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 竞争情报顾问
歌华有线6月1日发《关于控股股东签署《出资意向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及复牌公告》,通过此公告公布的信息,可对广电网络整合做一个简单的复盘。
一、国家层面首次明确重组进程。
2月底,中宣部印发4号文《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实施网整合的消息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于一直困扰着全国一网整合的方案做了比较清楚的规定。
从这里可以看出这么几点:
1、5G和有线电视网络都会注入新成立的全国一体的国家广电股份公司; 2、股份公司的股东分三部分,(1)中国广电的5G牌照、700MHz等频率、相关股权、现金;(2)战略投资者(国家电力?中国人寿?中国移动?)现金入股;(3)各省网公司以现有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的股权评估后入股(即使能进入董事会,也全是小股东)。
3、原各省网公司成为以上股份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4、新结构下的各省网公司负责当地有线电视网络和5G网络的统一运营管理。
二、歌华有线公告透露的出资模式(这很可能成为多家公司的样板)
在歌华有线的公告中,进一步对出资方式做了说明。
歌华有线指上市子公司(600037)。甲方为中国广电,乙方一为“北京歌华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二“北京北广传媒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公司”为乙方一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投资,上市公司歌华有线为乙方二的子公司。
交易前,乙方二拥有歌华有线37.42%股份。
歌华有线十大股东(2019年年底):
除北广传媒投资持股37.42%外,第二大股东持股不到5%。
交易后,乙方二在歌华有线的股份一分为二,自留49%,变成第二股东,另外51%(37.42%×51%,265,635,026股)以入股新成立的“国家广电股份公司”,成为国家广电的小股东,国家广电以不到19%的股份成为歌华有线的第一大股东。
交易完成后,“国家广电股份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三、歌华有线方案的好处:
1、大幅降低了整合全国一网所需的资金需求;
2、可以确保国家资本对新的国家广电股份公司的绝对控制; 3、未改变现上市公司结构,降低了各方抵触压力; 4、充分利用现有省网公司的资源,可加快5G网络建设和商用步伐。
四、歌华有线方案的问题:
1、各上市公司利益诉求不一,却把网络的控制权都交给了一个大公司,购买股票的小股东的利益可能受损; 2、复杂的股份结构很难长期维持; 3、目前有线网络运营队伍并不具备5G建设、运维经营能力(并不是简单外包给中国移动就一点事没有了),在产品研发、套餐设计、技术支持、市场营销、客户服务等方面,与三大运营商相比,也有明显差距; 4、5G和有线电视网络,与三大运营商相比,除了有线电视网络入户优势外,其他都有明显差距; 5、歌华有线方案适用范围有限,各地有线公司的股权结构千差万别,例如湖北广电的前十大股东,都是国有法人,总份额超过了60%,51%也是一个非常高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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