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人家园

 找回密码
 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短信验证,便捷登录

搜索

军衔等级:

  上士

注册:2006-3-17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5-12-14 16:04:4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sweettea 于 2015-12-15 11:53 编辑

在YD/T 2164.1-2010《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技术要求 第1部分:钢塔架》5.1.4中提到有关通信钢塔架与高压电线之间的安全距离要求,具体如下:
YDT 2164.1-2010 5.1.4
其中有一句:增加共享的设备后。据字面理解是钢塔架开始共享使用后,应该按照下面的表1规定安全距离要求设计和建设通信铁塔。
那么对于自建塔架(非共建共享),这一要求是不是也可参考?还是应该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中的“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的要求作为设计和建设的参考依据呢?
在以上规范要求中没有提到塔架的高度对与高压电线间的安全距离的影响,是不是就是说不用考虑塔架的高度?
但是在一篇名为《基站与高压线~加油站~燃气管~露天矿场的安全间距》的论文中却论述出“基站与高压线的水平安全距离大于100米。”,其根据是参考《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工程设计规范》YD5050—2005的6.1.9规定,将安全距离视为“高压输电线及电力铁塔的倒伏距离”和“防雷间距”的总和。
在前面的YD/T 2164.1-2010规范中所说的安全要求是不是也是指对高压电力线、塔的倒伏和防雷这两个方面的安全要求呢?
对于共建共享铁塔和自建塔架,与高压电线、塔之间的安全距离到底应该参考哪个标准呢?

举报本楼

本帖有 10 个回帖,您需要登录后才能浏览 登录 | 注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版规|手机版|C114 ( 沪ICP备12002291号-1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GMT+8, 2025-7-19 23:29 , Processed in 0.104627 second(s), 20 queries , Gzip On.

Copyright © 1999-2025 C114 All Rights Reserved

Discuz Licensed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