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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0 23:31:0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商务楼宇和园区光网络建设指导意见

1.目的

为了快速响应政企客户业务需求,进一步增强上海电信在商务楼宇和园区的业务竞争能力,上海电信将全面启动对商务楼宇和园区的光网络建设,为了规范对商务楼宇和园区的光网络的建设,特制定本建设指导意见。

2.适用范围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上海电信15个地面局所辖的各类新建和已建商务楼宇、园区的光网络建设,对于已进行过光网络建设的商务楼宇和园区,可参照本指导意见予以改造。

3.光网络建设内容

归纳商务楼宇和园区内政企客户的业务对光网络建设的需求:

1) 点对点光纤的专线类业务需求,包括:
- 主要用于高端数据专线接入,如IP MAN等专线业务;
- 基于SDH网络或多业务接入平台(MSAP)的接入,主要用于解决TDM或MSTP专线业务;
- 租纤业务。

2)点对多点光纤(基于PON技术)的宽带上网类业务需求,包括:
- 基于FTTN(PON+DSL)接入的上网业务;
- 基于FTTB(PON+LAN)接入的上网业务;
- 基于FTTO接入的专线上网业务。

因此,商务楼宇和园区的光网络建设,应能保证快速提供上述业务的接入能力,主要包括:
- 光缆和光分路器,提供FTTO和专线业务放装能力;
- PON+LAN或PON+DSL,提供上网业务放装能力;
- MSAP设备(仅针对一、二级商务楼),提供TDM和MSTP业务接入放装能力。

4.商务楼宇

4.1 商务楼光缆建设原则

1)商务楼内原则应设置光缆交接箱;大、中型商务楼内应设置环形或总线形结构的用户光缆一级交接箱;小型商务楼内应至少设置二级光缆交接箱,其上连一级光缆交接箱的配光缆应尽量实现双路由保护,有条件的可跨接二个不同的一级光缆交接箱。

2)综合考虑商务楼内各楼层的建筑规模、分割布局情况,从光缆交接箱通过垂直竖井敷设光缆至楼层,并安装光缆分纤箱。为了便于引入光缆或光跳纤的敷设,建议每只光缆分纤箱覆盖的楼层数不超过三层,光缆分纤箱的配纤容量最低应满足:覆盖三个楼层的光缆分纤箱应不少于24芯,用于单楼层接入的光缆分纤箱应不少于12芯。对于超大型或用户密集度较高的商务楼可适当增加楼层光缆的配纤容量。

3)在商务楼内新建的楼层光缆分纤箱,应选用便于引入光缆快速接续SC插头的施工安装,且具备引入光缆或光跳纤盘绕空间的产品。

4)采用放装方式由楼层光缆分纤箱敷设至用户的光缆,有三种光缆结构方式可选:蝶形光缆(俗称皮线光缆)、加强型跳纤、普通跳纤。

- 蝶形光缆的垂直敷设长度控制在300米以内、水平敷设长度不限,超过300米垂直长度时,可选取自承式蝶形光缆,但垂直敷设长度不超过600米;
- 有垂直敷设场景时,也可选择加强型跳纤,但敷设总长度不宜超过100米;
- 普通跳纤仅适用水平敷设。

4.2 商务楼PON网络建设原则

1)商务楼内应建有A类OLT的PON口覆盖。商务楼内应进行PON+DSL或PON+LAN的建设或改造(已完成FTTB+LAN改造的除外),但两种网络覆盖方式应不重复;采用PON+DSL改造的,铜缆距离应严格控制在500米以内,最好控制在300米以内。

2) 商务楼内应建有C类OLT的PON口覆盖,同时应提供FTTO的放装能力。原则上对于商务楼的FTTO建设,采取一级分光方式,将光分路器集中安装在光缆交接/配纤设备内,并通过楼内光缆及引入光缆或光跳纤接入用户。对已完成光缆覆盖的商务楼宇,如由于已建光缆纤芯数过少,不能满足用户接入需求时,也可采用二级分光方式,将第二级光分路器安装在楼层内,但同一个PON口下,不允许一级、二级分光方式混合应用。

4.3 商务楼MSAP设备建设原则

1) 原则上,有机房条件的一级、二级商务楼内,应设置MSAP设备,以便快速响应2M或MSTP业务需求,节约主干光缆资源。

2)TDM和MSTP业务需求较多的其他商务楼宇,若有机房条件的,也可参照一、二级商务楼宇设置MSAP设备。

3)设置在商务楼内的MSAP设备,其上联应就近连接至两个不同局向的SDH网络,上联的光链路应尽量实现物理双路由。

4.4 网络结构图

商务楼内光网络拓扑结构示意图

5.商客园区

5.1商务园区光缆建设原则

1)原则上商客园区内应实现光缆能通达到各单体建筑物。

2)商客园区内应设置环形或总线形结构的用户光缆一级交接箱,光缆交接箱一般安装在室外,以便于施工和维护;园区的各单体建筑内一般设置二级光缆交接/配纤设备,但当某一单体建筑物面积较大或建筑物内的用户数量和品质较高时,可直接在其内设置一级光缆交接箱。

3) 由一级光缆交接箱敷设光缆至各单体建筑物,并安装光缆配纤/分纤设备。光缆配纤/分纤设备容量应视各单体建筑物的建筑规模以及建筑物内的用户属性(主要针对用户品质和数量)配置6~12芯。对于超大型或多用户合用的单体建筑可适当增加配光缆的配纤容量。

4)在商务园区的单体建筑物内新建的光缆分纤箱,应选用便于引入光缆快速接续SC插头的施工安装,且具备引入光缆或光跳纤盘绕空间的产品。

5)采取放装方式由光缆分纤箱敷设至单体建筑物内用户的光缆,应根据敷设的环境,选择蝶形光缆(俗称皮线光缆)、加强型跳纤、普通跳纤等。

5.2 商务园区PON网络建设原则

1)商务园区内应建有A类OLT的PON口覆盖。商务园区内应进行PON+DSL或PON+LAN的建设或改造(已完成FTTB+LAN改造的除外),但两种网络覆盖方式应不重复;采用PON+DSL改造的,铜缆距离应严格控制在500米以内,最好控制在300米以内。

2)商务园区内应建有C类OLT的PON口覆盖,同时应提供FTTO的放装能力。原则上对于商务园区的FTTO建设,采取一级分光方式,将光分路器集中安装在光缆交接/配纤设备内,并通过配光缆接入用户。对已完成光缆接入的单体建筑物,如由于已建光缆纤芯数过少,不能满足用户接入需求时,可采用二级分光方式,将第二级光分路器安装在单体建筑物内,但同一个PON口下,不允许一级、二级分光方式混合应用。

5.3 商务园区MSAP设备建设原则

1)用户密度较高,TDM和MSTP业务需求较多的商务园区,有机房条件的,也可参照一、二级商务楼宇设置MSAP设备。

5.4 网络结构图

商客园区内光网络拓扑结构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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