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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声明:此为转贴文章,并不代表认同其所有观点,只是这个文章的观察问题的思路有一定的可取之处,请读者自行鉴别!
2006年5月31日,信息产业部公布了“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名单”。华为名列第五,2005年营业收入469.67亿,利润总额(税前利润)51.50亿,上缴税金49.28亿,出口交货值173.34亿,研发经费支出47.48亿。中兴通讯名列第十一,2005年营业收入215.76亿,利润总额(税前利润)16.06亿,上缴税金25.23亿,出口交货值92.64亿,研发经费支出19.60亿。
“电子信息百强”的各项指标是由企业自己申报的,并无法律上的约束力。此前华为官方公布2005年销售收入为453亿,国地税及各项海关关税、增值税为40亿,研发与开发投入为60多亿,与“电子信息百强”的数据多有出入。另据海关总署评出的“2005年度出口企业200强”,华为的出口额为20.52亿美元,亦不同于“电子信息百强”的数据。中兴通讯虽是上市公司,上报的数据同样有人为操纵的空间。中兴通讯同时在深圳与香港上市,遵循不同的会计准则,所以各项财务指标均有所不同。根据中国会计准则,2004年中兴通讯主营业务收入为226.98亿,利润总额为14.19亿,2005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15.76亿,利润总额为15.02亿。根据香港会计准则,2004年中兴通讯营业额为212.20亿,除税前溢利为15.95亿,2005年营业额为215.76亿,除税前溢利为16.06亿。有意思的是,中兴通讯2004年报给“电子信息百强”的是国内数据(销售额更高),2005年报的则是香港数据(销售额相同,利润更高)。由此可见,中国的数据与中国的历史一样,都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
根据“电子信息百强”历年数据以及中兴通讯年报,整理出1999-2005年华为、中兴两公司的利润指标比较如下。为保持前后一致,中兴通讯2005年利润总额采用的是国内数据,而非香港数据。
1999-2005年华为利润指标(单位:人民币亿元)
年度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营业收入 102.15 152.00 162.29 172.14 216.70 315.21 469.67
利润总额 17.01 29.00 26.54 12.46 38.10 50.23 51.50
税前利润率 (%) 16.65 19.08 16.36 7.24 17.58 15.94 10.96
1999-2005年中兴通讯利润指标(单位:人民币亿元)
年度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营业收入 25.39 45.23 109.26 124.54 174.57 226.98 215.76
利润总额 2.47 4.25 7.97 9.33 12.19 14.19 15.02
税前利润率 (%) 9.73 9.40 7.30 7.49 6.98 6.25 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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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图可见,在1999-2005这七年中,华为的税前利润率呈大起大落走势,最大波幅将近12%,中兴通讯则保持稳定,最大波幅仅为3.5%。华为2002年的税前利润率跌至历史最低点,与中兴通讯出现曲线上的交点。对于这一段历史,绝大多数人患了“选择性”失忆,只有少数不健忘的华为人偶尔还会提及,说当年“公司差点倒掉”。2003年见顶之后,华为的税前利润率再次进入下降轨迹,且出现加速下滑态势(2005年税前利润率比2004年骤降5%),与《华为:“选择性”高调的背后》一文所做的定性分析预测完全吻合。营业收入增长49%,税前利润仅增长2.5%,如此悬殊的增长不同步说明华为存在严重的隐忧。有人轻描淡写地认为“利润率是要逐年降低的,很正常”,只是颛颟者自欺欺人罢了。从目前情况判断,利润率并未止跌回稳,仍在持续下滑,不一定能在2006年触底反弹。
在海关总署“2005年度出口企业200强”中,华为的出口额以同比“90%的增速遥遥领先”,若以“电子信息百强”数据计算,增速更高达102.67%(中兴通讯为45.29%)。如此狂飙突进,恐怕远远超过任何人的预料,实在应拜中国政府“慷慨”的出口退税政策所赐。中国对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的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企业出口货物所获得的增值税退税款不并入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众多衣厂、鞋厂、彩电厂、DVD厂……以成本价甚至低于成本价出口,完全靠政府退税吃饭,在国外屡屡遭遇反倾销也就不足为奇了。
