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建筑安装(单项)工程 合作协议条款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建设规模:具体以********************************88(以下称建设方)下达建设任务为基础,以甲方派单为准。 5、工程期限: 6、合同金额:最终的合同金额以建设方(*************************)审决后的实际工程结算金额为准。 第二条:工程施工承包及决算办法 1、承包内容: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通信行业及建设单位规定的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完成建设单位下达建设工单中约定的工程内容。 2、承包总则:由乙方以包工、包辅材、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竣工验收、包保修等形式承包。 3、材料分类:工程所需的材料,包括主材和辅材,主材由建设单位提供也称为“甲料”,辅材由乙方提供也称为“乙料”。 4、材料供应:建设单位提供全部主材,由厂家直接送到工地或乙方到建设单位仓库领取。建设单位提供材料的每次移交,双方均须签署交接文件,乙方承担保管责任,由于乙方保管不善或丢失所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决算方法: 甲方按照建设方审决后的实际工程工作量,对乙方进行结算。结算合同单价按照附件工程单价执行; 6、“乙料”的结算方式:由甲方垫购工程材料,工程材料一律要求符合建设方的要求,包括品名、型号等。 第三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乙双方在本项目建设期间均必须以“*****************8”的名字对外开展工作,不得以“”或“***”的名义对外开展工作。 2、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施工图纸,甲方负责后台的各项工作,甲方负责结算、回款。 3、在施工期间,甲方可根据建设单位的进度要求督促乙方工程进度及施工质量,因设计变更增减的工作量,乙方需无条件实施,不得以额外增加该部分单价,以结算后金额为准。 4、乙方负责除后台工作外的其他施工过程所有事情直至工程竣工验收交维。乙方配合好甲方填写、编制竣工技术文件、组织、负责竣工验收等工作。乙方在工程完工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该单项工程的竣工资料(竣工图纸、如有新立光交需标注经纬度、光/电缆测试资料、设备测试资料、接地测试资料)及工程自检,乙方须配备工程施工所需的车辆、施工工具。若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被建设方通报处罚,甲方有权对乙方做相应处罚。 5、如果经过甲方考察,认为乙方无能力进行本工程的施工或无法按期竣工的,甲方将保留有随时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一:由甲方从其他地方组织精干的施工人员过来支援施工,乙方必须满足支援施工的队员工资要求(由甲方与乙方协商)。二:终止乙方的施工,乙方施工人员全部退出施工,剩余的工作量由甲方重新组织人员施工。乙方必须遵纪守法,并按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聘请从业人员,并与其签定相关的用工合同,如不履行聘用手续并造成用工方面纠纷,则由乙方自理。 6、严格按设计施工图纸、规程、规范及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设计,若出现责任事故其责任及经济损失一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在施工期间,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尊重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驻派人员、并处理好与各施工单位的关系。严禁与施工现场的居民,单位和用户发生争吵更不许斗殴,要以说服工作为主。严重阻工的必须上报,直至请建设方和甲方出面协调。 8、乙方不得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单位施工,如有分包或转包情况发生,则本协议取消。 第四条:安全施工措施 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高度责任感,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并接受甲方和地方安检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2、乙方必须对所有参与本项目建设的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并提供人员清单给甲方核查。甲方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有乙方参建人员没有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的,可直接要求该参建人员退出施工现场。如有乙方的参建人员连续两次巡查均未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甲方直接帮该参建人员代购人身意外保险,乙方不得有异议,保险费用在支付乙方款项时直接扣除; 3、加强施工现场对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持证上岗。 4、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在检查施工安全过程中,有权对不按操作规程施工的人和事发出《重大隐患通知书》、《整改指令》并限期和立即整改。如果乙方在接到通知的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整改,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按安全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罚款处理。以提高乙方及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保证施工现场安全。 5、对于从事高空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配备防护用品,对于危险地段,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安全哨和防护设施。 6、乙方必须重视施工现场的文明生产和消防防火工作,杜绝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如果施工中发生因乙方原因的人员伤害、机械设备损坏及材料损失,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给予经济补偿。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对第三者的伤害和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1、乙方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和有关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主要材料须经甲方检查后方可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图纸和标准要求,如未达到标准,乙方需无条件返工,直至符合标准。 2、乙方必须严格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如在建设单位或是工程主管单位的巡检中。因工艺、质量、安全问题,导致甲方收到经济处罚的,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同类问题出现多次经济处罚的,则按照累加方式进行处罚,最多扣除该单项的工程款。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无条件服从监理和业主的质量检查,凡具备覆盖条件的工序和部位均按质检规定,书面报请监理和建设单位进行中间验收,监理和建设单位在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六条:款项支付办法 本合同采用背靠背支付办法,本项工程完工后支付本项工程进度款40%,甲方收到建设单位的款项后根据应付比例按照结算款50%,保值金10%再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违约、争议 1、乙方未按期开工的,甲方拨付工程款的期限顺延,预期15天未开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因乙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2、协议签署后各方不得无正当理由(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拒不履行合同。如一方违约,对方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追究其经济责任,违约方必须赔偿对方经济损失。违约金按工程承包总价5%进行处罚。 3、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双方有分歧意见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其发生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八条:其他 以下附件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通信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2)、设计图纸及各单项工程验收证书。 2、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贰份。本协议自双方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独终止或更改本协议。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履历完毕后,合同自行终止。 3、本协议及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的书面合同或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文件也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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