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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0 16:12:1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长乐未央 于 2013-4-23 21:55 编辑

爱立信中国的全球服务中心(GSC)并入爱立信西安(EGX),700多员工被强迫签霸王合同

抱歉,不小心发到运营商板块那里去了,这个帖子应该发到这里的。
看到一家海外媒体报道了该新闻,这里有没有北京爱立信的员工啊?求确认!
原帖见:http://chinaarticles.com/?p=2819

全文的中文翻译:
(China Articles驻北京记者报道)爱立信全球服务中心(GSC)隶属于爱立信中国通信有限公司,但2013年5月1日后,GSC的业务就要被强行剥离出来并入爱立信(西安)信息通信技术服务公司,GSC的头目Burt Peter Wikstrom在2013年4月15日的员工大会上官方宣布了这一让人震惊的消息。过去5年来,爱立信的营收逐渐放缓,很多市场被华为,NSN,阿朗,中兴等厂家蚕食,尤其是华为,这些年增长势头依然很猛,其野心已经不局限于通信网络设备,在竞争惨烈的手机市场,华为也取得了令人可喜的成绩。在国际通信行业萎缩的大背景下,爱立信为了降低人力成本以及享受支援西部的优惠政策,于是毅然决定把爱立信中国的GSC业务从Ericsson China剥离出来并入爱立信西安公司(EGX)。
这次业务整合直接影响了GSC 700多员工的利益,因为根据公司规定,全体员工必须在4月26号前无条件与爱立信西安公司(EGX)的北京分公司签订合同,不签合同的就当主动离职处理,公司不给与任何补偿,爱立信北京公司(CBC)的人力资源部门确认了这一消息,以下信息来源于爱立信HR提供的书面解释材料。从HR的解释中,我们可以清楚看出,不签合同就必须主动离职这一没有人道的霸王条款。
China articles驻北京记者采访了GSC的几位员工,他们对公司的新合同很不满意,尤其是工龄长的员工,他们所受的影响更大。王先生在爱立信的工龄12年,据他所说,三方协议就是霸王条款,既然是三方协议,那必须三方都接受才能生效,但爱立信中国(CBC)主动与员工解除合同,强行把GSC业务并入爱立信西安公司(EGX)的北京分公司,根本无视员工的意愿。按照公司规定,员工如果不签新合同,就当主动离职处理,不给与任何补偿。王先生进退两难,如果现在就走,那不能拿到一分钱的补偿,根据中国的劳动法,王先生应该拿到至少30万人民币的赔偿金。如果王先生签了新合同,以后也有很多不确定因素,比如EGX北京分公司若干年以后强行要求北京员工去西安工作,如果不去西安,那也是算主动离职而得不到任何补偿。
记者还采访了只有1年工龄的小张,他说自己已经签了新合同,因为没有更好的选择,公司就给2个礼拜的考虑时间,2个礼拜根本来不及找新工作,迫于房贷的压力,小张没有更好的选择。但小张告诉记者,经理级别的新合同公司名称与工程师所签的不一样,China Articles的记者会对这一消息进行确认。
在此,我们想呼吁中国大陆的更多媒体关注爱立信北京的这次业务调整,因为有超过700位中国同胞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我们同时也呼吁更多的社会人士支持爱立信员工,尤其是法律从业者。
China Articles驻北京记者会对这一事件继续报道,敬请关注。同时也十分欢迎爱立信的员工积极投稿,阐述自己的观点。来稿请发送到:chinaarticles2012@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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