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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7 14:27:1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长春联通乱开增值业务乱扣费,已承认是系统割接造成的乱扣费,主动提出给用户20元话费补偿,因投诉多渠道产生的电话费成本已超过150元,不同意解决方案,投诉到集团公司,和地市公司统一话术,不监督,不作为,包庇地市乱开增值业务乱扣费,投诉到消协,对方不接受调节,就打过两次电话就结束调节,消费者以为正在处理,其实已经结束工单,跟消费者的态度比运营商还强硬,反复强调自己是调节机构,投诉到工商行政也是没有太大效果,办事人员对手机乱扣费不是很专业。

既然已经是联通公司的原因造成乱扣费,给用户造成的投诉成本,能否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小额损害惩罚性补偿,三倍补偿,最低500元的要求提出诉求,征得各位的意见,为什么坚决投诉,不为话费,因为不投诉会经常给乱开增值业务乱扣费,投诉强烈,能保证使用权益。

将通过通信管理局写信的方式投诉,要求行政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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