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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3 03:33:5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目录
一.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
(一)生产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1
(二)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4
(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6
(四)安全检查制度        9
(四)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4
(五)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7
(六)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        18
(七)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9
(八)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23
二.操作规程        25
(一)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25
(二)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27
(三)装吊工安全操作规程        28

一.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        生产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项目的安全、顺利的实施,保证公司员工的生命安全和最大程度的减少公司的财产损失。
2、范围
    施工安全主要包括与施工现场密切相关的电、设备安装、脚手架、高处作业、施工机具等内容。
3、安全管理组织措施
(1)建立安全责任制,落实责任人。安全措施是对施工项目 安全生产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或监控的一系列活动,它可以保证施工中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结构安全、财产安全并创造适宜的施工环境。在施工中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负责人是该项目的责任人,控制的重点是施工中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管理上的不安全缺陷。责任人在施工前要进行安全检查,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2)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工程的安全,统筹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并监督各项措施的实施。
(3) 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使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4)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按照《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5)严格按照规范和程序施工。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施工期间谨慎小心,杜绝一切侥幸心理的存在,要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是争取效益的主要因素。
4、 安全管理措施
(1)凡进入工地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禁喝酒上班,或带其它非工地工作人员进入工地。
(2)使用梯子不能缺挡,不可垫高使用,梯脚要有防滑措施,超过二米以上梯子要有监护人,严禁二人以上同在梯子上作业,人字梯中间要有绳子扣牢。
(3)使用移动电动工具者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金属外壳必须接地保护或接零保护。高空作业时要扎安全带、戴安全帽、脚手架外挂安全网封闭施工。
(4)现场临时用电,电箱要保持完好无损,损伤的电气元器件必须及时更换。
(5)照明动力要分开,并有二级保护,用电设备一机一闸,严禁乱接乱拖,一闸多机。
(6)拆除的材料不得乱扔,作业下方派人监护。
(7)现场临时电源线应采用橡皮电缆线,禁止使用塑料花线,禁止使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8)设备的防护装置要完好,尤其是砂轮切割机,设备外壳要有完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9)施工设备要加强现场的维护保养,保持完好率,禁止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
(10)施工现场材料设备堆放整齐,不得存放在主要通道上。
(11)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消防制度》,在施工现场动用焊接、切割等涉火作业前,须清除作业区周边的易燃易爆物品,施工现场须配置合适的消防灭火装置,作业后要检查,杜绝火种,以免留下后患。
(12)服从工地的安全管理,遵守工地的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高处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档板或安全网,要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作业人员要系安全带,所用材料要平稳堆放,工具应放入工具袋内,禁止抛掷物件。
(13)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
5、 现场文明管理措施
(1)现场材料设备施工机具在指定地点堆放整齐。
(2)保持现场周边环境的卫生,进出材料后现场清理干净。
(3)做好现场监护工作,在施工作业区内谢绝与本工程无关人员入内。
(4)施工现场做到文明施工,活完场地清,每天工作结束后作业面内亦要清理整理好。
(5)做好现场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自身的产品要保护好,其它工种的产品亦要保护好,只有互相保护好才能确保整个工程的完好质量。
(6)服从和执行现场综合管理措施。

(二)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安全生产资金是保证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专项费用,为了加大安全生产管理,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使安全生产能顺利进行,把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公司依据下列法律、法规条款建立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1、为了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生产资金专款专用,企业从收入分配中提取相应比例的安全生产保障资金,并加大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确保安全生产。不得缩减资金或挪做他用,保证各项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落到实处。
2、安全生产保障资金的使用要在政策上保证资金提取和使用的优先权,设置专项户头,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安全保障资金。
3、安全生产保障资金的专款专用范围:
A.安全劳动保护防护用品资金,包括购置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各种安全检测设备、安全装置等费用;
B.安全教育培训的专项资金,包括安全宣传费用、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的培训费用、企业内部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季节性安全教育、安全教育误工补助等费用;
