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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1 10:48:5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近期下发了《关于对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开展“清朗视听”内容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本次针对互联网电视(OTT TV)的“清朗视听”专项行动主要整治内容如下:

1、核查集成平台推出的软硬件终端产品情况

1)查清集成平台推出的硬件终端产品的型号、合作厂商、累计激活终端数、最近1个和6个自然月活跃终端数,是否已在“互联网电视客户端号码管理平台”申领号码及号码段范围。

2)查清集成平台推出的软件APP的名称、月活用户数、主要功能及对应合作厂商,是否已报总局进行内容安全评估,是否已在“互联网电视应用软件白名单系统”中进行过登记。

2、核查集成平台节目管理是否合规

1)节目是否全部来源于经过广电总局审批的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平台。

2)是否传播违反内容审核标准、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错误的节目。

3)是否传播违反广播电视播出管理规定的节目,如未经政府部门批准引入的境外节目;未经取得许可证的电影、电视剧、动画片;未按电视台标准制作审核播出的综艺节目、纪录片等;未取得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网络视听节目上线备案号的网络视听节目。

4)是否传播未按要求在片头标许可证、备案号的节目。

3、核查集成平台业务开展是否合规

1)是否存在广播电视频道直播或延时直播的情况。

2)是否存在将点播节目串编后以轮播频道形式播出的情况。

3)开展短视频业务是否符合《关于加强互联网电视短视频业务管理的通知》要求。

4)是否开展游戏直播、秀场直播、电商直播、聊天室等新业务,推出新业务是否报总局进行过业务安全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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