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管道路由的确定 本工程新建管道位置是由确定的信息管道相关位置。其新建信息管道位置位于中地学校南路规划永久用地范围内,距规划永中南11米,具体位置详见工程平面图。施工单位不得任意改动,如因障碍需变动时,须经规划委员会市政处及设计单位同意后方可变动。 1.2管道高程的确定本设计管道高程是依据中各专业相关管线的控制高程而确定的。 1.3管孔容量的确定本工程主干孔数,由北信基础根据各运营商需求综合确定,详见附件1客户主干需求汇总表,以及附件2客户分支及配套管段需求汇总表。 1.4管道管材的确定本工程采用由XXXX通过招标入围,专业厂家生产的栅格管管材。 1.5管道及人孔施工要求(1)本工程施工质量、技术要求、验收均按国家标准GB50374-2006《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 (2)按照北信基础发字[2006]38号“关于加强施工技术措施的通知”组织施工和验收。 (3)按照北信基础发字[2007]15号“关于下发信息管道五防井盖安装工艺标准的通知”组织施工和验收。 (4)按照北信基础《所属通信管道建设工程项目设计的有关补充规定》(2006)1号文组织施工和验收。 (5)通信管道与通道路由应远离电蚀和化学腐蚀地带。 (6)应避免在已有规划而尚未成型,或虽已成型但土壤未沉实的道路上,以及流沙、翻浆地带修建管道与通道。 (7)新建管道沟槽开挖前,请施工单位对全线路由位置的现状地下管线进行细致核实,尤其与现状电力管线、燃气管线等危险性质的管线交越时,应先与其产权单位联系,请其给予现场配合施工,以保证其管线的安全。通信管道与通道应避免与燃气管道、高压电力电缆在道路同侧建设,不可避免时,通信管道、通道与其他地下管线及建筑物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2.5-1的规定。 表1.5-1通信管道、通道和其他地下管线及建筑物间的最小净距表 注:1主干排水管后铺设时,其施工沟边与管道间的平行净距不宜小于1.5m。 2当管道在排水管下部穿越时,交叉净距不宜小于0.4m,通信管道应作包封处理。包封长度自排水管道两侧各长2m。 3在交越处2m范围内,燃气管不应做接合装置和附属设备;如上述情况不能避免时,通信管道应做包封处理。 4如电力电缆加保护管时,交叉净距可减至0.15m。 (8)开工前,请施工单位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 (9)通信管道的埋设深度(管顶至路面)不应低于表2.5-2的要求。当达不到要求时,应采取混凝土包封或钢管保护。 表1.5-2 路面至管顶的最小深度表 (10)进入人孔处的管道基础顶部距人孔基础顶部不应小于0.4m,管道顶部距人孔上覆底部不应小于0.3m。 (11)通信管道施工时,遇到不稳定土壤或有腐蚀性的土壤时,施工单位应及时提出,待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后方可施工。 (12)施工中如发现人孔或管道基础下原土不实,请通知设计人员,另行处理。 (13)管道施工开挖时,遇到地下已有其他管线平行或垂直距离接近时,应按设计规范的规定核对其相互间的最小净距是否符合标准。如发现不符合标准或危及其他设施安全时,应向建设单位反映,在未取得建设单位和产权单位同意时,不得继续施工。 (14)挖掘沟(坑)如发现埋藏物,特别是文物、古墓等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负责保护现场,与有关部门联系,在未得到妥善解决之前,施工单位等严禁在该地段内继续工作。 (15)当管道沟及人(手)孔坑深度超过3m时,应适当增设倒土平台(宽400mm)或加大放坡系数。 (16)通信管道工程的沟(坑)挖成后,凡遇被水冲泡的,必须重新进行人工地基处理,否则,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17)凡设计图纸标明需支撑护土板的地段,均应按照设计文件规定进行施工;设计文件中没有具体规定的,遇下列地段应支撑护土板。 1)横穿车行道的管道沟。 2)沟(坑)的土壤是松软的回填土、瓦砾、砂土、级配砂石层等。 3)沟(坑)土质松软且深度低于地下水位的。 4)施工现场条件所限无法采用放坡法施工而需要支撑护土板的地段,或与其他管线平行较长且相距较小的地段等。 (18)通信管道工程施工现场堆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开凿的路面及挖出的石块等应与泥土分别堆置。 2)堆土不应紧靠碎砖或土坯墙,并应留有行人通道。 3)城镇内的堆土高度不宜超过1.5m。 4)堆置土不应压埋消火栓、闸门、电缆(光缆)线路标石以及热力、煤气、雨(污)水等管线的检查井、雨水口及测量标志等设施。 (19)堆土的坡脚边应距沟(坑)边40cm以上。 (20)堆土的范围应符合市政、市容、公安等部门的要求。 (21)挖掘通信管道沟(坑)时,严禁在有积水的情况下作业,必须将水排放后进行挖掘工作。 (22)挖掘通信管道沟(坑)施工现场,应设置红白相间的临时护栏或醒目的标志。 (23)本设计图纸中标注的人孔位置桩号为对应道路相应桩号,施工放线依据给定相应桩号控制定位。 (24)对于小号直通人孔的施工,按照北信基础的要求采用“小号直通人孔上覆加强板”。 (25)本工程中人孔口圈顶部高程是以道路纵断图为依据,施工时以其所在位置处的路面高为准。 (26)本工程范围内的现状地下管线平面位置、高程均系图纸上提供的资料,部分管线资料不全,施工前应与道路业主单位及其它市政管线施工单位进一步核实地下现状管线及设施情况;施工中如发现人孔或管道基础下原土不实,请及时与设计人联系,另行处理。 (27)塑料管铺设时,管间宜留10~20mm空隙,进入人孔时塑料管之间应留50mm空隙,所有空隙应分层填实。 (28)塑料管材进入人孔前2.0米范围内做0.1米厚钢筋混凝土基础及包封,并间隔3米左右用专用带捆绑一次,管道基础及包封砼标号为C15。 (29)铺设有承口的塑料管或钢管管道时承口一律朝向下坡。钢管管材施工,依据相应施工规范,钢管在施工前先将两端管口倒成喇叭口,管口处不得留有飞刺。所有钢管内壁焊缝应全部向上放置,并将管口处打磨光滑,无毛刺,确保穿缆安全施工。钢管管道采用Ф10~Ф12mm钢筋网格点焊方式进行捆扎铺设。网格底筋与竖向钢筋采取预制焊接制作,每铺设一层钢管码放一根横筋。横筋与竖筋进行点焊焊接,钢筋避免与钢管直接进行焊接,以保证钢管镀锌防腐层不受到破坏。钢筋网格延管道中心线方向每2米设置一道。 (30)本工程新建人孔砌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09年2月26日发布,2009年5月1日实施的《通信管道人孔和手孔图集》(YD5178-2009)施工。新建人孔地处车行道且大型车辆较多时,应在吊装上覆板前对人孔墙壁顶部抄平,并用M10水泥砂浆抹平后再进行上覆板吊装。上覆板吊装后,应确保人孔肥槽及管道沟槽回填土夯实,密实度经检查达到市政有关回填标准48小时后,再恢复交通。 (31)本设计中所有施工用机械应符合低噪音的环保要求,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部2011-12-05发布,2012-07-01实施的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所规定的内容标准,并在施工中做好相应防护措施、降低扬尘等文明施工措施。 (32)本工程项目属配合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各管线交叉作业施工相互影响大,且部分路段尚有地下市政管线,其管线资料不详,故本设计对过路管道部分采用包封加筋处理,以避免道路路床施工时对新建信息管道的破坏影响,确保信息管道安全。 (33)管道回填土要符合市政道路回填土的质量验收标准。 (34)沟槽基底不得有淤泥、松土及大块硬物,超挖部分应夯实。人孔窗口两侧地基应保持顺直。 (35)当管道沟槽地基土质情况不好时,要对原土质进行夯实或进行灰土(2:8~3:7)夯实处理,使其达到市政道路强度要求。 (36)本工程按原土回填考虑。 (37)本工程拆建北信管道时,请与北信基础维护部门联系配合施工,施工时注意电缆保护。 (38)施工前请与相关人员联系,复核确认各运营商分支是否满足需求。 1.6顶管施工要求顶管施工广泛应用于不允许采用明挖掘管道沟的施工场景,由于是不开槽埋管属于暗挖,所以需要注意如下要求。 (1)需要充分了解顶管地段的土质软硬情况,不宜在含有碎石等坚硬土质中进行。 (2)因为需要开挖比较深的作业坑,所以需要了解作业坑地段的地下水位情况,以决定是否需要采取加固等措施。 (3)必须充分掌握顶管地段其他地下各种管线的分布情况,这一点在城市及近郊区各主干道、次干道等地段尤为重要,同时现场了解道路路面的交通繁忙情况,以便提前采取安全保护措施,预防一旦发生意外。 (4)顶管深度必须按照纵断图标注的高程进行作业,不能过浅,以免距离路面过近发生路面塌陷。 (5)顶管过程中,如出现顶管困难等受阻情况时,不能强行作业,应立即停止施工,查找原因后再进行施工。 (6)特别提示:城市地下各种管线(电力、通信、上下水、天然气等)的管径、管线相对位置及高程复杂,特殊地段如转点、过渡点尤其突出,这些复杂性对开挖管道沟、开挖人孔,以及顶管施工均带来很大的风险。故此,施工单位请务必在使用机械作业时小心谨慎,安排有经验的人员操作挖掘机械,作业面一定要安排专人随时随刻观察监视施工过程,一旦发现异常,不能强行作业,坚决杜绝蛮干,一定要查明情况后方能再进行施工,以免造成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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