C.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资金,包括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的安全措施费用,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安全保障等费用。
D.其他费用包括用于工程抢险伤员救治、卫生防病、流行性传染病等费用。
4、使用的手续:保障资金的每项支出,必须经公司质安部、主管安全副经理提出使用意向,并做出具体的预算,公司总经理审查批准转公司财务科执行。
5、由质安部、财务部对已批准的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落实,对重大的安全项目的投资,应写出具体的使用情况报告,上报公司总经理并存档。
6、年度资金余额,应按规定结转下年。超支部分应做说明,报请公司经理批准列入费用。

(三)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普及职工安全技术知识,增强职工自我防护能力,现根据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安全教育的有关规定,制订安全教育制度如下:
1、新工人入场安全三级教育制度:
    凡公司新招收的合同制工人,及分配来的实习和代培人员,分别由公司进行一级安全教育,项目经理部进行二级安全教育,现场施工员及班组长(或劳务、外包单位代表)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三级教育的时间一般不能少于40小时。(公司级不少于8小时,项目部不少于16小时,班组级不少于18小时)。教育内容为:
   (1)公司教育:
    ①讲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②讲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劳动、安全纪律。
    ③讲"三不伤害"即:遵守操作规程不伤害自己,讲究职业道德不伤害他人,居安思危不被他人伤害。
    ④讲遵章守纪,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章操作。
    ⑤讲公司内、外工伤事故血的教训。
  (2)项目经理部教育:
    ①讲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与奖惩制度。
    ②讲施工生产特点,危险地段,应注意的事项,防范措施与方法。
    ③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
  (3)班组教育:
    ①讲各工程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
    ②讲施工现场应注意的事项,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
    ③讲使用生产工具(设备的性能,用途和构造,使用的基本方法)。
    ④讲劳保用品的使用与保管,爱护和保管生产工具(设备)和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
  (4)公司及项目经理部两级教育,对教育内容要进行考核,造册登记。教育人和接受教育人要签字备查。
  (5)配合施工的外包队工人进场,由项目经理、安全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治保消防教育,并填好安全教育登记卡(册),教育者与接受安全教育的包工队长或大班长,必须签名备查。
    2、变更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制度:
    凡有变更工种工作的工人项目部必须及时通知安全部门和现场安全员进行变更工种工作的安全技术教育,责任划分:由公司变更的,由公司安全科进行教育。由工地变更的,要通知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变更工种安全教育,由教育人员填写安全教育卡(册),教育者与受教育者都要签字备查。
    3、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制度:
  (1)国家规定的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由质安部配合办公室申报市劳动保护教育中心进行培训取证。
   (2)凡经劳动保护教育中心培训发证的电工、焊工及其它特殊工种,人员在本单位的,器材部必须造册证件号码,取证日期都必须登记清楚备查。凡特殊工种人员在工地的,安全员将本工地的特殊人员名单登记造册。
    4、"四新教育":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由项目部组织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5、公司生产管理人员的上岗培训教育:
    凡是与施工生产有关的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市一级安全监督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包括证件复审培训)。由公司质安部配合办公室组织实施,每年度持证率达100%。
    6、班组班前安全活动或班组教育制度
    班组班前安全活动,是搞好安全最重要的基础工作。必须当成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了切实开展好班组班前安全活动,特订如下制度:
   (1)班组长必须认真开展班组前安全活动,每天上班前在交待当天生产任务的同时,要有针对性的交待安全,并作好记录备查(作为考核的依据)班组班前活动原则上是每天进行,但每周至少应记录三次。
   (2)对不开展班组班前安全活动的班组,应加强教育加深他们对开展班前安全活动的认识和理解其重要性。
   (3)班前活动开展得不认真,而是抱着走过场即了事的班组。且无作记录的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或处以罚款。
   (4)对班前安全活动开展得好的班组,应利用多种形式予以表扬,树立典型,同时可按照《施工现场安全奖罚制度》给予适当的经济奖励。对班前安全活动开展得不好的班组,利用工地黑板专栏给予暴光,同时可按照《施工现场安全奖罚制度》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7、在开展教育活动中,必须结合先进的典型事例进行正面教育,以利取长补短,保障安全生产。安全教育要求体现"六性",即全员性、全面性、针对性以及成效性、发展性、经常性。
    8、要开展好主管部门及本公司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如"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安全月"、"安全周"等竞赛活动,使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同时还可以根据施工生产的特点实施好"五抓"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击赶任务时,工程接近收尾时,施工条件好时,季节气候变化时,节假日前后时这五个环节必须抓紧教育。
    9、教育培训形式。
    安全教育、培训可以根据各自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设培训班、上安全课、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图片展、书画剪贴、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通报、广播等等使教育培训形象生动。

(四)        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规程,保护职工的健康、安全,有效控制施工现场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1、检查内容
(1)检查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制度情况,它包括公司本身对施工中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的落实情况,也包括根据设备和季节特点进行的专项检查的落实情况。
(2)主要为查落实、查思想认识、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整改措施。
