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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9 00:58:5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附件:工信部通(2011)426号-1.jpg 附件:工信部通(2011)426号-2.jpg
为适应新技术、新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关于发布〈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相关定额的通知》(工信部规[200875号),部组织制定了《无源光网络(PON)等通信建设工程补充定额》,主要内容包括:无源光网络(PON)工程、第三代移动通信工程、交换设备安装工程、缠绕法敷设架空光缆、人工敷设纺织子管等定额。现予发布。
上述补充定额需与《关于发布〈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相关定额的通知》(工信部规[2008]75号)配套使用。为满足实际需要,工信部将在今后的概预算人员培训考试中和继续教育培训中纳入补充定额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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