔试和现场测评)。
5.2.3 考核题目由各市州移动分公司在省公司网络部组织建立完善的测试题库中随机抽取。
5.2.4 各工种考核成绩构成(同一题库条件下)
工  种
理论笔试成绩
现场测评成绩
巡线员
20%
80%
技工
40%
60%
技术员
50%
50%
基站、数据接入维护员
50%
50%
5.2.5未通过市州移动分公司组织的试用期考核的代维公司新进人员不能上岗,不能计入现有维护人员数量。
5.3 初级技术人员培训和考核
5.3.1 基站代维公司初级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应针对主体设备、传输设备、电源配套三个专业,每半年进行1次理论培训;根据本地网设备供应商和产品系列,每半年进行1次产品和操作培训。
5.3.2数据接入代维公司初级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应每半年进行1次理论培训;按本地网设备供应商和产品系列,每半年进行1次产品和操作培训。
5.3.3 线路代维公司初级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应每半年安排1次传输理论培训、1次操作技能培训。
5.3.4 全年2次各类初级技术人员培训课程由各代维公司、市州移动分公司分别负责指定1次。市州移动分公司组织的培训以向省内合作培训机构、本地网设备供货商购买现场培训为主,所需费用由各代维公司年度培训基金支付。
5.3.5 市州移动分公司对各代维公司组织培训的效果进行监督,参培人数不足80%或考核及格率低于60%的,则视为本次培训未执行。
5.3.6 代维公司每少组织一次培训,各市州分公司在6月或12月代维考核时扣减4分。
5.4 中级及以上技术人员培训和考核
5.4.1 基站代维公司中级及以上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应按主体设备、传输设备、电源配套三个专业,每年每人安排至少1次时间不短于7天的外送培训。外送培训应至少为本地网主要设备供货商的中级课程或经各市州移动分公司认可的其他同级别培训。
5.4.2数据接入代维公司中级及以上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应每年每人安排至少1次时间不短于7天的外送培训。外送培训应至少为本地网主要设备供货商的中级课程或经各市州移动分公司认可的其他同级别培训。
5.4.3 代维公司每少组织一人次培训,各市州分公司在12月代维考核时扣减2分。
5.5 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
5.5.1 各代维公司管理人员培训计划应每年每人至少安排1次代维合同培训、2次安全生产管理培训、1次项目管理培训、1次基本管理技能(参考四川移动班组长培训课程)培训。
5.5.2代维公司每少组织一人次培训,各市州分公司在12月代维考核时扣减2分。
6.0  相关附件
6.1《代维公司培训计划及申请变更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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