(3)检查一定要明确检查的目的和检查的重点,而不同的安全检查有不同的目的和重点。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指导和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促进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的依据由建设部发布的强制性行业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工程施工中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防护设施、机械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劳保用品进行检查,对管理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安全行为进行纠正。
2、检查方式
(1)公司联合检查:每月月中与月底由公司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安全员、技术员及项目负责人对公司范围内的各项在建工程进行联合检查。
(2)项目部经常性安全检查: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其所在项目工程的安全情况每日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不安全行为等及时处理。
(3)公司质安部日常安全检查:公司质安部不定期对公司范围内所有在施工程进行检查,并协助项目部安全员对工程项目中的隐患及不安全因素进行处理。
(4)专业性安全检查:对施工中使用的大型机械、脚手架、临时用电、压力容器等的安全问题进行单项专业检查。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配合。
(5)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季节对施工安全造成的影响,制定针对季节特点的施工方案,结合公司联合检查、项目部经常性安全检查、施工部日常安全检查、专业安全检查方式,对在施工程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6)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各班组在作业前后、交接工序时对自身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要进行安全检查,并互相监督。
3、检查项目
质安部是公司安全检查机构的主要监督部门,负责所有在施工程项目的安全指导工作,公司各项目部的专职安全员是项目工程安全管理的具体执行者,对所在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
(1)质安部检查的项目
A对于工程建设初始阶段就应开始安全审查工作,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劳保用品的配置、安全保障设施的投入均在检查范围之内。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劳务分包方的资质手续、安全协议,施工现场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思想意识都要有系统的检查和整改。
B质安部每月对安全资料检查按照项目工程专职安全员的安全内容来进行,但是由于施工现场情况复杂、人员多变、多工种交叉作业等因素,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需要和施工现场相关项目施工情况结合起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变的方法。
C质安部在日常的检查活动当中主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临时用电、消防设施、场容卫生、机械设备、具有实效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做出口头教育、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的通知或并处罚款通知,并会在日后的日常检查中进行复查。
D季节性和专项工程等特殊情况的检查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对应内容进行,突发性事件如流行性疾病、安全生产事故等按照预先编制的应急预案组织实施,以上项目必须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同时编制。
(2)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检查项目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具体执行者,负责监督指导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以及发现和处理现场环境中不安全因素。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把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资料如实反映到安全内页中。
专职安全员不仅是现场安全的监督者,还应对施工作业人员的错误思想进行纠正,让他们有意识、自觉的遵守安全制度,不能单一地依靠整改的方式进行纠正。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会议,是对施工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的另一种方式,这样即能保证安全思想的牢固性,又能在新的制度出台时及时进行更新。
4、检查整改
(1)在公司联合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不安全因素,由公司质安部对其所在项目工程开具整改意见通知单,限期整改,并由质安部在日后的检查中配合其落实。
(2)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告知作业人员并提出整改意见,对发现的不安全行为应当立即制止。
(3)公司质安部在日常的不定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项目部负责人或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并提出整改意见,配合该项目部落实。
(4)对大型机械、脚手架、临时用电、压力容器等的安全问题专业性很强,应由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作业人员协同安全管理人员共同协商后制定专项方案进行整改。
(5)受季节影响,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应根据预先制定的季节施工方案进行整改。
(6)各班组对发现的不安全问题要及时通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并停止作业,直至不安全因素排除方可继续作业。
(7)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应由项目部进行登记,制定整改计划,在隐患未消除前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5、整改分类
(1)需立即整改的问题:凡可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危险隐患,应立即整改,由质安部或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通知停工并与项目工程负责人以及相关技术人员讨论整改方案,全力解决人力、物力、财力,加快危险隐患整改。整改完毕之后立即通知相应人员前来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2)限期整改的问题。凡是危险隐患比较严重,不尽快解决就可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但由于各种客观条件和困难不能立即解决,应限期整改。整改及复工要求同上。
(3)口头提出整改的问题。对于严重违章及一般隐患,不易造成重大事故者,可在质安部部或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汇报检查问题时逐项落实给责任人,限期整改。

(四)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为了规范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将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事故报告程序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司负责人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公司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3)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B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C事故的简要经过;
