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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杆说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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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 11:39:5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1) 立电杆
1) 为了确保架空光缆线路的安全、稳定、可靠,一般要求杆路离开水渠10m以外,离开县道、省道20m以外,离开国道、高速公路和铁路50m以外,当与其他通信杆路平行靠近时,一般应保证有10m的有效间距,一些特殊地段可适当调整。杆路与其他设施的最小水平净距,根据规范要求,见表5.2.1-1。
表5.2.1-1        杆路与其他设施的最小水平净距表
序号
其他设施名称
最小水平净距(m)
备     注
1
消火栓
1.0
指消火栓与电杆距离
2
地下管、缆线
0.5~1.0
包括通信管
3
火车铁轨
地面杆高的4/3倍
4
人行道边石
0.5
5
地面上已有其他杆路
地面杆高的4/3
以较长标高为基准
6
市区树木
0.5
缆线到树干的水平距离
7
郊区树木
2.0
缆线到树干的水平距离
8
房屋建筑
2.0
缆线到房屋建筑的水平距离
注:地形限制时,允许隔距适当缩小,但不得小于1个地面杆高的安全距离,个别地点达不到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在地域狭窄地段,拟建架空光缆与已有架空线路平行敷设时,若间距不能满足以上要求,也可以杆路共享或改用其他方式敷设光缆线路,并满足隔距要求。
2) 本工程使用的电杆均采用通信用预应力水泥杆,基本杆高为7m,电杆稍径为150mm。电杆规格必须考虑设计安全系数K,水泥杆K≥2.0。遇到接入山顶基站的局部上山地段、跨越障碍或跨越障碍或跨越县、省、国道公路和铁路时,可以根据实地形6m、7m、8m、9m、10m和12m等杆高,杆高选用必须符合架空光缆架设高度表的要求,见表5.2.1-2~3。
表5.2.1-2       架空光缆架设高度表
其他建筑物名称
与线路方向平行时
与线路方向交越时
架设高度(m)
备注
架设高度(m)
备注
1
市内街道
4.5
最低缆线到地面
5.5
最低缆线到地面
2
里弄(胡同)
4.0
最低缆线到地面
5.0
最低缆线到地面
3
铁路
3.0
最低缆线到地面
7.5
最低缆线到轨面
4
公路
3.0
最低缆线到地面
5.5
最低缆线到路面
5
土路
3.0
最低缆线到地面
5.0
最低缆线到路面
6
房屋建筑
0.6
最低缆线到屋脊
1.5
最低缆线到房屋平顶
7
河流
1.0
最低缆线到最高水位时的船桅顶
8
市区树木
1.5
最低缆线到树枝的垂直距离
9
郊区树木
1.5
最低缆线到树枝的垂直距离
10
其他通信导线
0.6
一方最低缆线到另一方最高线条
11
与同杆已有缆线间隔
0.4
缆线到地面
注:铁路不包含高铁。
架空光(电)缆交越其他电气设施的最小垂直净距,应不小于表5.2.1-3的规定。
表5.2.1-3  架空光(电)缆交越其他电气设施的最小垂直净距表
其他电气设备名称
最小垂直净距(m)
备注
架空电力线路有防雷保护设备
架空电力线路无防雷保护设备
1
10 kV以下电力线
2
4
最高缆线到电力线条
2
35kV~110kV电力线(含110kV)
3.0
5.0
最高缆线到电力线条
3
110kV~220kV电力线(含220kV)
4.0
6.0
最高缆线到电力线条
4
220kV~330kV电力线(含330kV)
5.0
最高缆线到电力线条
5
330kV~500kV电力线(含500kV)
8.5
最高缆线到电力线条
6
供电线接户线
0.6
7
