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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09:50:5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了《关于调整通信工程安全生产费取费标准和使用范围的通知》(工信部通函[2012]213号,详见附件1),集团公司计划建设部也转发了该文件(移计通[2012]91号)。现将工信部通知转发给各分公司,请各分公司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费用取费、列支和使用等相关工作要求,保证通信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正确计列、及时支付和规范使用。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自2012年2月16日起,工信部《通信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工信部规[2008]75号)规定的“安全生产费”取费标准调整为按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5%计取。请各分公司即日起启用新的取费标准,保证在后续的招投标、工程设计以及工程服务合同签订等工作中将新的取费标准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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