    D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E已经采取的措施;
    F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事故现场处理: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5、事故调查:  
(1)企业及员工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人员对事故的调查,按调查人员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等证据。
   (2)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人员的询问和调查,如实提供情况。
(3)对未达到事故等级的安全事件,由主管安全的领导安排质安部进行调查,调查结果须真实可靠。
6、事故处理
(1)按照事故调查结果的批复,对本公司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罚。
(2)对造成安全事件的责任人,按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3)认真分析发生安全事故(或安全事件)的原因,吸取教训,制订和落实安全防范和整改措施,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4)质安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做到“四不放过”。

(五)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 安全防护用品由项目部提出采购申请,质安部负责统一采购。
    2. 安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的选定必须按照“生产正规,产品质优,价格合理”的原则合理选定。通过产品试用,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合格供应商。
3、采购回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检查“两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按规定试验、鉴定且合格后方可验收入库。
4、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由项目部统一按规定执行,并做好发放登记记录。
5、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发生过期、失效等失能情况,使用人员应及时到项目部以旧换新,项目部应查清原因,做相应处理,并做好登记。
    6、项目部必须为施工人员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才能上岗。
    8.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一律佩戴安全帽,系好帽带,未佩戴好安全帽的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9. 质安部必须督促项目经理部按规定对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试验,及时报废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并做好记录,
    10. 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六)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
1、认真做好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防火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宿舍、仓库及易燃易爆等场所不准使用明火、电炉和大功率电热器,不准在场内吸烟;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用电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防止电气失火。
    3、电焊、切割及生产用火时,必须遵守防火安全间距的规定,远离易燃和可燃物,落实防范措施,动火前,必须按级别履行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违章使用明火。
    4、每天要做好落手清工作,将工作场所的创花、木屑、纸屑等可燃物必须及时处理掉,并堆放到安全地点,易燃易爆及化工材料必须按规定严格保管和存放,下班后应切断电源闸刀。
    5、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工作场所的防火安全,对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服从管理和监督。
    6、对无视规章制度,不采取措施整改或违章造成后果的将视情节对当事人及项目部做出处罚,直到清退,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积极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严格各项规章制度,
    8、对油库、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木工间、电工间及明火使用场所及周边等重点防火部位,施工时设立必要的消防设施,严禁施工人员吸烟,制订章约、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到防患未然,如发生火警、火灾应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9、加强各种灭火器材的管理,根据各种灭火器材的特性,按部位配置并及时换药,做到全面有效。
    10、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电炉和大功率电热器,禁止擅自私下装拆电器装置。
    11、健全义务消防组织,负责一定的业务指导和有条件进行消防训练,提高消防知识和实际消防工作能力。
    12、以上各条希望人人遵守,违者给予必要的处罚,直至提请追究法律责任。

(七)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各安全类设备、器材的安装(拆除)、验收、检测、使用、定期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等达到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各类安全设备、设施安全有效。各相关项目部要认真组织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和装拆、使用、维修人员学习,了解和掌握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生产法规,条例。大中型起重机械装拆、使用、维修必须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建立起重机械管理机构,配备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管理和装拆、使用、维修人员;建立健全起重机械装拆、使用、维修、检测、报废的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档案。 起重机械装拆、使用、维修和相关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否则不准上岗作业。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杜绝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系列制度。
1、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装拆,,必须由有装拆资质的单位和有证人员担任,并要签订装拆合同,明确各方安全责任;严禁无资质企业和无证人员从事起重机械的装拆作业。起重机械装拆必须编制装拆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措施,安装完毕后,要进行自检验收,作好验收记录,并履行签字手续。
2、设备处应认真制定并实施机械设备、设施的检修、保养、维修计划,并做好检查、维修、保养记录,对检查的隐患要及时整改。