霓虹灯及其铁架
1.6
8
电气铁道机电车滑接线
1.25
注: 对于供电线接户线,供电线为被覆线时,光电缆也可以在供电线上方交越。对于电气铁道机电车滑接线,特殊情况光(电)缆必须在上方时,跨越档两侧电杆及吊线安装应做加强保护装置。
3) 架空杆路的基本杆距为50m,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5m。过河及跨路档距大于100m时应按长杆档处理。由于地形或障碍物的原因,电杆档距大于150m,应按架空飞线处理,飞线跨越杆的梢径不宜少于φ150mm。
4) 电杆埋深应按标准要求执行,见一般电杆的埋深 (水泥电杆/木质电杆) 见表5.2.1-4。      
表5.2.1-4        电杆的埋深 (水泥电杆/木电杆)     单位:m
6.0
6.5
7.0
7.5
8.0
8.5
9.0
10.0
11.0
12.0
普通土
1.2/1.2
1.2/1.3
1.3/1.4
1.3/1.5
1.5/1.5
1.5/1.6
1.6/1.6
1.7/1.7
1.8/1.7
2.1/1.8
硬土
1.0/1.0
1.0/1.1
1.2/1.2
1.2/1.3
1.4/1.3
1.4/1.4
1.5/1.4
1.6/1.5
1.8/1.6
2.0/1.6
水田、湿地
1.3/1.3
1.3/1.4
1.4/1.5
1.4/1.6
1.6/1.6
1.6/1.7
1.7/1.7
1.8/1.8
1.9/1.8
2.2/2.0
石质
0.8/0.8
0.8/0.8
1.0/0.9
1.0/0.9
1.2/1.0
1.2/1.0
1.4/1.1
1.6/1.1
1.8/1.2
2.0/1.2
注:上表适用于中轻负荷区新建的通信线路;重负荷区的杆洞深度在本表基础上另加100mm~200mm。
立杆地点的地面上有临时堆积的泥土时,电杆埋深以堆土层下边缘为计算起点。
土质的电杆洞深偏差应小于±5cm;石质的电杆洞深偏差应小于±3cm。
5) 安装在水洼地、鱼塘、水流易冲刷的低洼地段的电杆,应做石护墩加固。
6) 电杆号杆要求:应符合各市县电信分公司要求。
7) 杆路与电力线交越应符合下列要求:
a.杆路与35kV以上电力线应垂直交越,不能垂直交越时,其最小交越角度不得小于45°。
b.光缆应在电力线下方通过,光缆的第一层吊线与电力杆最下层电力线的间距应符合架空光缆交越其他电气实施的最小垂直净距要求。
(2) 拉线安装
1) 在人行道上应尽量避免使用拉线。如需要安装拉线,接线及地锚位于人行道或人车经常通行的地点,应在离地面高2.0m以下的部位用塑料管或毛竹筒包封,在塑料管或毛竹筒外面并用红白相间色作告警标志。
2)拉线装设的位置:拉线材料采用镀锌钢绞线。侧面拉线应装在线路行进方向的两侧与线路垂直,顺线路的拉线应设在线路的中心线上;角杆拉线应在内角平分线上,位于线条合力的反侧(指角深在15m以内);角深大于15m时,应装设两条终端拉线,每条拉线应分别装在对应吊线的线条张力的反侧,两条拉线出土点应相互内移60cm。角杆的拉线和终端拉线不应小于7/2.6程式。
3) 拉线的距高比宜为1,落地拉线不应小于0.75。
4) 每隔8根电杆做一次双方拉,每隔32根杆做一次四方拉线。双方拉和四方拉的侧拉线采用7/2.2程式,四方拉的顺拉线采用7/2.6程式。
5) 直线段每30根杆做一次泄力拉线(顺拉2条),一般选在四方拉的电杆上。
6) 坡角变化走过1/5杆距的仰角杆要求往上坡方向设一条拉线,如果仰角两边超过1/5杆距离,则设2条顺拉线,拉线采用7/2.6程式。
7) 拉线上把、中把的扎固:应符合施工规范规定的工艺要求,拉线上把采用U型卡子,中把采用φ3.0铁线缠扎,缠扎规格见表5.2.1-5。
表5.2.1-5        拉线中把终端规格(单位:mm)
类别
拉线程式
缠物品种
首节
间隔
末节
全长
钢线留长
7/2.2
φ3.0铁线
100
约330
100
600
100
7/2.6
φ3.0铁线
150
约280
100
600
100
8) 拉线地锚:拉线与地锚配合表见表5.2.1-6,拉线地锚坑深度要求见表5.2.1-7。地锚钢柄出土长度为60cm。
