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科技讯(作者/张雪雍)1月23日,一公司因员工在下班后使用社交软件工作,被判赔3万元加班费,此事引发了网友热议。凤凰网科技对此做了一个调查,截至发稿前,有超16000人参与,其中对于在下班后是否有使用社交软件回工作消息的情况这一问题,超八成的网友表示有,太有了。
针对你是否有下班后使用微信、钉钉等回消息的“隐形加班”情况这个问题,12%的网友选择偶尔会有,选择我是真“下班”和我想有个工作的网友各占2%。
此外,对于你如何看下班后回消息要支付加班费这一问题,72%的网友认为非常合理,并且希望所有公司都遵守,23%的网友表示要就事论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仅有5%的网友认为这种情况不合理,可能会给公司管理带来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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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截图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这一案件后认为,当事人在部分工作日下班时间及休息日利用社交媒体工作已经超出了简单沟通的范畴,该工作内容具有周期性和固定性的特点,有别于临时性、偶发性的一般沟通,体现了用人单位管理用工的特点,应当认定构成加班。
该案判决创造性地提出“提供工作实质性”原则和“占用时间明显性”原则作为对“隐形加班”问题的认定标准,顺应了数字时代劳动形态的变化趋势,切实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候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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