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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28 09:42:1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近日,红星资本局从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上获悉,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披露的一起案件来看,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以上述理由将员工辞退,被法院认为“违法解除”。此次判决为该案件的二审,即终审。

一审中,法院认为,小米公司以何某不能胜任工作,且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不足,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最终一审法院判决:小米公司与何某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但小米公司不服,随即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二审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广东平威律师事务所张卫平主任律师分析称,所谓“不能胜任工作”,是指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等情形。其核心问题在于“不能胜任工作的”考核标准问题、考核标准是否经双方认可。在张卫平看来,该标准表现为两种形式:第一、是否在招聘时对该岗位作出明确规定。第二、劳动者入职后,双方对该岗位是否有双方明确约定,例如约定工作内容,需要达到的标准等。“如公司方对该两方面都没有明确约定,所谓‘不能胜任工作’的理由就不能成立。”另外,根据规定,不能胜任工作如需开除,其前置程序为“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如未经过培训,擅自开除,仍构成违法解除。(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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