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考评结合”即考试与评审相结合。考试与评审分别是评价工作的两个环节,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国家或北京市统一组织的规定科目考试,达到规定成绩者才能申请参加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取得专业技术资格。
2008年度北京市试行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见下表:
级别 | 系列 | 专 业 |
高级 | 工程技术 | 建筑施工 |
经 济 | 经济管理、工商管理、金融、人力资源管理 |
会 计 | 会计 |
审 计 | 审计 |
中级 | 工程技术 | 地质勘探与矿山、测绘、冶金、化工与纺织、热能、制冷空调、机械设计、机械制造、机械设备、汽车、机械电气、电力、电子、仪器仪表、交通运输、建筑设计、建筑装饰设计、建筑结构、土建施工、道路与桥梁施工、水务建筑施工、装饰装修施工、公用设备安装、建材、林业、水务、食品、制药、环境保护、标准化与计量、水产 |
农业技术 | 农作物、畜牧兽医 |
新 闻 | 新闻 |
文物博物 | 文物博物 |
具体考试、评审时间安排请查阅北京市人事局《关于200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发[2008]11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