3、安全科应及时做好设备、器材的安装、验收、改造和报废计划,定期对各施工队的设备、器材、设施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通知各单位,限期整改。
4、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必须齐全有效,防护到位,各带电的机械设备必须安装随机按钮开关。
5、设备的传动部位必须有护罩,机体安装牢固,场地平整,电机外壳接好保护接零。
6、严禁机械设备运转维修保养或使机械设备带病运转,所有机械设备必须达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7、监督检查机械设备的专人操作和安全规程措施的落实。
8、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机必须有防雨防潮措施。
9、各机械操作员上岗前要对使用的机械、设备等进行检查、检修,下岗后要对使用后的机械、设备等进行保养、维修,确保安全生产
10、进场的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必须有安装单位、设备科、安全科以及工地负责人、安全员联合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合格后方准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禁止使用。
11、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设施、器材等,必须经设备科检查、检修合格后,方可进工地。
12、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按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13、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工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处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或拖鞋。严禁从高处投掷物件。
14、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15、施工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设备。
16、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当使用施工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7、严禁拆除施工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各种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18、中小型建筑机械安装就位后,使用之前必须经过验收。
19、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验收内容主要是:
(1)安装位置是否符合施工平面布置图要求。
(2)安装地基是否坚固,机械是否稳固,工作棚搭设是否符合要求。
(3)传动部分是否灵活可靠,离合器是否灵活,制动器是否可靠,限位保险装置是否有效,机械的润滑情况是否良好。
(4)电气设备是否安全可靠,电阻摇测记录应符合要求,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接地接零保护正确。
(5)安全防护装置完好,安全、防火距离符合要求。
(6)机械工作机构无损坏;运转正常,紧固件牢固。
(7)机手持证上岗。
20、机具的保养、维修是杜绝机械事故的关键工作,必须按规范标准和有关规程办,公司补充强调以下几点:
(1)各种作业施工机械必须由专人负责保养、维修,并落实责任制,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维修。
(2)严禁机具带病运作,杜绝不安全因素。
(3)不懂机械性能者不准从事保养、维修的工作。
(4)电器设备下班前应拉下闸刀,关闭好电箱,上班前持证上岗者必须检查试车正常后方可运转作业。
(八)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安全技术方案编审和交底制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的有关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为了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应制订本制度:
1、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编制必须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否则不允批准,不得开工。
    2、安全生产组织设计编审内容。
    (1)平面布置。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各种设施布局合理,道路坚实平坦,排水畅通,物料堆放整齐有序,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土方工程。应根据基坑、沟渠、等挖土深度和土质情况,选择合理开挖方法,确定边坡和采用支撑、支护等,以防坍塌。
    (3)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应按照JC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编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电气线路及设备都必须规范,包括架空线安全距离,设置"三相五线制"和三级配电要求设置电箱,使用合格电气设备,采用三级漏电保护及"一机一闸一触保"等措施。
    (4)脚手架搭设方案要符合规范,"四口"、"五临边"和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要可靠,安全网(平网、立网)布设合理有效, 网要有出厂合格证,不能以次充好,要保证质量。
    (5)施工电梯、井架位置恰当,牢固性、稳定性好,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6)防火、防雷、防毒、防爆措施正确、有效。
    (7)文明施工,减少噪声,控制烟尘。
3、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1)雨季施工,重点防坍塌、防雷击、防触电、防台风等。
    (2)夏季施工,重点是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3)冬季施工,重点防冻、防滑、防火防中毒等。
    4、安全技术措施落实。
    (1)开工前,工程项目经理或技术总负责人对施工员、班长和作业人员应进行交底,除口头外,应有书面材料,并履行双方签字手续,并注明交底日期。
    (2)项目经理要注重在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3)项目部应建立实施技术措施计划目标管理考核制。

二.操作规程
总则
1.为了保证建筑施工安全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确保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2.各项目部要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和掌握本规程,把它作为考核和评定工人技术水平和重要内容。有关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要熟悉和组织贯彻本规程,把它作为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
一般规定
1.一切现场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包括领导干部)和工人均必须熟悉本工种和有关的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凡新入厂(队)的工人和外来学习、实习人员必须先经过安全教育,了解安全生产知识和有关的安全注意事项,方准分配工作和安排学习。调换工种必须进行新工种岗位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如架子工、起重工、电工、电气焊等)必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3.建筑工地是主体交叉作业区,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扣好帽带。
4.在高空、悬崖和陟坡施工时,必须系安全带或安全绳。
