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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26 13:13:0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25年3月21本人去中国移动高新路营业厅,将本人名下中国电信手机号码132尾号0520与132尾号0521同一天携号转网到中国移动,于2025年4月16日发现两张手机卡被无故停机,任何业务办不了,话费交了之后收到10086短信,提示话费到帐,实际上话费查不到,未到账,最初是咨询在线客户告知因为诈骗电话被停机,拨打10086咨询停机时间,得知于2025年4月11日早上10:00左右,两张卡均被信息安全半停机,从携入到停机,历时二十一天不到一个月,询问依据,之后被告知是静默卡被停机,再然后又告知是短时高频主叫被停机,最后统一口径之后一致定性为疑似实名非实人被停机,5月21日,再次前往中国移动高新路营业厅咨询,营业员又告知是被公安局停机的,这前前后后停机原因这么多,来回改口,我要求对诸多停机原因提供相应的事实依据时,营业厅包括10086客服就一句话,我们无法提供?停机依据无法提供,那是不是代表申请开机之后还可以随便安个莫须有的罪名再次停机?反正无法提供依据,又停机停的是“合情合理”,西安移动公司规定:无法提供!你们无法提供,又如何能保证,正常提供移动服务给用户?
无法提供依据就可以不提供,我很好奇,这是国家哪部法律,具体到哪一条哪一款,明文规定的,请贵司告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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