表5.2.1-6        拉线程式与地锚配合表
拉线程式
地锚程式
拉线盘程式
7/2.2
φ16×2100mm
500×300×150
7/2.6
φ20×2100mm
600×400×150
表5.2.1-6        拉线地锚坑深表
普通土
硬土
水田、湿地
石质
7/2.2
1.3
1.2
1.4
1.0
7/2.6
1.4
1.3
1.5
1.1
9) 拉线衬环:一般单条7/2.2和7/2.6的吊线和拉线使用五股拉线衬环。
10) 街道、路边的拉线应采用红白警示套管保护。
(3) 架空吊线
1) 吊线程式的选择:保定地区属于轻负荷区,一般情况下,吊线选用7/2.2镀锌钢绞线。当杆距在100~150m时,接长杆档考虑,其主吊线选用7/2.2镀锌钢绞线,辅助吊线用7/2.2镀锌钢绞线,主吊线与辅助吊线的间距为50cm,主辅吊线之间采用镀锌扁铁及三眼单槽夹板每隔30m做一处连接,镀锌扁铁规格为:30(W)×3(H)×400(L)。
2) 吊线的安装位置:吊线抱箍在电杆上距杆梢为60cm,特殊杆要求大于25cm。吊线在各电杆上的位置,宜与地面等距。
3) 吊线终结和假终结:吊线在终端杆及角深大于15m的角杆等应做终结。直线段每30档吊线要求做假终结,安装泄力拉线。
4) 作吊线的镀锌钢绞线中的钢丝应无接头,钢铰线截面拉力强度不低于1370N/mm²。吊线的垂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5) 吊线的辅助装置:吊线的坡度变化不超过杆距的5%,当坡度变化走过标准杆距5%~10%时,吊线要求做仰角或俯角加固;当角深大于5m时要求做内角或外角车辆装置加固吊线。
6) 防雷接地:设计要求架空光缆线路对电杆、拉线和吊线均必须考虑防雷接地线。角杆、终端杆、过山顶的电杆、架空进入基站或机房的前5根电杆以及穿越高压电力线的两端电杆、拉线、吊线均必须接地。与电力线平行的架空线路每500m做一次接地,架空线路要求每公里做一次接地。
5.2.2 架空光缆敷设
(1) 光缆挂钩的间距应为50cm,在电杆两侧的第一个挂钩间距吊线固定物边缘应为25cm。在一些起伏较大的杆路,为防止光缆挂勾走位易脱落,应采用软皮铝线绑挂光缆措施加固线路。
(2) 光缆布放前应进行单盘测试和配盘,并按设计要求的A、B端敷设。配盘时严禁将光缆接头安装在跨越道路、铁路或河流的跨越档内。
(3) 光缆与其它建筑物的间隔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见表5.2.1-1~5.2.1-3。光缆与建筑物、树木等隔距较近时,用塑料子管保护。通过或靠近并有可能磨蹭光缆及吊线及吊线的各种障碍物时,应在光缆及吊线上加装保护。光缆引上、引下应用钢管或碳素管内套塑料子管保护。光缆跨越公路时应加装警示管,警示管长度为路宽的一半。光缆过电杆处采用φ20~30塑料软管(或螺纹软管)保护。
(4) 当光缆与电力线垂直、斜向交越或平行靠近时,采用电力防护板保护光缆线路。电力防护板的长度应超过电力线两端各2m。
(5) 光缆敷设后应平直、无扭转弯、无过度弯曲、无机械损伤。光缆在敷设安装过程,应严格控制牵引张力和曲率半径要求。敷设安装时,光缆弯曲的曲率半径应大于光缆外径20倍,光缆安装固定后曲率半径应不小于光缆外径的10倍。
5.2.3 局(站)内光缆敷设
架空光缆从室外引至局(站)后,应沿走线架敷设至光纤分配架(ODF)。光缆在走线架上应绑扎牢固,光缆在垂直上升段绑扎间隔应不大于1米,局内余留的光缆要求布放整齐美观,盘留固定在铁架或墙壁上(托架上、走线槽内、局前人孔或引上电杆上等)。
光缆成端处的光缆加强芯等金属构件用BV-16mm²多股铜芯塑料绝缘线焊接引出并连接到机房总防雷地排上。对于其他没有设置专用防雷接地排的基站和机房,则需要引出接至室外防雷接地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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