5.不准酒后上班,上班不准穿高跟鞋、拖鞋或光脚。
6.距地面2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
7.工作中要精力集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准在岗打闹,不准打架、吵嘴,不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
8.工地一切电气、机械设备,非工作人员不准乱动。工地上严禁使用多功能电锯。
9.上、下施工时走楼梯,脚手架的斜跳板(马道)和梯子,严禁攀登脚手架、龙门吊架上下。
10.不准坐在有危险物坠落处休息,  (如脚手架、墙体下、  脚手架栏杆上、屋梁上,楼房临边等处休息)。
11.堆放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地方,不准吸烟和动明火。
12.严禁吊盘上,吊物上,上下乘人。
13.施工观场严禁带小孩进入工地。
14.经医生诊断患有高血压、心脏病、  癫痫病和精神不正常的人员不准在高处作业。
15.工地内交通道路要经常保持畅通,  一切材料堆放要整齐、牢固。存放钢管要设支架,现场拆除的模板和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并将木模板的钉子拔掉或打弯,决不允许有"朝天钉"扎脚。
16.在一个垂直面上同时上下作业时,位置要错开,上下两  层必须设有专用的防护档或者其它隔离设施,否则不准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工作。
17.施工现场内的坑沟应填平或设围栏和盖板。
18.发观工地有危险之处应立即报告现场施工负责人,  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然后再施工,否则发生事故要追究刑事责任。
19.在有危险物掉落的工作面工作时,  工作前应进行的检查,采取防护措施。发观有不安全的隐患应及时处理好后,方准施工。
20.施工观场的脚手扳、斜道板、  跳板和交通运输道路应随时清扫,如有雨水、冰雪要采取防滑措施,
21.凡刮大风、下大雨、下大雪,禁止高空作业和吊装工作。
22.发生公伤事故和机械事故应保护现场,  及时报告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处理事故应按“四不放过”(1.查不清事故原则不放过2.本人和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3.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4领导责任没有查清,不放过。)的原则进行。
23.坑槽施工应经常进行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松动、支撑变形,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距坑(基槽)边的距离。
24.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横档间距30c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
25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须经工地负责人同意。

(一)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工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严禁非电工人员(或操作证过期等失效情况)从事电工作业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线路、配置应按照“临时施工用电设计”及“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和三级分配二级保护安全技术进行安装和架设。
3、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电气设备必须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严禁一箱保护多台用电设备。
4、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措施。总箱、分箱、开关箱必须做好接地重复保护接零措施。
5、末端电器设备必须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在 0.1S内的漏电保护装置和闸刀开关或自动保护开关,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6、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须有人监护:
7、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禁止带电操作。
8、施工现场进行线路或机械维修时,切断有关电源,配电箱应上锁或挂警示牌。
9、所有 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它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10、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11、配电箱(开关箱)安装必须牢固,高度有符合有关规定。严禁放在楼地面上及脚手架上。
12、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电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与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13、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路及灯具,尽量采用固定方式,高度不低于2.5M。移动式灯具除保证绝缘良好外,还不应有接头,使用时也要作相应的固定,应放在不易被人员及材料,机具设备碰撞的安全位置,移动时,线路(电缆)不能在金属物上拖拉,用完后及时收回保管。
14、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15、下班(或停工)要督促各工序操作人员及时关闭电源,顺序为先断负荷再按顺序拉闸(上班时送电顺序反之),严禁带负荷断、送电。

(二)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焊工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严禁非电焊工人员(或操作证过期等失效情况)从事电焊工作业
2、电焊工上岗前必须穿戴整齐防护用品。
3、所有交、直流电焊机的金属外壳,都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或接零。接地、接零电阻值应小于4欧姆。
4、焊接的金属设备、容器本身有接地、接零保护时,焊机的二次绕组禁止设有接地或接零。
5、多台焊机的接地、接零线不得串接接入接地体,每台焊机 应设独立的接地,接零线,其接点应用螺丝压紧。
6、每台电焊机须设专用断路开关,并有与焊机相匹配的过流 保护装置。一次线与电源接点不宜用插销连接,其长度不得大于3.0m,且须双层绝缘。
7、电焊机二次侧把、地线需接长使用时,应保证搭接面积, 接点处用绝缘胶带包裹好,接点不宜超过两处;严禁长距 离使用管道、轨道及建筑物的金属结构或其它金属物体串接起来作为导线使用。
8、电焊机的一次、二次接线端应有防护罩,且一次线端须用绝缘带包裹严密,二次线端应使用线卡子压接牢固。
9电焊机应放置在干燥和通风的地方(水冷式除外),露天使用时,其下方应防潮且高于周围地面,上方应防雨 雪或搭设防雨棚。
10、焊接带压力、带电及盛装有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容器 或管道,以及施焊点周围有易燃、易爆危险物质时,应在采取必须的安全措施下方可施焊。
11、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容器和管道时,必须经过严格的置换、清洗、吹扫,必要时要进行检测和施焊过程中的随时监测,确认无危险时方可施焊;并注意通风换气,严禁向容器和管道内直接输氧气。
12、遇有雨、雪、雾或六级以上强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室外焊接作业。雨、雪后应先清除操作地点积水、积雪后方可施焊。
13、焊接操作地点与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不小于10米的距 离,必要时应设围挡。
14、下班(或停止工作)前应及时停机,拉断电源,清理工作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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