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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份额与反垄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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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9 20:46:0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maoxin1991 于 2022-1-29 20:51 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一)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
    (二)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
    (三)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的。
    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其中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十分之一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证据证明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应当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有网友分享了三大运营商的最新市场份额。

中国电信23%,中国移动58%,中国联通19%。

有网友认为95%市场份额才会达到反垄断的阈值。其实只要超过二分之一,就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中国移动直接可以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那么电信和联通,参考第二款和第三款,也是直接可以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广电入局的话,只要广电的市场份额不足10%,广电暂时是不会被反垄断法监管的。

很多人觉得国家有关部门是摆设,并且宣传投诉(举报)无用论。

如果有关部门真的放任,电信和联通应该现在还在坚持不让老用户变更新套餐。实际上,工信部还是管了。

投诉(举报)要依法,投诉内容有法律依据,投诉流程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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