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挖埋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作好安全交底,确保全过程安全施工。加强安全检查,设专职和不脱产的安全员。对施工现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 2、施工作业现场采用彩钢瓦围挡,把施工区域于其他区域隔绝,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同时对区域内的深井坑采用钢管围栏并做好警示标识,防止作业人员不小心掉入其中发生意外伤害。 3、在进行道路路面开挖时,采取单面开挖、单面通行的方式,绝对不能影响正常的交通,设置施工公告牌。道路开挖埋管包封回填尽量在48小时内完成,如不能完成,必须把弃土堆放在路边缘,对沟道上面加钢板保证道路顺畅,不影响正常交通。 4、保持现场运输道路畅通,严格控制道路坡度,转弯半径,保证车辆安全行驶。 5、工程施工时宜在作业点前后100米处设立安全标志。市区作业区域应用安全标志带进行栏围。 6、晚上施工时,必须穿反光衣,并在夜晚设立安全标志灯、在狭窄街道有可能阻碍交通的地段及其它危险的地段上施工时宜设立挡土板。 7、挖掘沟(坑)时如发现其他地下管线或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并报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8、开凿的路面及挖出的石块等应与泥土分别堆置;堆土不应紧靠碎砖或土坯墙,并应留有行人通道; 城镇内的堆土高度不宜超过1.5米;堆置土不应压埋在消防栓、闸门、电缆(光缆)线路标石以及热力、煤气、雨(污)水等管线的检查井、雨水口及测量标志等设施;土堆的坡脚边应距沟(坑)边40㎝以上; 9、各个刚开挖的人手孔坑及未盖上井盖的人手孔必须作好安全标识,避免行人及车辆的安全。 10、工程材料及设备必须按要求放置,不得防碍交通及行人的安全。基坑两侧设安全栏杆,高度h≮1.2m。 11、大型机械(挖掘机等)设专人指挥。 12、机具专人操作使用,班后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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