以下数据计算了华为与中兴通讯2000-2005年减除出口退税的利润指标。电子信息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一直是17%(即所谓“全额退税”),2004年1-10月曾一度实行13%,由于出口大受影响不得不很快(丛2004年11月1日起)改回17%,可见整个行业的出口退税“依赖症”何其严重。在下面的计算中,2004年出口退税率仍采用13%,其余年份皆为17%。
减除出口退税的2000-2005年华为利润指标(单位:人民币亿元)
年度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营业收入 152.00 162.29 172.14 216.70 315.21 469.67
名义利润总额 29.00 26.54 12.46 38.10 50.23 51.50
出口交货值 7.00 9.99 22.50 37.12 85.53 173.34
出口退税额 1.19 1.70 3.83 6.31 11.12 29.47
减除出口退税的利润总额 27.81 24.85 8.64 31.79 39.11 22.03
税前利润率 (%) 18.30 15.31 5.02 14.67 12.41 4.69
减除出口退税的2000-2005年中兴通讯利润指标(单位:人民币亿元)
年度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营业收入 45.23 109.26 124.54 174.57 226.98 215.76
名义利润总额 4.25 7.97 9.33 12.19 14.19 15.02
出口交货值 2.41 3.53 3.79 21.69 63.76 92.64
出口退税额 0.41 0.60 0.64 3.69 8.29 15.75
减除出口退税的利润总额 3.84 7.37 8.68 8.50 5.90 -0.73
税前利润率 (%) 8.49 6.75 6.97 4.87 2.60 -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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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国“高科技”代表的华为与中兴通讯,现在也染上了出口退税“依赖症”,表现为减除出口退税的税前利润率持续走低,真实盈利能力不断下降。减除出口退税之后,华为2005年的税前利润率仅为4.69%,同比狂降7.7%,甚至低于公认为华为经营状况最差的2002年(5.02%)。从2003年起,中兴通讯减除出口退税的税前利润率每年稳步下降2-3%,终于在2005年变成了负值,与众多衣厂、鞋厂、彩电厂、DVD厂……站到了同一行列。
除了“慷慨”的出口退税,中国还有软件退税优惠。国务院2000年6月颁布《鼓励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软件产品销售增值税实际税率超过3%的部分可以实行即征即退(高达14%)。这部分退税款同样不并入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信息产业部发布的“中国软件收入规模前100家企业”,2005年华为软件收入为152.06亿(较2004年增长80%),占当期营业收入的32.38%,中兴通讯为63.60亿,占当期营业收入的29.48%。假设两家公司出口产品仍维持同样的软件收入比重,为避免重复计算,相应减掉出口交货值中的软件收入,则2005年可享受退税优惠的软件收入为:华为95.94亿,中兴通讯36.29亿。另据中兴通讯2005年年报,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为4.35亿(占4.58亿总补贴收入的95%),约合12%可享受退税优惠的软件收入,大致不谬。以这个比例推算,华为2005年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应为11.51亿。在这个基础上,再看一看减除“双退税”(出口退税、软件退税)之后两家公司的真实盈利能力。
减除“双退税”的2005年华为、中兴通讯利润指标(单位:人民币亿元)
公司 中兴通讯 华为
营业收入 215.76 469.67
名义利润总额 15.02 51.50
出口退税额 15.75 29.47
软件退税额 4.35 11.51
减除“双退税”的利润总额 -5.08 10.52
真实税前利润率(%) -2.36 2.24
看来两家公司吃退税都吃得很滋润:减除“双退税”之后,华为的真实税前利润率仅为2.24%,中兴通讯则为-2.36%。这哪里是所谓“高科技”行业的利润水平?!在此横向比较一下同行业国外公司,以资参考。Nortel至今仍在修改往年财务报表,Nokia、Motorola的网络设备销售收入收入远低于终端销售收入,Siemens通信集团未独立上市,均不具可比性。因此,选取作为比较标杆的是欧洲、美国各两家公司,即Alcatel、Ericsson、 Lucent、Cisco。
