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3日 半岛都市报 文/半岛记者 文鸿飞
不欠费、不通知即被擅自停机,想要恢复必先签承诺书的事儿,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去年12月上旬,市民姜先生拨打消费维权热线反映,他的手机在不欠费的情况下,被中国电信停机了。而若想重新开通,必须姜先生本人到营业厅里签一份《通讯业务合规承诺书》。为此,姜先生直接通过微博@中国电信青岛分公司,让他去找中国电信青岛分公司的人协商解决,而解决的方法还是想要重新开通,必须得签协议。
“我一没欠费,二没做承诺书里说的什么诈骗、骚扰等事,再加上那段时间我在外地,没办法去营业厅亲自办理,任凭我如何解释,都不给开通。”姜先生说。不签字的话电信就不给开通业务,手机就只能接不能打,非常不便,考虑再三,僵持了8天后,姜先生还是签了《通讯业务合规承诺书》。
“从被停机到重新开通的8天时间里,我的手机只能接不能打,给我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了极大不便。对此,电信不仅没有任何补偿和歉意,还按照每天0.8元的标准扣了我的月租费。”姜先生说。
中国电信: 对所有问题,未作任何回应 匡先生被停机的真实原因是什么?中国电信在中断任何服务前都不提醒不预警直接停机吗?中国电信又是如何判定用户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的?带着上述问题,记者于3月3日致电了中国电信青岛分公司市场部一位姓张的工作人员,对方告诉记者按其公司规定,市场部不能接受采访,并向记者推荐了一位媒体对接人。
与该工作人员结束通话后,记者当即联系了她推荐的媒体对接人。媒体对接人在了解了记者要采访的问题后,建议记者先写一份采访提纲。在挂断了与该媒体对接人的通话后,记者当即写了一份采访提纲并发送至其指定邮箱,然后又致电对方,告知采访提纲已发送,烦请她查收并尽快给予回复。该媒体对接人员也表示会尽量在下午下班前给回复。但等到3月3日下午六点,记者也没有收到任何回复。随后,记者多次拨打该媒体对接人员的电话,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3月4日上午,记者又数次致电该媒体对接人,但电话都无人接听。记者只好再次拨打市场部张姓工作人员的电话,问其是否可提供她推荐的媒体对接人的其他联系方式,或谈下匡先生所说的相关问题,结果均被拒绝。随后,记者又两次致电媒体对接人,均没有人接听电话。截止到3月10日下午,中国电信青岛分公司对记者的采访问题未作任何回应。
律师说法: 不通知就擅自给用户停机属于违约行为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曲广贤告诉记者,电信服务商与用户之间属于电信服务合同关系,双方建立合同关系后,电信业务经营者负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电信服务的义务,电信用户需及时足额缴纳电信费用。如果中国电信在匡先生没有欠费、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就擅自给匡先生停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和依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应向用户赔礼道歉、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
曲广贤律师还表示,中国电信无理由停机的行为同时涉嫌违反《电信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四十条强制性规定,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行政责任。“需要强调的是,中国电信在未出具任何证据或相关权力部门有效证明的情况下,告知用户存在违规行为并进行停机,完全剥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知情权、受尊重权及监督批评权等权利,忽视经营者义务,亦应承担相应行政责任。”曲广贤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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