国外四大公司2003-2005年利润指标(单位:千美元)
Alcatel FY2003 FY2004 FY2005
Total Revenue 15,782,000 16,734,366 15,557,094
Income Before Tax -2,015,000 1,476,281 1,075,435
Margin -12.77% 8.82% 6.91%
Ericsson FY2003 FY2004 FY2005
Total Revenue 16,259,618 19,980,561 19,083,900
Income Before Tax -1,710,921 3,230,119 4,212,836
Margin -10.52% 16.17% 22.08%
Lucent FY2003 FY2004 FY2005
Total Revenue 8,470,000 9,045,000 9,441,000
Income Before Tax -1,003,000 1,063,000 1,034,000
Margin -11.84% 11.75% 10.95%
Cisco FY2003 FY2004 FY2005
Total Revenue 18,878,000 22,045,000 24,801,000
Income Before Tax 5,013,000 6,992,000 8,036,000
Margin 26.55% 31.72% 32.40%
不难看出,2003年以来四大公司盈利能力均大为好转,处于稳定经营状态。国外竞争对手并没有象华为、中兴通讯经常自吹自擂的那样,被他们打得“节节败退”。以“低价”作为“杀手锏”,“价格要低到让国外厂商一听到有中兴、华为在就自动走开”,实在是愚不可及。如果华为、中兴有能力优化运作流程、提高劳动生产率(不是靠引发“过劳死”的变相强制加班制度)、降低运营成本,以此实现“低价”才是真本事;仅靠政府给予的种种优惠、资助、补贴来跟对手拼消耗,还不是十三亿中国人在给两家公司“输血”,这又算哪门子“核心竞争力”?!流行观点认为华为、中兴“不打价格战就没法生存”,其实要不是靠优惠、资助、补贴,这两家公司只不过在“温饱线”上挣扎而已,哪有打“价格战”的资本?!最滑稽的是,侯为贵“得了便宜还卖乖”,竟然在2005年10月公开呼吁政府采取更多措施来保护国内企业在本土市场抵御外来竞争。
建立在优惠、资助、补贴基础上的利润大厦十分脆弱,一旦政策有变就可能土崩瓦解。为了防堵税收漏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11月28日发文规定,嵌入式软件不属于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的软件产品。这项政策变动直接导致中兴通讯2006年第一季度补贴收入同比大跌89%(从2005年同期的5774万降至623万),季报中特别说明“补贴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较多,主要是本期收到的软件退税减少所致”,也从侧面反映出软件退税被滥用到何种地步。另外,财政部副部长李勇2006年5月初在亚洲开发银行年会上表示,中国政府将采取多项措施以降低贸易顺差和减缓外汇储备增速,包括降低出口企业的退税。调整出口退税政策乃大势所趋,任正非和侯为贵就自求多福吧。
利润指标包裹着重重外衣,不通过深入分析褫其华衮,确实很难直接看到内核。靠自己能力挣的真实利润毕竟不同于通过优惠、资助、补贴获得的利润,鱼目混珠是不能长久的。现金流指标虽然不够直观,却远比利润更为重要。华为、中兴共同的问题是,以低价策略和“为客户提供更为优惠的商务条件”大力开发海外市场,使得毛利率不断走低,应收工程合约款不断快速攀升,坏账风险不断放大。《恶果暴露无遗》一文已详细论及中兴通讯的情况,华为恐怕也好不到哪里去,估计2005年全年经营现金流大幅下降(跟中兴通讯一样),搞不好是负值,资产负债表上挂着80亿甚至更大数额的“应收工程合约款”(中兴通讯2006年一季度末累计53.3亿)。
任正非2006年4月撰文要求全程降低公司运作成本,而且华为从4月份开始以“人事盘点”名义冻结了招聘和录用新员工,盖因财务压力使然。有较为敏感和不健忘的华为老员工马上联想道,“每次公司大规模推行什么降成本措施时就是现金流有点问题了,02年是比较严重的一次”。所不同的是,2001-2002年那次行业的危机掩盖了华为自身的危机,仗着大环境的不景气作为掩护,华为回避了在内部进行伤筋动骨的改革,所以恶性循环的怪圈不破,不到四年又轮回再现(从曲线上看有惊人的相似之处);这次任正非说“未来三到五年是整个行业比较困难的几年”,专指华为可能是正确的,泛指整个行业则未免有点儿“指鹿为马”。2001年2月的一篇无心之作(即《华为的冬天——2001年十大管理工作要点》)歪打正着,让任正非在圈内圈外声名鹊起,为其赢得了“战略家”的美誉,这次是否一语成谶则有待时间来检验。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6-12 23:00:5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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